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縣大州園範達,以磨豆腐營生。
一母一妻,勤苦持家。
三口隻是安分度日,并無嗟怨。
一日,年至十二月二十六日五鼓,其妻陳氏呼之起曰:「人家具在備辦過年物件,我知爾雖貧,亦要早起,做幾作豆腐去賣。
倘攢得分毫,亦好買些柴米過年。
」達聽妻言,即來往河下挑水做豆腐。
天尚黑暗,走到水邊,卻在人糞邊腳踏着一銀包,将之舉起,約有兩斤多重。
達想:「此是誰人早起淨手掉落在此,且待他來時還他。
」候了多時,不見有人,乃挑水歸家。
放下水桶,将銀報與母、妻。
其母王氏曰:「我等□母,這等小心做生意,尚讨不得吃。
這銀子一定是什麼客人歸去,起早失落在此。
客人這銀子是一家待命。
爾若拿了他的,他尋不見銀子,或是赴水自盡,或是一家埋怨。
爾可速将此銀,送在原處去還他。
」範達聽母之言,連忙執銀走到原處。
隻見一客人走在那裡啼哭尋銀。
範達向前問曰:「客官為什啼哭?」那客人曰:「我是徽州人汪元,在家将田典得三十兩本錢,打漆在你府中賣。
昨日收得本利銀四十餘兩,包作一包,清早起來大便,一時遺失,不知下落。
若有人搭得,我情願與他平分。
」範達曰:「爾銀是什麼包的?」汪元曰:「我銀是青絹包袱包。
」範達曰:「我才見人拾去,你肯分一半與他,我便引你去見。
」範達乃領得汪元到家,便報母親曰:「我尋得銀客人來了。
」一時轟動,兩邊鄰裡俱來觀看。
範達即拿銀出來,對汪元曰:「憑衆人在此,我也不要你平分,你隻把四兩與我做本錢也罷。
若我日後做得好時,這四兩亦奉還你。
」汪元不得銀到手,即時許諾。
範達遞過銀子,汪元便将銀收起說道:「這銀俱是整錠,難以鑿開。
我店在臨江門,你同我到店中,取銀與爾。
」衆人見汪元欺心,大家罵他:「你這客人好不知禮!先前許分一半,如今連四兩亦不肯秤。
若到爾店中,我想一分也無。
今日我衆人在此,範達亦是一片好心,你可将銀出來,剪四兩與他。
」汪元陡然變色曰:「範達與我讨銀,幹你衆人何事?」衆人不忿,揪倒汪元,亂打一頓。
汪元翻轉臉皮,反喊叫地方說道:「範達搶他客本八十兩,欺淩孤客。
」大家扭到府上,正值邵廉知府坐堂。
汪元即口告曰:
「小人徽州客人汪元,販漆在爺台發賣,得銀八十五兩。
年終促歸甚急,五更獨自出門,陡撞惡棍範達挑水,怒身撞倒他水,扭身亂打,乘渾搶去漆銀罄空。
彼時喊叫地方,追出原銀一包,隻得四十五兩,餘有四十,吞歸不吐。
衆人偏證無銀。
自忿财命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