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釋佛眼。
輔行釋雲。
舉一佛果。
具于十界。
然不可以聖陰(陰即果也)同凡。
自是佛果能具十界。
終不可以佛地獄界。
以為凡夫地獄界。
用釋佛眼也。
若爾。
且十界俱屬佛果。
以何受稱。
當知。
十界既由佛果能具。
還從佛果。
果德受稱。
果德者。
常樂我淨四德也。
如荊溪雲。
二千果成。
鹹稱常樂。
斯之謂欤。
三千則十界。
然若不得今家祖意。
消釋而論文便見沉匿。
論謂在先。
即指前經文五眼。
即是為令知見淨勝義。
即第一義。
更不重述。
故指在先。
三世谛攝。
論中不釋。
而次第一義者。
由世谛分别故。
所以佛之肉眼。
雖同凡夫所見。
佛過彼所見。
佛之天眼。
同天所見。
佛過彼所見。
所謂真天眼也。
佛之慧眼。
同二乘見空。
而佛過彼所見。
佛之法眼。
同菩薩見假。
而佛過彼所見。
佛之佛眼。
圓照無私。
對五境異。
遂有五用謂之五眼。
以菩提法得知是佛。
菩提法者。
謂十界三谛平等之法。
唯佛與佛乃能究顯。
不受苦惱。
受人天富樂故。
雖不說亦自知是聚等。
雖不說微塵衆。
亦自知是衆塵。
聚集何義。
須說所以說者。
為顯無所見方便空義故。
謂即非微塵衆也。
由上但觀名色等。
上但約色及衆生身。
抟取中觀破相應行。
斯即名色身合說。
不開抟取。
此中為破妄報。
而名色之外。
别報名色之身。
是故别開抟取。
故雲世界實有者。
即是一合相。
且一合相者空也。
而不知四蘊。
及衆塵抟取和合。
謂一合相。
豈是真實。
如此顯之。
名色身報。
情可以遣蕩。
是故。
須菩提為安立第一義空故。
說一合相。
世尊為成就空生所說故。
謂即非一合相也。
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
奢摩他。
此雲止。
所謂以止止散。
即散而寂。
散動則不知。
寂靜則能知。
依止毗缽舍那故見。
毗缽舍那。
此雲見。
由觀能見。
所謂以觀觀(平聲)昏。
即昏而即。
昏暗則不見。
明即則能見。
吾祖雲。
明靜者。
止觀之體也。
是則止觀等持。
乃知見實理。
非見實不能知。
乃見實理。
而能證知。
故于一切法。
無所分别。
采微。
其有缺辯及文略者。
所以再行料理。
補餘未釋。
區區但欲結般若良緣耳。
乾道陸年太歲庚寅仲夏 昙應題
金剛經集解四卷
宋 楊圭編
金剛經四十二分說一卷
宋 張無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