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女婿欺騙妻舅家财

首頁
芳,故将家産撥吉,憑鄰為證。

    吉見約存人亡,遂作假約,哄瞞縣官,責打趕出,不與作主。

    芳不得已,奔投爺爺明照覆盆,追給原業,感恩。

    上告。

     郭爺接了葉自芳狀,帶回館中審問明白,遂行牌縣中,提得遊吉一幹人犯,到府親問。

    遊吉訴曰: 「小的丈人葉毓,五十無子,招贅小人為婿,養生送死,頂戶當差。

    年至五十三歲,與通房生自芳,毓疑非真血脈,故把家産,不撥與他,原有撥批存照。

    魏爺審問明白。

    」 郭爺叫取撥約上來,遊吉又将假的上去。

    郭爺叫自芳來看:「此是你父真字不是?」自芳曰:「父寫遺囑小的年幼,小的今帶有父親筆迹數紙在此。

    」郭爺展開一看,全然不同。

    郭爺曰:「怎麼是兩樣字迹?」遊吉曰:「丈人臨死手顫難寫,故此與生前字不同。

    」郭爺曰:「不同隻是生熟,怎麼筆法大異?」郭爺故意罵自芳曰:「這事糊塗,我這裡難明。

    」自芳哭訴曰:「爺爺若不肯理,小的母子死無葬身之地。

    」郭爺曰:「你要我問,拿這撥約抄去,問你母親明白再來。

    」丢下撥約與自芳抄。

    自芳知郭爺意思,隻推「小的不會寫字。

    」郭爺曰:「自芳不會寫字,遊吉替他抄去。

    」遊吉不知是計,拿筆連真帶草抄了,遞與自芳。

    郭爺叫:「拿上來,我看詳細。

    」一認,字雖有真有草,筆勢卻是一樣。

    乃指遊吉大罵曰:「這等狗才,你自假寫撥約,欺死瞞生。

    」吩咐皂隸,重責二十,遊吉初不肯認,郭爺吩咐:「與我夾起來!」遊吉心忖:「我丈人撥約,亦未把與自芳,拿出何妨?」即叫曰:「爺爺息怒!小的拿出真的,爺爺觀看。

    」複在懷中,取出丈人親筆撥約遞上。

    郭爺從頭看了一遍,笑曰:「你那丈人就是神見,内中說『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入之婿并論』,又曰『全與幼子,無幹女婿之事。

    悉遵前約』。

    他怕你謀害他子,故把此約,穩你之心。

    你出嫁、招入之人,安得占他家業、金銀?」葉自芳你上來,我吩咐你,你看父親、嫡母面上,田撥百畝,屋撥三間,家私每十分撥一分,金銀各撥一百與他,以念骨肉之親。

    」葉自芳曰:「爺爺公斷。

    小的萬代感恩!」郭爺曰:「我将這撥約,批作執照與你。

    所撥之産業,亦明批在上。

    」用印钤記,付與葉自芳收執。

    仍立案存照。

    判曰: 審得葉自芳與遊吉本郎舅至親。

    葉毓當年無子,嫡妻一女,招吉養老,是實。

    老得妾子承後,慮吉謀害,臨死設計,全撥家産,蓋為留兒而姑不敢留财也。

    吉肆貪号,便欲一網打盡,不思強客,不當奪主。

    強欲以姊而占弟家。

    理合斷還原産,諒情随撥全親。

    立案懲奸。

    永杜欺騙。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