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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客人失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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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取出範達來問。

    取得範達到台,郭爺罵曰:「你怎麼搶了客人銀子?」範達曰:「小人拾得他銀一包是實,彼時他許與我平分,後賺銀入手,一厘也不分與小的,兩鄰不肯,将他打了數下。

    他便在大爺處誣告小的,望老爺推情。

    」郭爺曰:「想爾賣豆腐為由入他店中,見他出外大便,你便帶來是實。

    還他一半也是實,還有那半怎麼不還?狗才好膽!」範達曰:「小的原未偷他的。

    」郭爺曰:「賊骨頭,不打不招!禁子将夾棍夾起!」範達見夾,即忙招曰:「小的情願去家賣妻子賠他。

    」汪元曰:「我隻要我原銀,那裡要你賣妻子!」郭爺曰:「皂隸可押範達到家取銀來還汪元。

    」皂隸押得範達到家,密把郭爺事情與母、妻說了一遍。

    母曰:「既是如此,爾可速行。

    」乃将妻子寄去個家,故意在家推延。

    汪元又催郭爺曰:「範達去了一日,并不取銀來還小的,明是欺負老爺。

    」郭爺叫該值皂隸過來。

    丁申向前,郭爺即批手,速拘範達完銀。

    丁申走到範家,隻見皂隸已押範達出門,乃同帶見郭爺。

    郭爺罵曰:「狗才怎麼去了許久?」範達曰:「小的變賣妻子,得銀十四兩,後又在各親戚家揭借,共湊四十兩來秤,因此耽擱。

    」郭爺曰:「拿銀上來。

    」叫吏對過,足足重四十兩。

    郭爺曰:「我若不用刑,爾便騙了汪元之銀。

    叫汪元補領來領去。

    」汪元即時補領狀來。

    郭爺發銀與汪元,因問曰:「此銀是爾的不是?」汪元曰:「爺爺青天!此銀果系小的賣漆之銀。

    郭爺曰:「此銀範達說是他賣妻子之銀,怎麼說就是你原銀?隻怕不是你的,看錯了。

    」汪元曰:「小人手中之銀,怎麼會錯。

    」郭爺始起身大罵曰:「這等欺心畜生!我郭爺之銀,你也思量騙去,莫說範達爾不騙他。

    這銀是我内庫取來之糧銀,你也認作你的。

    這等可惡,叫皂隸選大号粗闆過來,與我重責三十!」汪元情知理虧,啞口無言,低頭受刑。

    皂隸打了三十,郭爺叫:「汪元,取前所失之銀過來付與範達。

    」吩咐範達曰:「此銀合該你的。

    你拿去做本錢,我批執照與你。

    」範達接了銀與執照,拜謝而去。

    郭爺叫擡一面大枷過來,将汪元枷号一月,以儆後來欺心人。

    乃援筆判曰: 以德報德,報施之常,未聞有德而以仇報者也。

    故用治命,而老人結草絕群纓,而戰将效力。

    此皆知恩酬恩,不敢忘其所自也。

    今汪元失銀于散地,已是滄海遺針,而範達見取,全璧交還,此在達則利而思義,在元則得财而忘恩。

    比之殺人颠越而奪其貨,心何異哉?合宜重究枷号,以儆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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