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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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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而發名曰溫病,至夏而發名曰熱病。

    陽熱未盛,為寒所制,病名為溫;陽熱已盛,寒不能制,病名為熱。

    故太醫均謂之傷寒也。

    然熱病、傷寒、溫病。

    時氣,傳變無異也。

    凡時氣者,四時之間有不正之氣也。

    如春應暖而反寒,夏應熱而反冷,秋應涼而反熱,冬應寒而反溫,非其時而有其氣。

    氣之中人,則頭疼壯熱欬嗽氣粗,煩渴心躁,恍忽驚悸,傳變與傷寒無異。

    故一歲之中,病無長少,率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俗謂之天行是也。

    治法:三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升麻湯解肌湯主之。

    五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

    調中湯、射幹湯、半夏桂甘湯可選用也。

    秋溫冬溫,治濕則利小便。

    治冬溫亦宜解利。

    其利小便也,則以五苓散輩;其解利冬溫,宜葳蕤湯。

    蓋冬溫者,感溫氣而作。

    寒疫者,暴寒折人,非觸冒之過,其治法不同,所施寒熱溫涼之劑亦異,不可拘以日數,發汗吐下,随證施行。

    要之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以平為期,不可以過,此為大法。

    湯氏有七寶散,加減服之,并與乳母尤好。

    有熱者,升麻湯加柴胡、黃芩等劑治之,柴胡石膏湯極效。

     傷寒表裡 凡治小兒傷寒,須辨表裡,表裡不分,汗下差誤。

    古人雲: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傷寒有表證,有裡證,有半在表、半在裡,有表裡二證俱見。

    然在表者宜汗,在裡者宜下,在半表半裡者宜和解,表裡俱見,随證施治。

    無表裡證,用大柴胡湯下之。

    其表證者,發熱惡寒,身體痛而脈浮,無汗頭疼,項強腰脊痛;此足太陽膀胱經受病也,宜汗之。

    然傷寒發表,當随病輕重而汗之,頭疼發熱兼驚,亦隻用蔥白湯汗之,甚則麻黃湯、各半湯、解肌湯、葛根湯、柴胡散,皆可選而用之。

    其裡證者,惡熱而不惡寒,手掌心并腋下濈濈汗出,胃中幹,咽燥,糞結聚,潮熱,大便硬,小便如常,腹滿而喘,躁渴脈沉而滑,内熱而谵語,此屬足陽明胃經也,宜下之,小承氣湯、大承氣湯、四順飲、洗心散,斟酌輕重用之。

    其在半表半裡者,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沉細,是裡證,當下;其人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即當汗。

    此兩證俱見者,仲景所謂半在表半在裡也,小柴胡湯主之。

    太陽病不解,傳入少陽,脅下硬滿,幹嘔不能入飲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診其脈弦緊者,小柴胡湯主之,此屬少陽膽經也,宜和解。

    其表裡兩證俱見者,病人脈浮而大,是表證,當汗;其人發熱煩渴,小便赤,是裡證,當下。

    是表裡證俱見,五苓散主之。

    又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是也,裡證當下;其人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當須發汗。

    此是兩證俱見,即未可下,宜與桂枝湯。

    又太陽病醫反下之,因亦腹痛,是有表複有裡,仲景用桂枝加芍藥湯,痛甚者桂枝加大黃湯;或腹滿時痛,尺寸脈俱浮洪者,此足太陰脾經也,自利不渴當溫之,四逆湯理中湯。

    其無表裡者,傷寒四五日以後,以至過經無表裡證,又于裡證未可下者,既非下證,亦非汗證,皆可用小柴胡湯随證加減用之。

    以至十餘日外用小柴胡湯不愈者,若大便硬,看可下,則用大柴胡湯下之。

    仲景雲: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證,大便難,身微熱,此為實也,當下,宜大承氣湯。

    若不渴口不燥,舌幹而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此足少陰腎經也。

    其表熱裡寒者,身大熱而反欲得衣,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宜先與陰旦湯;塞已,次以小柴胡湯加桂,以溫其表。

    又身大寒而反不欲近衣,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宜先與白虎加人參湯;熱除,次以桂枝麻黃各半湯以解其外。

    又厥陰證脈浮緩者,必囊不縮,外證必發熱惡寒似瘧,為欲愈,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若脈尺寸俱沉短者,必囊縮,毒氣入髒,宜承氣湯下之。

    厥陰病,其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宜小建中湯,此足厥陰肝經也。

    然以表裡證内近似三陰三陽之證,而疏于各證之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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