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榆次縣莫如賓,膂力剛健,好習武藝,熟娴弓箭。
每見好馬,不惜千金買之。
一日,見客人販有一匹連錢骢,在縣發賣。
賓一見,出價四十兩與客人,買來騎騁,心什愛惜。
不想,如賓身畔有一慣賊盧桐,家中生計甚拙(绌)遂夜遁入如賓馬廄,把他連錢骢偷将出來,騎往徐溝縣,賣與一富戶秦相。
相亦好馬,遂得他銀五十兩正,其賊即往别處生意去了。
如賓自失馬之後,各處使人尋讨,并無下落。
一日,聞得徐溝縣出有好弓,乃親到徐溝買弓。
忽見秦相騎得連錢骢,街上奔走。
如賓趕上熟視,認得是已之馬。
即步影來到秦相家中,問其兩邊鄰舍,知是秦相,即具狀入府去告。
不想學道郭爺正出來行香,如賓撞了馬頭,被前面武夫拿住,帶見郭爺。
如賓忙訴曰:「小的為賊人盜去馬匹,今日見贓,欲入府去告,不覺走忙,不及回避。
」郭爺曰:「拿狀上來!」如賓遞上狀辭,郭爺将狀前後一看,見得:
告狀人莫如賓,系榆次縣人。
告為盜馬獲贓事。
身用價銀四十兩,買得客人連錢骢一匹,騎坐已經四年,前月失去無蹤。
今于徐溝,偶見秦相騎入家中,當報四鄰見證。
重價買馬,慣賊劫去。
真贓血證,律法難容。
乞拘原馬,剿賊安民。
上告。
郭爺既見了狀辭,問莫如賓曰:「爾馬果認得熟否?」賓曰:「小的馬已四年。
今止失去兩月,怎麼就不認得?」郭爺曰;「爾既認得,待我提來對理。
」即發步兵江洪、包栩,前到徐溝,連人并馬,俱鎖入司來。
秦相訴狀曰:
訴狀人秦相,系徐溝縣人。
訴為白日誣賴事。
舊年将銀五十餘兩,買得馬客連錢骢一匹,在家騎坐,不料惡棍莫如賓,失馬已久,強執身馬,認為已物,捏辭聳告。
馬原有主,買原有契。
平空生騙,冤陷莫伸。
哭懇爺告。
燭誣殄惡,生死感激。
哀訴。
郭爺亦準了秦相訴狀。
遂吩咐将馬牽上堂來。
乃喚二人,各去馴馬。
初然,秦相向前牽馬,馬亦憑他牽系。
後莫如賓向前牽,那馬見了如賓,嘶鳴不已,如有戀戀不舍之意,将身靠住如賓。
秦相再去牽馬,遂将秦相身上亂咬,後足亂踢,相遂不敢就身。
郭爺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