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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層 《紅樓》真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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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曹雪芹費了偌大的力氣,繞了如彼其大的一個圈子,目的僅僅是為說明湘雲(早已訂了婚約,被人道了喜的一位待婚者)嫁與衛若蘭——曹雪芹豈不成了一個大笨伯?況且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義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筆法,确是出奇地細密和巧妙,但他何嘗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繞圈子、費無謂筆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這麼簡單而又浮淺的一回事情。

    他也不會去寫“茜香羅”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蘭,湘雲和他發生了一定的關系,應不會錯。

    但是還該注意,寶玉最初所以留意那隻“雄”麒麟,卻是由于從寶钗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這麼一個”。

    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 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金佩,或鲛帕鸾縧,皆由小物而遂終身。

    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雲也做出那風流佳事來。

     我們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筆,總無閑文淡話,都各有作用。

    這如果也隻是為說明“嫁”了若蘭的問題,他豈肯在此硬安上這樣的特筆? 還應注意的是,寶玉對此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話是怎麼說的: 倒是丢了印平常。

    若丢了這個,我就該死了!(此際襲人送茶,說:“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吃茶不答。

    ) 這種種筆緻,總非無緣無故,等閑泛設。

    ——這個和什麼汗巾子、茜香羅,哪裡有半點相似意味?如果隻是與衛若蘭有關的一件東西,寶玉何必那樣性命以之? 其實,寶玉、湘雲一問一答,丢印丢麟的對話,同時又是“伏線千裡”。

     寶玉的麒麟如何到得若蘭腰間?他絕不會以此物來作賭押品去遊戲和冒險。

    在園子裡的“小丢”,是假丢,是為他後來真丢作引線,他到底真丢了這件珍藏秘襲的佩器,而為衛若蘭無意中揀到,也并不知是誰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

    可以再說說湘雲一面。

    八十回後,先是王夫人下令寶玉搬出園外,盛會解體,園中人物,風流雲散,大觀園先成了荒涼凄寂之地。

    随即賈家事敗。

    正如第四回門子講“護官符”時所說:賈、史、薛、王四大家族是榮枯成敗,息息相關的,史家同樣陷入敗局。

    被抄家籍産的同時,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與貴家為奴,或發賣與人作婢。

    此時史湘雲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變故,成為虛話①,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處置發落之數内(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幸免了這一命運)。

     于此,我且岔一下話頭,請讀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資于他家的一種藝術創造)事敗後的一個情況。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總管内務府的大臣有一道奏折,其中有雲: 準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仆錢仲璿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

    現将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内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業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

    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額解送前來。

    等因。

    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

    其留候審訊錢仲璿等八人,俟審明後,亦交崇文門變階。

    等因。

    為此繕折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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