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于初八,或十四十五,及神變月半,尤應修供養。
持誦護摩供,如是受律儀,尤于諸福業,當殷重勤修。
」又雲:「如明咒律說,應作不應作,及學處律儀,行者常應思。
貪着自安樂,晝夜應盡除,以後當作此,系念不應散。
若日間放逸,夜分當悔除,夜作次早悔,善作當慶喜。
誦燒皆當淨,勝咒及律儀,諸明咒調伏,行者善安住。
」祇薩惹者,謂黑芝麻豆米合煮之粥。
未入曼陀羅不應傳咒者,如〈總續〉雲:「若未善見壇,設傳授諸咒,彼不得成就,死後堕惡趣。
(064)若為彼宣說,咒印及儀軌,自犯三昧耶,堕号叫地獄。
」若未于四部随一曼陀羅而受灌頂,不可唯依随許法而修諸尊及授諸咒。
設作是已,淨除彼罪之法,如前續雲:「如說三昧耶,設若誤毀犯,彼當善持誦,心咒十萬遍。
或誦一千遍,無癡心總持,或息災護摩,或更入壇場。
」〈劄孥經釋寶矩論〉中,先說彼等三昧耶已,次雲:「諸三昧耶我從事部中集,大瑜伽部諸瑜伽師,由處時增上及意樂增上,亦應如理護持。
又自謂是大瑜伽部諸瑜伽師,若即不樂潔淨,不善防護,不應道理。
以意樂增上,雖事部中亦有開許,如雲:随淨或不淨,用食未用食,任沐浴與否,念本尊即成。
是故大瑜伽,部諸瑜伽師亦不應違上說三昧耶也。
」此謂非但受事行部灌頂者,應當守護,即受無上瑜伽部者,亦須守護。
故應善知彼三昧耶及根本罪,慎防莫放諸根本罪。
設犯餘罪亦莫舍置,如雲晝犯夜悔,夜犯晝悔,如是悔除令淨。
癸三 住三昧耶先應如何承事
子一 須承事之理
〈後靜慮〉雲:「說密咒靜慮,為最勝秘密,諸苦行大仙,離彼亦無成。
」此說若無下說二種靜慮,(065)雖持禁戒具足難行,修密諸仙亦無成就。
〈大日經〉《成就品》亦雲:「欲得廣大慧,或欲得五通,及持明成就,或長壽儒童,乃至未承事,彼即不能得。
」事行兩部皆同此理。
〈蘇悉地經〉《咒相品》雲:「應觀部目性,勢力及事業,當精勤承事,順自意密咒。
」謂于三部曼陀羅中善得灌頂,具足菩薩律儀,咒三昧耶,善巧修行次第,如〈蘇悉地經〉及〈妙臂問經〉所說處所及具德相助伴等皆悉具足,應先修習二種靜慮及諸支分而為承事。
所得灌頂如〈總續〉雲:「于佛部壇中,若善得灌頂,此即成三部,壇等阿阇黎。
」此說若得佛部灌頂,即成三部。
得蓮花部灌頂,即成二部。
得金剛乘灌頂,唯成一部阿阇黎耶。
然随所修何咒,須得彼咒念誦傳承。
子二 承事之次第
醜一 有念誦靜慮
寅一 四支念誦靜慮之前行
卯一 先于房中所修(066)
每日初座,早起床時,及餘座首,于三部中随修何部,即結彼部三昧耶印,誦持密咒。
謂平仰兩手略屈二食指,置于頭上,誦雲:「嗡達塔迦達,邬跋瓦耶娑诃。
」又合掌如蓮花開敷之狀,置于心間,誦雲:「嗡碑瑪邬跋瓦耶娑诃。
」又二手背相着,二大指二小指相鈎,置于臍間,誦雲:「嗡斑[口*(災-火+夕)]邬跋瓦耶娑诃。
」如其次第,尊勝等為佛部,觀自在等為蓮花部,金剛摧壞等為金剛部咒印。
次緣十方一切諸佛,誦雲:「嗡薩瓦達塔迦達,迦雅,瓦迦,即達,斑[口*(災-火+夕)]般拏梅那,薩瓦達塔迦達,斑[口*(災-火+夕)]跋答,奔答南迦熱彌。
」以此咒禮諸佛。
次供自身,誦雲:「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我今乃至未證菩提,一切時中畢竟供養,維願諸佛諸大菩薩哀愍納受,賜我無上悉地。
」
次當歸依發菩提心,誦雲:「乃至證菩提,歸依佛法僧,為辦自他利,我發菩提心,謹請住十方諸佛菩提〔編者案:「提」疑系為「薩」之誤〕聽,我為大菩提,今發菩提心。
」次用忿怒無障明王咒印守護。
印者,兩手諸指互握成拳,二手小指并豎,二食指端相着,二大指按其側。
咒雲:「嗡斑[口*(災-火+夕)]卓答摩诃跋羅,(067)诃那答诃,跋[口*(災-火+夕)]毗朵那薩,邬促沙摩,卓答吽泮。
」于受飲食大小便時,亦可以此守護。
次于心間月上觀想毗盧遮那自性摩字,頭上想不動佛自性诃字,二字皆有焰鬘圍繞。
誦雲:「嗡娑跋瓦虛答,薩瓦答摩,娑跋瓦虛朵吭。
」應當信解自性清淨。
次出房外,嚼齒木等,掃拭佛堂。
卯二 出外沐浴入佛堂法
次為沐浴,往無多人及無怖畏河中,兩手手指向外交叉鈎合,二手食指并豎,二大指置食指之前,以此印觸淨土,誦雲:「嗡尼喀那瓦蘇得娑诃。
」取土分為三分,安置淨處,此亦結前所說三種三昧耶印,随其所應之一而後取土。
次以大指壓小指,餘指作金剛杵相,兩手相交互按其臂,上齒壓下唇,作忿怒瞻視,誦雲:「那末惹那劄雅雅,那摩軍劄斑[口*(災-火+夕)]巴拏耶,摩诃藥叉茜那巴達耶,那末斑[口*(災-火+夕)]卓答雅,得雅他,嗡胡魯胡魯,底叉底叉,奔答奔答,诃那诃那,阿彌得吽泮。
」以是甘露明王自護,次誦:「[口*(歙-欠)]诃那诃那,阿彌得吽泮。
」兩手内握,食指伸豎,從頭至足周遍打觸,以除身中魔礙。
(068)次誦:「嗡班[口*(災-火+夕)]阿格尼,般底巴達耶娑诃。
」平仰兩手小指相鈎,二無名指按其中,二中指并豎,食指屈着彼第三節,大指并合于中,結此印而披金剛甲。
又即前印二食指分離如金剛杵形,是為金剛甲印。
誦:「那末惹那劄雅雅,嗡喀格黎吽泮。
」即以印觸頭肩心喉等處而為披甲。
次誦:「那末班[口*(災-火+夕)]雅吽,诃那都那,摩他毗底薩雅,邬薩惹雅泮。
」左手大指按中二指。
食指小指相鈎如環,觸中二指中節,右手中三指如金剛杵形,按于腰部為除礙印。
經說當以此印觸土或水而除魔礙。
故應先觸土水。
次誦:「那末惹那劄雅雅,那摩軍劄班[口*(災-火+夕)]巴拏耶,嗡诃那诃那,班[口*(災-火+夕)]拏诃。
」以此咒水誦:「嗡格黎格拉,班[口*(災-火+夕)]吽泮。
」左手大指按小指甲,餘指結作金剛杵形,為格黎格拉印,以印觸水,即以此水撒地。
次誦:「嗡班[口*(災-火+夕)]诃惹吽。
」七遍咒土,取土一分,身入水中至沒臍處,用巾洗浴。
次以第二分土洗手,誦:「嗡虛底密底,答日尼吽诃。
」右手平仰,食指置大指前,以大指按食指中節,(069)為妙音印,即以此印灑淨。
〈妙臂問經〉說于此時灑淨。
勝菩提師似許以此咒印而為灑淨。
次誦:「嗡蘇悉底迦日娑诃。
」結髻守護次取第三分土,誦:「嗡布惹[口*(災-火+夕)]拉吽泮。
」加持,右繞向日而自塗身。
次誦:「那末惹那劄雅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