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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漢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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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史既言亮将所能調動的軍隊全部調出斜谷,并分兵屯田,則屯田地點,當不限于一處。

    《三國志》卷26《郭淮傳》言:“諸葛亮出斜谷,并田于蘭坑。

    ”蘭坑當在離五丈原不遠處。

    亮當懸軍深入敵境,與強大的敵人作殊死戰鬥之際,猶分兵屯田,以支持長期戰争,說明其對屯田的重視,不僅不下于曹魏,且為史冊所罕見。

    這樣,怎能說蜀漢忽視屯田呢?亮在渭南屯田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和種籽等,均需由後方攜往,而在刀光劍影、弩張馬嘶的狀态下耕作,自然難度很大,然而亮卻能使“耕者雜于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如此正正堂堂而富有紀律的軍隊,戰鬥力不可能不強,而亮羽扇綸巾、指揮若定的從容安詳态度,也表明蜀軍的糧食供應已大有改善。

    所以我們對蜀漢屯田的估價不能過低。

    當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法正向劉備建策進取漢中時就已說過:“今策淵、郃才略,不勝國之将帥,舉衆往讨,則必可克,克之之日,廣農積谷,觀釁間隙,上可以傾覆寇敵……中可以蠶食雍涼……下可以固守要害”。

    連法正都有此主張,飽受缺乏軍糧之總的劉備自然更知道興農積谷的重要。

     至于蜀在漢中興辦的屯田,就其效果看未必即遜于魏之淮南屯田,更肯定超過了魏在雍、涼二州舉辦的屯田。

    隻緣史書失載,所以不為後人所知罷了。

    《三國志》卷44《姜維傳》注引《華陽國志》曰:維惡黃皓恣擅,啟後主欲殺之。

    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于失言,遜辭而出。

    後主勅皓詣維謝。

    維說皓求沓中(今甘肅臨潭縣)種麥,以避内逼耳。

    不管姜維在沓中種麥出于什麼動機,當時蜀漢駐守今隴南及漢中諸将多從事屯田以自食,則屬于情理中事。

    三國時蜀漢史迹失載者最多,而屯田一事尤為陳壽等史家所忽略。

    關于趙雲、鄧芝在赤岸屯田事,若非亮與兄瑾書中提及,亦不會為後人所知。

    就曹魏軍士屯田之成效言,最卓著者為淮穎屯田,然其對滅吳究有多大效用,并不很明顯,晉将王淩樓船下益州所載軍糧乃益州民戶所繳納,已足為滅吳之用而有餘。

    然蜀之漢中屯田則确實起了支持大軍北伐的作用。

    因此,對于蜀漢的屯田事業,未可予以忽視。

     二、自耕農和地主經濟概況劉備少時孤貧,他投靠曹操時,曾“将人種蕪菁”;“使厮人披蔥”。

    到荊州依劉表時,亦“手自結毦”。

    諸葛亮少時,流浪荊州,住的是“草廬”,“躬耕于野”。

    二人以情投志合,契成君臣。

    正因二人颠沛流離,了解一些民間疾苦,故日後治理荊、蜀,亦較能注意民間疾苦。

    劉備自樊城南逃時,不忍舍棄十餘萬難民,說明他同百姓的關系與其他軍閥有很大差别。

    及在荊南,劉備以來陽縣令龐統在縣不治,即免其官;入益州後,又幾乎殺掉“衆事不理”的廣都長蔣琬,足證他對地方官的盡職與否,極為關注。

    這種态度和作法,自然有利于乎民百姓。

    劉備策封諸葛亮為丞相時說:“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統,兢兢業業,不敢安甯,思靖百姓,懼未能綏。

    ”這話雖似官樣文章,但劉備提到“思靖百姓”,總算知道安定百姓生業的重要性。

    諸葛亮在隆中時指責劉璋“不知存恤”,可知他對百姓的态度是先“存恤”,後役使。

    劉備在政治經濟措施上,雖亦有放任将士搶掠和殺戮異己之事,然究無重大之屠城濫殺等事件。

    大體說來,蜀漢統治者既不像吳主孫晧那樣“肆行殘暴……虐用其民,窮淫極侈”;也有别于曹叡之大治宮室。

    蜀漢國小力微,常主動攻魏伐吳,諸葛亮又連年北伐,“國内受其荒殘,西土苦其役調”。

    供役調的自然主要是個體農戶,說明個體農戶負擔很重。

    晉人袁準稱亮之治蜀,“田疇辟,倉庫實,器械利,蓄積饒”。

    這又反映蜀漢農民雖然賦調負擔很重,但仍有一定餘力維持簡單的生産和再生産,從而使蜀漢境内土地得到開墾,國家的租調收入也随之增加。

    前已述及,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反複稱頌亮的德政,如“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等語,其中“強不侵弱”句所指弱者當然主要是自耕農。

    這雖不能理解為農民真的不受強暴者欺侮,但豪強欺壓農民的情況在諸葛亮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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