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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忠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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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與“義”在先秦之前是兩個獨立的概念。

    在儒家祖師的語錄裡,“忠”指的是盡心為人辦事,不分對上與對下。

    如“為人謀而不忠乎”(《論語·學而》),“教人以善謂之忠”(《孟子·滕文公》);“義”指的是辦事準确,幾乎包括處理一切人和人之間的關系問題,如“不義而富貴,與我如浮雲”(《論語·述而》),“子謂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義”(《孟子·梁惠王》)。

     先秦以後,“忠”的概念逐步轉化為下對上特别是臣對君的道德觀念,“義”的概念則逐步轉化為同類人(家庭成員、親朋戚友、官場同僚)之間互相對待的道德觀念。

    一般說來,“忠”與“義”這兩個概念已經演化為一個對立的統一體。

    漢代以後,“忠義”連綴的現象開始出現,人們用“忠義”來稱贊一個人的道德品質,說明他既能對上講忠,又能對同類人講義。

    如《資治通鑒》在提到唐代“安史之亂”,張巡困守孤城,抵禦叛軍時,就有以下叙述: 令狐潮複引兵攻雍丘。

    潮與巡有舊,于城上勞苦如平生,潮因說巡曰:“天下事去矣,足下堅守危城,欲誰為乎?”巡曰:“足下平生以忠義自許,今日之舉,忠義何在?”潮慚而退。

    (《資治通鑒》卷二一八) 文中張巡對令狐潮的責備,是說他不忠義。

    不忠,指令狐潮投降了安祿山,背叛了唐王朝;不義,是說他勸朋友投降,對不起朋友。

    此處正是涉及“忠”、“義”這兩方面的概念。

     在“忠”與“義”這兩個概念的發展中,“忠”的含義越來越固定,直至被完全局限于君臣之間個人的單向度關系中,且是天定的具有形上必然性的關系,從而使“忠”具有了官方意識形态的内涵。

    而“義”的含義卻在表同類人的關系這個大範圍内越來越變化多端,直至成為地方武裝聯合、民間組織的一種号召和紐帶。

    這種“義”的觀念的發展當然對統治階級是很不利的,因為以“義”為号召的聯合,既可以表現為互相扶持的小集團的“結義”,也可以表現為反抗官府和朝廷的人民的“聚義”。

    明張溥的《五人墓碑記》裡記載蘇州市民反抗魏忠賢的鬥争,就有“激昂大義,蹈死不顧”和“大閹亦逡巡畏義”的話。

    為了防止這種“義”逸出封建統治階級修築的軌道之外,朝廷的策士們就在“忠義”二字上下工夫,這種“忠義”不同于上文所說的“忠”與“義”的自然連綴,而是含有政治目的的捏合。

    首先承認某部分人或某集團在下層的活動是“義”,然後在“義”的前面冠以“忠”來誘導這些人不造反,甚至是效力朝廷。

    “義”在這一政治倫理“忠”的統轄下,遂演變為一種官方意識形态能夠容忍與許可的行為。

    再者,“忠”、“義”二字連辭,顯然有化解其狂狷之氣,整合其豪俠之心的作用,并以此為行動者提供一種價值預設,經由這一人格的自覺和提升,最終走上忠君報國之路,成就“大我”的境界。

     二 在《三國演義》中,“忠”、“義”渾然一體,幾近天衣無縫。

    “忠義”這面旗幟在第一回“桃園結義”中就明确亮出來了:“念劉備、關羽、張飛雖然異姓,既結為兄弟,則同心協力,救困扶危,上報國家,下安黎庶。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皇天後土,實鑒此心。

    背義忘恩,天人共戮。

    ”上報國家,下安黎庶,忠于劉漢王朝是劉關張共同的政治理想,對劉關張來說,“盡義”就是“全忠”。

     “義”在《三國演義》中的内涵是很豐富的:君主之義在于愛民;臣下之義在于忠君;朋友之義在于一諾千金、知恩圖報;兄弟之義在于生死與共等等。

    劉關張之“義”之所以為後人推崇,是因為他們的“義”是所有這些“義”的集中表現。

     劉備可稱為人們心目中“仁義之君”的典型。

    他在任安喜縣尉時,“與民秋毫無犯,民皆感化。

    ”任新野牧時,民衆以歌頌之:“新野牧,劉皇叔;自到此,民豐足。

    ”兵敗樊城時,更有一幕足感神明的情景: ……令孫乾、簡雍在城中聲揚曰:“今曹兵将至,孤城不可久守。

    百姓願随者,便同過江。

    ”兩縣之民齊聲大呼曰:“我等雖死,亦願随使君。

    ”即日号泣而行,扶老攜幼,将男帶女,滾滾渡河,兩岸哭聲不絕。

    玄德于船上望見,大恸曰:“為吾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難,吾何生哉!”欲投江而死。

    左右急救止。

    聞者莫不痛哭。

    (中華書局1995年版) 劉備正是憑着這種”愛民如子”的“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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