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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柴混打害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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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将循取棺材盛殓,一邊叫忠,到縣中去告沈青。

    姚忠走到縣中下狀: 告狀人姚忠,系壽昌縣四十都民籍。

    告為活傷叔命事。

    地虎沈青,借叔贍老銀五兩,前去買柴,過月不還。

    本月初三,叔上山尋取,觸惡揪發,亂打重傷。

    身知奔救扶歸,登時氣絕。

    山鄰何建面證。

    叔老無子,蓄銀贍活,冤遭哄騙,财命兩空。

    乞爺究惡追填,死生感激。

    上告。

     時劉星橋在壽昌作尹,接了狀詞,知人命重事,即發牌拿沉與何建一幹人來聽審。

    沈青見事,即具狀來訴: 訴狀人沈青,系四十都民,訴為排陷事。

    姚忠圖叔姚循銀兩,無由就手,哄身将房屋典出循銀五兩,約定賣柴交還。

    不料忠起枭心,将柴本盡數買酒酗費。

    循取不聽分剖,山上扭打,并無緻傷情由,醫士救治已愈,天明複報循死。

    平空陷害,乞爺調檢,冤有所伸。

    哀訴。

     劉爺準了,遂拘醫士尹文彬來審。

    尹文彬曰:「小的來下藥時,遍身委的青腫,小人下藥已(以)後,氣漸平服。

    不知後來如何身死?」又問何建曰:「沈青打死姚循,果是何如?」何建曰:「小的山上挑柴,見他取銀角口,後兩人扭打了,姚忠扶得叔子歸家。

    小的未見其死。

    」姚忠哭訴曰:「小的叔叔年老,沈青少壯,怎麼吃得他打?因被他毒手打死。

    乞爺爺吊屍檢驗。

    」劉爺遂喚仵作吊死來檢,果然檢得遍身傷多,頭頂重傷三塊緻命。

    劉爺記了傷痕,回衙即将沈青重打三十。

    申解上司,斷其填命。

    時郭爺正出巡嚴州。

    見壽昌解得人命事來到,遂取來文審單,詳細觀看。

    見其死時說得不同,即問何建曰:「沈青幾時相打?」何建曰:「早上相打。

    」又問曰:「姚循是幾時身死?」何建曰:「聞得半夜身死。

    」郭爺取姚忠問曰:「據爾狀詞,說叔登時身死。

    據此屍單所傷,亦皆登時身死。

    」又問尹醫士曰:「爾是幾時醫姚循?」尹文彬曰:「早的是下午醫姚循。

    」郭爺又問仵作曰:「身上那處,該是緻死?」仵作曰:「身上俱不傷命,隻頭頂三塊,即時該死。

    」郭爺問何建曰:「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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