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彼覺便無故。
猶如軍等。
此言瓨等是非實義。
由非實事。
此顯餘宗。
諸非不實皆非舍彼相違事也。
如于聲等。
青覺非有。
此形相别。
是覆相有。
以其瓨等為境性故。
牒本論中頌詞解釋。
頌雲。
極微量等故。
形别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舍故。
同前問答者。
前章雲。
複如何知。
諸極微處。
别狀非有。
問也。
極微形相。
無别異故。
答也。
若其總聚。
許覆相已。
形非實境。
理方可成。
此釋前二句頌。
謂若彼知極微量等。
相無差别。
乃總聚之形蓋覆。
而總聚之形。
是假非實。
此正理也。
故雲。
如斯正理。
是應成立。
若言離極微如是等。
如離彼者。
彼覺便無故。
猶如軍等。
此釋後二句頌。
離即析也。
謂若形别。
所生覺相亦差别者。
析彼影相至極微時。
所生覺相決定無有。
故自釋雲。
此言瓨等是非實義。
由非實事。
至皆非舍彼相違事者。
總結他宗非實事。
非不實事。
皆有相違之過。
非實事者。
即瓨等。
非不實事。
即極微。
謂由瓨等有相違過。
即顯極微。
亦有相違過。
以瓨等不實。
不得為所緣緣。
則極微雖實。
亦不得為所緣緣耳。
如于聲等青覺非有者。
喻上相違義。
聲等。
即色外四塵。
青覺。
唯約眼識。
以聲等四塵。
望于眼識。
是相違義。
喻彼所執極微總聚。
望于根識。
亦是相違。
此形相别。
是覆相有。
以其瓨等為境性故者。
釋成相違不生識義。
謂此瓨瓯之形雖别。
是覆極微實相而有。
實相既覆。
何得引生差别之識。
識不生者。
汝以假有瓨等别形為境性。
故不能生。
雖引衆多異見道理。
而竟不能顯其極微實事之體。
有其差别。
結破異見。
如文可知。
△三通釋前義。
結破異見非理竟。
通上一破彼執竟。
下二明自宗分二。
一釋内境。
論曰。
彼所緣緣。
豈全不有。
非全不有。
若爾雲何。
内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
而有内色似外境現。
為所緣緣。
許眼等識。
帶彼相起及從彼生。
具二義故。
此内境相。
既不離識。
如何俱起。
能作識緣。
決定相随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境相與識。
定相随故。
雖俱時起。
亦作識緣。
因明者說。
若此與彼。
有無相随。
雖俱時生。
而亦得有因果相故。
或前識相。
為後識緣。
引本識中。
生似自果功能令起。
不違理故。
若五識生。
惟緣内色。
如何亦說眼等為緣。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以能發識。
比知有根。
此但功能。
非外所造。
故本識上五色功能。
名眼等根。
亦不違理。
功能發識。
理無别故。
在識在餘。
雖不可說。
而外諸法。
理非有故。
定應許此在識非餘。
此根功能。
與前境色。
從無始際。
展轉為因。
謂此功能。
至成熟位。
生現識上五内境色。
此内境色。
複能引起異熟識上。
五根功能。
根境二色。
與識一異。
或非一異。
随樂應說。
如是諸識。
唯内境相。
為所緣緣。
理善成立。
釋曰。
據内境體。
謂立自宗所緣之事。
若也總撥無所緣境。
便有違世自許宗過。
四種緣性。
于經說故。
據内境體。
即陳那菩薩所立相分色。
謂立自宗所緣之事者。
乃護法菩薩之釋詞。
若也總撥無所緣境。
便有違世自許宗過者。
謂唯言唯識。
是總撥無所緣。
所以自宗立萬法唯識者。
不無萬法。
彰萬法唯心所現耳。
世人共知五識緣五塵境。
自宗亦許有四緣生八識之說。
若總撥無所緣境。
是二過之所不免。
故雲四種緣性。
于經說故。
四種。
謂親因緣。
所緣緣。
增上緣。
等無間緣。
緣義。
詳于唯識論中。
茲不繁引。
此中内聲。
為顯不離于識。
而有所緣。
言境體者。
是所取分。
是識變為境相之義。
此釋内境二字。
以彼執外。
故有内名。
而言内者。
顯不離識。
有所緣義。
内境之體。
即相分色。
以從本識變為境相。
所取義成。
然在識外。
别分而住。
将以為境。
違世之過。
如前尚在。
此明内境。
亦與世相違。
然在識他下。
謂外宗計極微和合。
是心外之法。
故雲然在識外。
别分而住。
将以為境下。
謂今将内色為境。
而世人不許有内境。
即與世相違。
如前不立所緣。
便有違世之過。
故雲尚在。
由諸世俗。
共許于境。
在外而住。
應雲如外。
此不離識。
其所取分。
如外而現。
雲我見境。
生其慢想。
實此為因。
如于眼識。
現其發等。
此釋如外現義。
由諸世俗。
至此不離識者。
謂世人共許境在外住。
論主雲内境。
如外境顯現。
其内境實不離識。
故雲如外者。
為遮違世之過。
實不即外。
其所取分。
謂由相分色上。
有所緣功能。
故名所取。
如外而現者。
彼執心外實有色境。
故言内色。
如外色現。
雲我見境。
生其慢想者。
釋如外現義。
謂前五識。
帶淨色根。
依浮塵根。
對五塵時。
必有第六意識同起緣境。
安立名言。
雲我見境。
或生慢想。
此皆意識計度分别。
非五識義。
實此為因者。
謂雖内色作所緣境。
而亦實是生識之因。
如于眼識現其發等者。
以喻内色如外現義。
謂目勞者。
則見毛輪現于燈上。
雖似外現于燈。
而實目勞而有。
以喻色雖似外。
實不離于能變之心。
外境雖無。
謂實無其在外之境。
非了性故。
以理究尋。
不可了其自體定在于外。
縱令許彼實有外相。
然非識緣。
非彼相性。
故非極微相現。
如似外相顯現之時。
此即是其所緣緣也。
彼相相應故。
本論中雲。
外境雖無。
而有内色。
似外境現。
為所緣緣。
今護法師牒此三句意釋之。
外境雖無。
此是牒論文一句。
釋雲。
謂實無其在外之境。
非了性故。
了性者。
是明了其境。
為了性。
謂若實無外境。
以何為所緣。
而名了其境。
以理究尋。
不可了其自體定在于外者。
謂以唯識之理推究。
則不可以外色為境。
是許内色作所緣緣。
縱令許彼實有外相。
然非識緣。
非彼相性。
故非極微相現者。
牒彼餘乘前計極微。
原是妄心分别。
實無相狀當情。
所以破雲。
縱令汝許極微。
實有外相顯現。
然非五識所緣。
以彼極微。
非是引生五識相性。
故非極微相現。
得作前五識境。
已上釋外境雖無。
此下結顯相分色。
如似外相顯現之時。
此即是共所緣緣也。
彼相相應故。
此中結詞。
即本論雲。
而有内色。
似外境現。
為所緣緣之義。
由若與相理相應故者。
此即是此。
如因性等。
由與自相理相應故。
複顯所緣差别體相。
如雲識有彼相故等。
明不假藉外事為境。
如情所計。
境相随生。
牒釋上章彼相相應故一句。
以明所緣緣義。
由若與相理相應故者。
是牒上句。
此即是此者。
謂相分色有二功能。
此是能生。
此是所緣。
故曰此即是此。
如因性下。
釋上此即是此之意。
如因性等。
等于所緣。
此句總标。
由與自相理相應故。
謂由所生識。
與相分理。
相似生故。
方是生因。
複顯所緣。
差别體相者。
謂五識生。
即将相分為五塵境。
故雲複顯差别體相。
如雲識有彼相故等。
是引若識有彼相。
彼是此之境之義。
而證之。
明不假藉外事為境者。
結成内色。
不依外事。
如情所計。
境相随生。
此以喻明。
謂情識計度。
則有獨影境相。
随識轉生。
喻相分色。
與識同起。
故不假藉外色為境。
又情所計。
若離于識。
非外有故。
此之境相。
元不離識。
由此名為内境相也。
釋喻以明内境相分。
又情所計。
若離于識。
非外有故者。
謂喻中若離能計之識。
則随生之境。
非外有故。
亦是境不離識。
此之境相。
元不離識。
由此名為内境相者。
謂法中相分境。
與識元不相離。
故此名焉。
△一釋内境竟。
下二辨差别。
此中内聲言不離識。
本無其外。
望誰為内。
及從此生。
有此方生。
或可從此。
由第六五。
識有别故。
由非離境得有其識。
是故有此。
方乃識生。
不言第五。
二法合故。
明其所緣道理合故。
顯能立也。
此即但以共相之境。
為其能立。
釋成内聲。
複顯法喻有差别義。
此中内聲。
至及從此生者。
謂他宗所執心外有法。
是故論主顯不離識。
說有内名。
外法若無。
内亦不立。
故雲本無其外。
望誰為内。
及從此内而生識耶。
有此方生下。
正明差别。
本論雲。
帶彼相起。
及從彼生。
是明所緣緣也。
帶彼相起。
明有所緣。
及從彼生。
明生識緣。
今以此字換彼彼字。
故雲有此方生。
謂此相分。
定先有故。
方乃識生。
見分雖亦定有。
但識生時。
相分别故。
或可從此者。
謂前喻中情計境生。
是從此相。
染識而生。
故雲從此。
言或可者。
以從字義。
有相從。
從生之别。
若是相分與識同起。
是相從義。
若獨影境。
唯依相分染識變現。
即從相分而得生起。
是從生義。
由第六五義有别故者。
謂前五相分。
實有種生。
名實性境。
第六相分。
染外相生。
名獨影境。
故有差别。
先釋前五正意雲。
由非離境。
得有其識者。
謂不離相分境。
而得識所緣。
是故有此。
方乃識生者。
謂有此相分境。
方乃引生識。
不言第五者。
即前第五聲意。
謂不以異品。
作言陳意許。
二法合故者。
謂一相分上。
已有能生所緣二義。
故不待立比量而自知矣。
明其所緣道理合故。
顯能立者。
釋上二法合故之意。
此即但以共相之境。
為其能立者。
謂許能生所緣共相。
必是内境。
方可成立。
若差别者。
其仳若南。
不緣外事。
于其夢位。
以為顯示。
如說二種。
為一能立。
識有彼相。
複是識生。
緣此二用。
方成一量。
釋前差别意。
若差别者。
牒前差别名。
梵語仳若南此雲識蘊。
即意識。
不緣外事。
于其夢位以為顯示者。
謂夢中緣境。
不是外事。
亦可顯示為内境相。
如說二種為一能立者。
謂如說言。
若識有彼相及彼是此之境。
彼說一相分上。
有二功能。
名為二種。
識有彼相。
複是識生者。
謂夢中識有夢境相。
其夢境相。
複是識生。
緣此二用。
方成一量者。
緣。
由也。
謂由有此二種用故。
方成内境一比量義。
且複縱許有其内相。
但觀外境妄有相故。
言無他相。
如情計境生。
其領受境之相狀。
列在于内。
将為應理。
如何是彼一分。
得作同生之緣。
其所取分。
離識無故。
斯之一分。
複還生識。
便成自體相違之過。
複還是彼一分性故。
如能取分。
斯乃便成匪能生性。
但由外相染識而生。
此即相分與識同起。
非二同時。
有因果性。
如牛兩角。
又匪于其不異之事。
同在一時。
以同伴聲而合說之。
亦非于識。
别說有境。
此破差别所有之内相。
不同相分内相義。
且複縱許有其内相者。
謂且許有夢中境相。
但觀外境妄有相故。
言無他相者。
謂曾觀外境。
于夢心變現。
故言無他。
如情計境生者。
複以喻明。
其領受境之相狀。
列在于内。
将為應理者。
謂外境染識所生。
将為實有相分之理。
如何是彼一分。
得作同生之緣者。
謂若将夢境。
許有能生所緣二用。
唯得一分所緣境。
如何又為生識緣。
其所取分。
離識無故者。
此破無所緣義。
謂夢位境。
唯是夢中意識所變。
若離意識。
則所取境相自無矣。
斯之一分複還生識。
便成自體相違之過者。
謂夢中境相。
元是識所變起。
何得反生能變之識耶。
若不能生識。
還是一分所緣境。
故雲。
複還是彼一分性故。
如能取分。
所乃便成匪能生性者。
此破識不能生義。
謂以夢中境相為所緣緣者。
境從識生。
安得以境先有。
反生能取之識耶。
但由外相染識而生者。
此言夢境不實如此。
此即相分與識同起者。
結前差别意。
前謂及從此生。
是本論中帶彼相起。
此夢境相。
正喻相分與識同起。
但以夢境。
不能引生于識為過。
故下連起三難。
一難雲。
非二同時有因果性。
如牛兩角。
謂此夢境。
非如見相二事同時。
有引生識為因。
所生之識為果。
如牛兩角。
各皆實有。
二難雲。
又匪于其不異之事。
同在一時。
以同伴聲。
而合說之。
謂夢境相又不似其相分。
與識原是不異之事。
同在一時。
以同伴不離之聲。
而合說之。
三難雲。
亦非于識。
别說有境。
謂夢境相。
依識妄見。
亦非内色。
與能緣識。
各别實有。
斯乃如何名同伴性(問上見相同時之意)。
理實如是。
然由相狀差别力故。
猜蔔為異而表宣之。
由有見分相分之殊。
遂将此識而有差别。
答上問意。
以明唯識之理本同。
然由業力而顯差别。
理實如是者。
答同伴之問。
問意。
謂大乘既立唯識為宗。
何言同伴。
若言同者。
是有其二法矣。
故此答雲。
理本無二。
實唯識爾。
然由相狀差别力故者。
謂藏識體上現起同伴二分。
故雲差别。
猜蔔為異而表宣之者。
謂識生二法。
元未有名。
惟聖者推詳蔔度。
為見相異。
而表宣之。
由有見分相分之殊。
遂将此識而有差别者。
謂藏識之體。
元一真如。
由現見相之殊。
即顯藏識出生差别。
雖有二分差别。
元從一識體生。
識體離染。
即是真如。
故曰。
三界唯心。
萬法唯識。
若如是者。
緣性亦應但是所執。
非分别事。
有自性體。
斯乃應成非真緣性。
此罔相違。
此外難也。
謂若實是唯識理。
但由猜蔔立見相名者。
即汝大乘所立相分。
但是分别妄執。
豈分别妄執之事。
得有自性體耶。
既無自性。
則汝相分非真緣性。
自既非真。
前破極微總聚為相違者。
是所罔矣。
由其緣義。
于餘所執差别之境。
亦共許之。
如等無間滅。
同分之識為斷割時。
此識亦以四種多緣而為緣也。
此答必有真緣性義。
由其緣義。
于餘所執差别之境亦共許之者。
謂由内有生識緣義。
故于外執極微之境。
亦共許之。
極微不能生識。
而況且共許。
豈内相分真能生識。
而自無緣義乎。
如等無間滅。
同分之識為斷割時者。
謂等無間緣。
不引生意識與五識同時。
斷割者。
是分離不共之意。
謂此五識。
縱無意識同時。
自亦有四種多緣。
安得獨無所緣緣也。
觀所緣緣論釋記(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