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通标雲。
長艱成就方便。
畢竟兩重标顯。
以前七次第長養。
至八成就故。
前七皆以前前起于後後。
長養機緣。
今方成就也。
故前七次第以明。
第八通蹑前七。
又以前七。
合為第八方便。
第八入證畢竟故。
今通蹑前七長養方便。
生起第八。
名成就畢竟也。
此約行人次第方便。
解脫畢竟成就自覺。
故涅槃中。
後二贊歎解脫。
并涅槃化生。
約悲心利他也。
住法。
以前五是禅定方便。
六是正修。
七由定發慧。
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評曰。
以上節節。
引涅槃。
明生起次第。
足見其非但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通用爾。
二依舉别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三。
初修性揀顯二。
論曰下。
初總明意。
初句蹑科。
涅槃名解脫。
此經名不戲論者。
解脫直明所離。
此中反顯所離。
雖反明直舉不同。
二皆成就畢竟故。
論作此科也。
即經中寂滅樂爾。
故此通示。
意雲。
示現自性遠離。
以此解脫。
體非治法。
純待究竟。
故雲非對治法也。
二别解釋二。
四種下。
初順明修。
四相差别智者。
即有無一異等中。
約四句說也(一有。
二無。
三兩亦。
四雙非。
一異四句亦爾。
等于真俗空有。
凡諸對待法。
皆可作四句。
住法。
但約空有而已)。
然四差别顯智不同。
名差别智。
此是所障。
即有待功德也。
言障法分别者。
即于四種差别智功德。
若别别執之。
即是障法分别。
以别執有是增益謗。
執無是損減謗。
執兩亦是相違謗。
執雙非是戲論謗故。
别執成謗。
通辨為智。
然雖解惑不同。
對待未忘。
皆可分别。
故次句雲。
可分别故。
即是戲論(若四句别明。
唯第四句是戲論。
今約解惑對論。
故通名種種戲論。
以自性解脫法中。
本無解惑對待法故。
又中論雲。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清涼雲。
起心即生。
便成戲論。
皆此意也)。
是則初二句。
釋經名種種戲論。
可分别故一句。
釋其心則亂。
此則差别智境。
有相翻對待。
通名亂心戲論。
故下謂彼功德相也(住法。
此中破句節文全雲不通曉)。
修道下。
二反顯性修道智。
即上四種差别智。
既對待未忘。
通名戲論。
故經雲猶未得脫。
意謂。
雖是出家修道之智。
尚住戲論。
故雲猶也。
反顯自性方名解脫。
故謂非自性也(涅槃中解脫。
即此反顯自性得解脫也。
住法此段亦迷)。
二勸修遠離二。
餘者下。
初通标。
二别釋二。
一者下初約修明有對遠離。
即以差别智。
翻障法四謗。
成彼彼功德。
為有對相也。
即此有對相。
未免亂心。
故雲遠離也。
其有彼彼功德。
但釋上對相爾。
故經誡當急舍離等。
問。
其功德相。
非可離法。
何亦遠離耶。
答。
但除病不除其法。
故經但雲急離亂心。
令拂對待之心爾。
又此一章。
正顯自性。
令離有待之心。
意在反顯次科自性寂滅爾(住法疏謬不足辨明)。
二者下。
二約性明無對遠離。
正明自性遠離畢竟功德也。
以寂滅樂。
即是大涅槃自性故。
經雲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此唯一平等。
名言道斷。
心行處滅。
即自性離於戲論。
故經令速滅也。
反顯拟心即差。
唯絕待無為。
方無戲論爾。
住法。
引戒經序雲。
已入于涅槃。
諸戲已滅盡。
即其意也。
示現下。
三結體性異。
言行成就者。
以八覺皆行。
于此成就也。
言體性異者。
由此不戲論。
得寂滅樂解脫果。
故雲與前因行體性不同故。
又前七結名易見。
故不别釋。
反顯體寂難明。
故獨釋爾。
○四顯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二。
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
今結前與論初科分。
皆雲成就。
若标前八覺。
乃雲修習何耶。
答。
以覺前七方便。
長養機緣。
意在成就。
而科标大意故。
初後但雲成就。
其八覺次第。
修證不同。
正誡修以成之。
故當文科标。
但雲修習也。
其标後中。
前依世谛順機功德。
雖已畢竟。
今以此顯示甚深功德。
契理常說常修。
故次來也。
二舉經演釋二。
初舉經。
二論釋二。
初演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二。
論曰下。
初标義。
初句牒科。
次句示義。
牒中。
功德二字。
文在下意迎上。
謂畢竟功德。
甚深功德。
其顯示二字。
文在初意貫下。
以畢竟功德。
為能顯示。
以甚深功德。
為所顯示。
于示義中。
約說與修。
分于能所各二。
然此一章。
論意甚深。
前人妄解。
始終念失。
今先出說。
修各二文義之大意。
次随科釋。
庶易見也。
然如來說法。
菩薩修行。
皆以畢竟顯示甚深。
于如來說中。
經文明言能示分别說法畢竟。
但以大悲二字。
表顯甚深功德常說。
于菩薩修行中。
經文乃略提修世間功德畢竟(即經于諸功德是也)。
以廣顯示甚深功德常修故。
如來說中。
廣明分别說。
而菩薩修中廣明常修。
緻使文義難見。
特由此故。
論主先示義。
次方釋文。
住法。
此中不勝。
率易一章始終瞢然。
哀哉(此中但直釋本義。
不辨異解。
須者對詳)二依釋二。
一者下。
初以分别說顯常說。
于中說法畢竟。
即經世尊所說利益究竟。
并下廣說如來分别說法畢竟中。
經文乃是為機分别。
機盡則已。
故畢竟也。
反顯如來無緣大悲。
常說甚深功德無間。
故曰非分别說等。
二以世間修顯常修二。
二者下。
初正明。
言修世間等者。
上二三兩科。
明世出世間功德故。
今總指雲于諸功德也。
以法随機。
依世谛中。
顯示菩薩行法功德。
已畢竟也(前世出世功德。
皆通二谛但約随機誡修。
故雲世間功德畢竟。
故如來順機亦名分别說也。
此中合前說行法。
常契一心為常修。
乃約即事而真。
故經雲于諸功德。
常當一心等)。
言顯示餘者(等者即蹑)。
于諸功德。
顯示常當一心契理。
為甚深也。
兼次廣說七種修相。
故雲餘者爾。
問。
今雲修世間功德。
何以知是世谛耶。
答。
如上智慧中。
以真實義處(亦名第一義處)。
對世間事。
即是世谛。
與第一義谛對明。
今亦以第一義心。
為常修世間功德。
故知約世谛中功德爾。
但前經。
随事教誡。
故雲世谛爾。
此二下。
二會前。
即畢竟與甚深二種修行功德。
于前世出世諸段。
經皆各修二種。
非唯約相。
要常契理。
即事皈真。
于諸功德。
是前二三科也。
既于諸功德中。
常一心修。
故雲各修二種也。
二釋文二。
初略示二。
是中下。
初即世修示常修。
謂常契一心也。
然經既令于諸功德常當一心故。
即事造理。
上雲一一種中。
各修二種義理。
于此遠離下相似。
即此行令離。
比入證也。
若常契第一義心。
即是證智。
若比智。
但變影緣如。
雖似一心。
非實一心也。
此如見煙知火等。
故雲一心相似行也(非謂揀癡無記。
太粗生)。
一心相違行者。
但不順真理。
别修事行。
皆曰相違行也(非謂貪嗔有記也。
此等皆不名行。
故亦太粗也)。
此相似相違行。
皆名放逸。
并如怨賊。
故誡常當一心舍離也。
此意同下。
約佛身得滅。
如除惡病。
如殺怨賊。
亦約有為違理。
故喻怨賊也。
除一實相外。
餘皆魔事。
亦此意也。
無限下。
二分别說表常說。
以無緣大悲。
常能普為衆生。
要無分限。
常作利益(此常說意)。
但一期化事究竟。
故名限齊畢竟爾。
然經舉大悲。
表示常說。
正明随機分别說法皆究竟。
結顯前經所說畢竟也。
二廣明二。
次複下。
初常修七相。
皆令第一義心修故。
于中空澤。
即水際也。
真實無二念。
即第一義心。
以有二念。
非第一義心故。
言修令現前者。
令契真炳現也。
六中。
雲于相似法處蘇息者。
即上一心相似法也。
但此智而知。
實不見谛。
如望煙知火。
見鶴知池等。
苟休心于中。
故曰于相似法處蘇息。
由此遠離上上第一義心也。
既不真修。
故死無益。
為空死也(住法謬解對而可知)。
餘皆可見。
次廣下。
二分别說。
此文明雲分别說。
二記皆名常說。
以私害公。
何特爾耶。
不知。
以佛随機畢竟。
反顯無緣大悲常說爾。
于中化法。
如醫治病。
服則病除。
其與念即明記不忘。
乃得度法故。
如導示道。
得達前所故。
是中下。
如來無失。
以服行與否。
得失在機也。
又佛不負衆生。
世法苟不服行。
生自負佛。
何嘗負之(此章結顯一經修行契理。
大乘深旨。
住法。
瞢然自誤誤他。
過非淺也)。
○五顯示入證決定分三。
初标章。
論不結前。
但标章旨。
前修後證。
義易見故。
前修滅道。
以治苦集。
今約入證無疑。
故次來也。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總顯入證。
即四谛理也。
決疑即經決定無疑。
二别釋。
是中下。
初标門。
二依釋三。
初方便顯發門二。
方便下。
初示門意。
佛方便故。
舉四谛以問顯發。
此實法故。
實即谛義。
二釋經文二。
以彼下。
初顯所觀所依。
言當觀察者。
谛有二義。
一谛實義。
此約所觀境。
謂如所說相。
不舍離故。
真實故。
□定故。
謂世出世二種因果。
必不虛妄。
不可差失。
二審谛義。
此約能觀智。
聖智觀彼。
審不虛故。
凡夫雖有苦集。
而不審實。
不得稱谛。
無倒聖智。
審知境故。
故名聖谛。
由上二義是。
修行者。
常觀察故。
言依之起行者。
有通有别。
通者。
謂依四谛。
起十六行。
謂依苦谛。
起無常苦空無我四行。
依集谛。
起因集生緣四行。
依滅起滅靜妙離四行。
依道起道如行出四行(亦名十六相。
此等廣如雜集論說。
前亦略引)。
别者。
即下依四谛中起違順觀行是也。
經雲苦等四谛者。
謂逼迫名苦(釋名相)。
即有漏色(出體)。
增長名集(釋名相)。
即業煩惱(出體下二倒此)。
寂靜名滅。
謂即涅槃。
出離名道。
謂止觀等。
此約相說。
通大小乘。
四皆言谛。
審實二義。
如上釋。
瑜伽九十五雲。
由二緣故名谛。
一法性。
二勝解故。
愚夫有初無後。
聖具二故。
偏說聖谛(谛通二義。
聖字唯為審谛。
法性是谛。
實勝解釋是審谛義)。
二示有疑無疑二。
于四下。
初通名。
于四谛中有作無作法者。
謂于四谛中。
約相即四皆有作。
清涼雲。
滅雖無為。
因滅惑顯示從緣故。
約性則四皆無作。
由四谛相緣生無性。
無可造作故。
今經舉四谛問有疑無疑者。
或于相未了。
而疑有作谛。
或于性未達。
而疑無作谛。
或通觀性相。
而疑相違。
苟有上疑。
當求決也。
住法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