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爺承楊大巡命查盤漳州,轉府空閑無事。
一日,在文案卷内揭出一張是人命狀辭,郭爺拿出細看:
告狀客人方文極,系徽州歙縣人,告為追究父命事。
隆慶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銀八十兩,來建甯府前開店。
十月,義男方興來店,寂無人迹。
訪究四鄰,皆言未到。
興歸,身奔細察,依路有蹤,惟到近府不見。
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遺;至仁之邦,路吞商旅,隻得奔告爺台,乞究父冤。
上告。
郭爺看罷狀辭,即取狀在手,出廳問書吏曰:「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還在此間否?」書吏禀曰:「隆慶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來告狀尋父,前阮爺見是無頭公事,亦未與他對理。
這幾年他兒子一發未見來,隻是他義男方興,還在那店中賣些雜貨。
」郭爺正在答問之間,忽見七個烏鴉飛在廳上,連叫數聲,望南而去。
郭爺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謀死方文極者,莫非烏七乎?」遂喚兩名捕盜施功、葛木上廳吩咐曰:「爾其與我不問城市、鄉下,但有烏七,可拿來見我。
」葛木曰:「無牌難拿。
」郭爺即标一牌,用了關防。
兩個捕盜走出府來,滿城去尋烏七,尋了一日,并無形影。
明日清早,二人出鄉,窮土僻塢,俱去問過,亦無蹤迹。
看看日晚,來到瓯甯五都箬村地方,見一人往前跑走,施功問曰:「老官往何處去的?我是府裡人,去箬村追錢糧,可帶我去來。
」那人曰:「此去箬村隻一裡路,乃是大路,公差隻管緩行,我要去得緊。
」葛木曰:「老官甚事去緊?」其人曰:「我要去叫屠戶殺豬就趕轉,恐怕天黑,故此去得緊。
」葛木曰:「屠戶甚人?」其人曰:「乃洪烏七。
」施功曰:「我正要去他家催糧。
一同前去便是。
」三人趱行,不一時間,已到烏七家中,其人叫曰:「七官在家否?」烏七聽得門外人叫,連忙出來。
其人曰:「勞七官明早我家來殺一小豬。
」說罷就行。
烏七送去出了。
轉來見兩個差人在堂上坐。
烏七問曰:「公差何來?」施功曰:「縣中王爺喚你去對錢糧。
」烏七曰:「我前日對完了。
」施功曰:「金花借辦,銀子要緊,你且明早同我去對,不要去殺豬。
」烏七曰:「便是稱銀付公差,代對也罷。
」葛木權應曰:「天光又作計較。
」烏七整酒相待,安歇。
待至天明,複整早飯吃完,烏七對出文銀三兩,托葛木代對。
施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