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将循取棺材盛殓,一邊叫忠,到縣中去告沈青。
姚忠走到縣中下狀:
告狀人姚忠,系壽昌縣四十都民籍。
告為活傷叔命事。
地虎沈青,借叔贍老銀五兩,前去買柴,過月不還。
本月初三,叔上山尋取,觸惡揪發,亂打重傷。
身知奔救扶歸,登時氣絕。
山鄰何建面證。
叔老無子,蓄銀贍活,冤遭哄騙,财命兩空。
乞爺究惡追填,死生感激。
上告。
時劉星橋在壽昌作尹,接了狀詞,知人命重事,即發牌拿沉與何建一幹人來聽審。
沈青見事,即具狀來訴:
訴狀人沈青,系四十都民,訴為排陷事。
姚忠圖叔姚循銀兩,無由就手,哄身将房屋典出循銀五兩,約定賣柴交還。
不料忠起枭心,将柴本盡數買酒酗費。
循取不聽分剖,山上扭打,并無緻傷情由,醫士救治已愈,天明複報循死。
平空陷害,乞爺調檢,冤有所伸。
哀訴。
劉爺準了,遂拘醫士尹文彬來審。
尹文彬曰:「小的來下藥時,遍身委的青腫,小人下藥已(以)後,氣漸平服。
不知後來如何身死?」又問何建曰:「沈青打死姚循,果是何如?」何建曰:「小的山上挑柴,見他取銀角口,後兩人扭打了,姚忠扶得叔子歸家。
小的未見其死。
」姚忠哭訴曰:「小的叔叔年老,沈青少壯,怎麼吃得他打?因被他毒手打死。
乞爺爺吊屍檢驗。
」劉爺遂喚仵作吊死來檢,果然檢得遍身傷多,頭頂重傷三塊緻命。
劉爺記了傷痕,回衙即将沈青重打三十。
申解上司,斷其填命。
時郭爺正出巡嚴州。
見壽昌解得人命事來到,遂取來文審單,詳細觀看。
見其死時說得不同,即問何建曰:「沈青幾時相打?」何建曰:「早上相打。
」又問曰:「姚循是幾時身死?」何建曰:「聞得半夜身死。
」郭爺取姚忠問曰:「據爾狀詞,說叔登時身死。
據此屍單所傷,亦皆登時身死。
」又問尹醫士曰:「爾是幾時醫姚循?」尹文彬曰:「早的是下午醫姚循。
」郭爺又問仵作曰:「身上那處,該是緻死?」仵作曰:「身上俱不傷命,隻頭頂三塊,即時該死。
」郭爺問何建曰:「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