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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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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諸卒申門 千金方【唐?孫思邈】 嬰孺客忤 論曰:少小所以有客忤病者,是外人來氣息忤之,一名中人,是為客忤也。

    雖是家人,或别房異戶;雖是乳母及父母,或從外還,衣服經履鬼神粗暴惡氣,或牛馬之氣,皆為忤也。

    執作喘息,乳氣未定者,皆為客忤。

    其乳母遇醉及房勞喘後乳兒最劇,能殺兒也,不可不慎!凡諸乘馬行,得馬汗氣臭,未盥洗易衣裝,便向兒邊,令兒中馬客忤。

    兒卒見馬來,及聞馬鳴驚,及馬上衣物馬氣,皆令小兒中馬客忤。

    慎擭之,特重一歲兒也。

    凡小兒衣布帛綿中不得有頭發,履中亦爾。

    白衣青帶,青衣白帶,皆令中忤。

    凡非常人及諸物從外來,亦驚小兒緻病。

    欲防之法,諸有從外來人,及有異物入戶,當将兒避之,勿令見也。

    若不避者,燒牛屎,令常有煙氣置戶前則善。

     小兒中客為病者,無時不有此病也。

    而秋初一切小兒皆病者,豈是一切小兒悉中客邪?夫小兒所以春冬少病、秋夏多病者,秋夏小兒陽氣在外,血脈嫩弱,秋初夏末,晨夕時有暴冷,小兒嫩弱,其外則易傷暴冷折其陽,陽結則壯熱,胃冷則下痢,是故夏末秋初,小兒多壯熱而下痢也,未必皆是中客及鬾也。

    若治少小法,夏末秋初,常宜候天氣溫涼也。

    有暴寒卒冷者,其少小則多患壯熱而下痢也,慎不可先下之,皆先殺毒後下之爾。

    《玄中記》雲:天下有女鳥,名曰姑獲,一名天帝女,一名隐飛鳥,一名夜行遊女,又名釣星鬼,喜以陰雨夜過,飛鳴徘徊人村裡喚得來者是也。

    鳥純雌無雄,不産,陰氣毒化生,喜落毛羽于人中庭,置兒衣中,便令兒作癎病,必死,即化為其兒也。

    是以小兒生至十歲,衣被不可露也。

    七八月尤忌。

     凡中客忤之為病,類皆吐下青黃白色,水谷解離,腹痛夭糺[夭糺原作「大糾」,據《千金》卷五改。

    ],面色變易,其候似癎,但眼不上插耳,其脈急數者是也。

    宜與龍膽湯下之,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秤分等多少也。

    小兒中客,急視其口中懸癰左右,當有青黑腫脈核如麻豆大,或赤或青或白,如此便宜用針速刺潰去之,亦可爪摘決之,并以綿纏钗頭拭去血也。

    少小中客之為病,吐下青黃赤白汁,腹中痛及反倒偃側,喘似癎狀,但目不上插少睡耳。

    面變五色,其脈弦急。

    若失時不治,少久則難治矣。

    欲療之方,用豉數合,水拌令濕,搗熟,丸如雞子大,以摩兒顖上、手足心各五六遍畢,以丸摩兒心及臍上下行轉摩之,食頃破視其中當有細毛,即擲丸道中,痛即止。

     幼科發揮【明?萬全】 客忤 心主驚,心藏神,兒心氣怯弱,或聞大聲,見異物異人,未有不動其神也,謂之客忤。

     客忤者,口中吐青黃白沫,水谷鮮雜,面色變異,喘息腹痛,反側瘈瘲,狀似驚癎,但眼不上竄耳。

    治法宜辟邪正氣,散驚安神,蘇合丸、至聖保命丹主之。

     客忤者,謂客氣忤犯主氣之病也。

    如五氣之邪,自鼻而入,則忤其心肝;五味之邪,自口而入,則忤其脾胃。

    有所驚恐則忤其神,有所拂逆則忤其意,當博求之。

    故曰: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

     兒性執拗,凡平日親愛之人,玩弄之物,不可失也,失則心思,思則傷脾,昏睡不食;求人不得則怒,怒則傷肝,啼哭不止,此忤其心也。

    平日未親愛之人,未見之物,不可使之見,見則驚,驚則傷心。

    凡未見之人,不可使之近,迫近則恐,恐則傷腎,令兒成癎,此皆客忤病也。

    今之為父母者,則稱所畏者以止之,如長老止夜啼之故事,為醫者因兒不服藥,則持針以搏,灸以迫之,令兒生病。

     嬰童百問【明?魯伯嗣】 風證風熱 小兒中風者,以其血氣未定,寒溫失調,内則盛熱蘊蓄,外則腠理開虛,故風邪乘其外虛而暴中之,其狀昏不知人,壯熱狂澡,搐掣氣粗,口噤涎潮是也。

    心中風,則偃卧不能傾側,發熱失音,其舌焦赤,若汗流唇赤者可治,灸心俞。

    或唇間白黑青黃,乃心壞為水;或面目青黑,時時竦動者,并不治。

    肝中風,則踞坐不得低頭,左脅疼痛,諸筋攣急,頭目轉動,上視多怒,其目青,若繞兩目,連額微青,唇青面黃者可治,灸肝俞。

    大段青無,其目一黃一白,不治。

    腎中風,則踞坐面浮,腰脊痛引小腹,其耳黑,若兩者未有黃色起者可治,灸腎俞。

    或脅間如黃土,發直而齒黃赤者,不治。

    肺中風,則偃卧胷滿,喘急欬嗽,躁悶汗出,其鼻白,若目下至鼻四圍及唇口皆白色,可治,灸肺俞。

    或色帶黃,乃肺壞為血,不治。

    脾中風,則踞坐腹滿,皮肉瞤動,四肢不收,其唇黃,若一身通黃,口吐鹹涎者,可治,灸脾俞。

    或手足青而厥冷者,不治。

    凡人為風邪所中,皆自背上五髒俞而入,風入于颔頰之間,則口喎而牙噤,風塞于咽喉聲音之間,則語不出而失音,風與氣搏,氣與痰隔,則喉間如鼾(鼻合)之聲向。

    是風也,始入于膚腠,次達于經絡,而搏于經脈,筋得寒則拘急攣痛,得熱則緩弛不随;風挾寒邪,即攣急也;風挾熱氣,即緩弛也。

    拘攣脈必浮緊,緩弛脈必浮洪。

    寒者小續命湯,熱者追風剉毒散之類。

    脈浮者病在表,脈實者病在裡,脈促者病在上。

    在表者散之,在裡者利之,在上者湧之。

    若虛而寒者,則烏附之類又不可缺。

    古人治法,雖以灼艾之類為本,亦當消息權度而投劑焉。

    雖然,風寒暑濕,皆能中人,況又有因氣而中風者。

    人之驟病,莫急于中風,倉卒之際,若未能精審,且與下氣豁痰,蓋中風皆因痰郁氣滞而作,先用通關散以疏之,急以南星、生姜、木香煎湯,調蘇合香丸灌下。

    牙緊者,南星、細辛末,人麝香、烏梅肉點擦,牙自開。

    進藥之後,痰消氣下,病勢稍蘇,即詳審五髒外證而調理之,宜省風湯羌活散。

    勢甚者,防風通聖散、化風丹、牛黃散、釣藤散、至寶丹等劑,可選而用之。

     古今醫統【明?徐春甫】 物觸候 大抵小兒随其心性,不可觸逆。

    凡有所愛之物,不可強直取之。

    心神所好,若不遂欲,心氣解散,神逐物遷,不食不言,神昏如醉,四肢垂亸,狀如中惡,醫士見之,莫之措手。

    如有此證,詢其母及左右,順其所欲,然後用藥則安也。

     小兒中暑 小兒伏中暑證,發熱汗出引飲,或吐瀉霍亂腸痛;又有脈虛手足微寒發渴口熱者;又有煩熱而嘔,吐利不食,至成搐搦如驚,狀似傷寒者。

    不可便作驚病及傷寒用藥,隻可與五苓散、六和半夏湯,消息之,萬無一失。

    有偏寒偏熱者,以意用藥,甚不可執一也。

     證治準繩【明?王肯堂】 中風 張渙等方,有中風方論,今見小兒絕無患者,而用藥多犯香燥,恐血熱生風,類中風證,誤用之則為害不淺,故一切削而不載。

    薛氏雲:中風之證,西北方有之。

    東南氣溫,腠理疏洩,人患之者,皆類中風也。

    況小兒元氣未充,皮毛不固,易虛易實,外邪乘之,則壯熱抽掣,氣粗涎湧,甚至昏愦口噤,即似中風,誤以續命等湯投之,多至不救。

    大人且無真中,況小兒乎?凡有前證,當辨其因。

    若陽明經氣虛,風邪所乘,筋脈拘急者,為外因。

    足厥陰肝火熾盛,筋脈偏急者,為内因。

    脾肺虛弱,腠理不密,外邪乘入,或驚風過服金石之劑,耗損肝血,或吐瀉後内亡津液,不能養肝,緻口眼喎斜者,皆肝血不足,肝火生風之類,中風之類證也。

     偏風口噤 小兒偏風者,屬少陽厥陰肝膽二經證也。

    噤者,筋急中風。

    木太盛而乘于脾,以勝水濕則金太燥,然燥金主于收斂勁切故也。

    又曰:風之為病,善行而數變,或左或右,其因一也,治須審而藥之。

    若足陽明胃經氣虛,風邪所乘,其筋脈偏急者,屬外因。

    若足厥陰所經風熱乘脾,筋脈偏急者,屬内因。

    若脾肺虛弱,腠理不密,外邪所乘,或服金石之劑,耗損肝血,或吐瀉後内亡津液,不能養脾,緻口眼歪斜,或半身不遂諸證,皆屬肝血不足,肝火生風,宜滋腎水,養肝血,壯脾土。

    治法:脾胃虛而動風者,異功散加柴胡、釣藤鈎。

    脾肺虛而外邪所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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