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武俠小說是中國文學中頗具有民族特色的品種。
武俠小說讀者之多,影響之大,可謂列各種文學樣式之冠。
但多少年來,居然很少有人去研究具有中國氣派、顯示民族特色的武俠小說。
這是一種怪現象。
某些眼高手低的文學評論家對它不屑一顧,甚至把它貶得一無是處,将其排斥于文學範疇之外。
這更是一種怪現象。
這種奇怪的文學現象,很值得我們反思。
二
何謂武俠小說?香港著名作家倪匡下過定義;武+俠+小說=武俠小說。
這個結論是正确的
但構成武俠小說的三要素,卻成了世人輕視它的三個原因。
先談小說。
在封建時代,小說是不入流的。
《莊子·外物》篇說:
“飾小說以幹縣令,其于大達亦遠矣。
”可見,“小說”原與“大達”相對立。
“小說”專指瑣屑的言論。
道貌岸然的君子輕視它,附庸風雅的文人也輕視它。
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将小說列為九流十家之一,但排在最末一位。
小說在封建社會的命運就是如此,武俠小說自然更等而下之。
“五四”時期,文藝新思潮洶湧澎湃,借鑒歐美文學手法,強調文學為現實服務,其功績不可低估;但因此而排斥武俠小說,否定其内容與形式,卻未必公允。
再談武與俠。
“俠”之名,初見于《韓非子·五蠹》篇。
韓非論俠:
“俠以武犯禁”,換句話說,即俠客帶劍聚衆,好武鬥勇,犯上作亂。
韓非列遊俠為“五蠹”之一。
作為法家代表人物的韓非厭惡俠客,其他諸家呢?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孔老夫子為統治者安民謀劃,自然不會喜歡俠客。
墨子的某些主張與俠的行為相近,但他又主張“非攻”與“兼愛”,與俠客的信仰并不一緻。
老子清心寡欲,“無為而治”,莊子飄然出世;黃老之學與俠義精神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可見,武俠為傳統的中國文化思想所不容。
統治階級當然不會喜歡俠客。
拔刀相助,劫富濟貧,聚衆起義,替天行道,都是犯上作亂。
一些統治者</PGN0002.TXT/PGN>在打天下時,曾重視網羅一批有俠義精神的勇士為其賣命;一旦坐定江山,就不準他們亂說亂動;對于文學作品中的俠客形象,也視為不安定因素。
《水浒傳》對俠義精神略作肯定,便被列入“禁毀”的黑名單。
上有統治階級,下有封建文人,又有諸子百家的學說作為理論依據,武俠小說不被打入“十八層地獄”,那才怪呢!
三
但統治階級的思想并不能為每一個知識分子所接受。
第一個為“俠”正名者,是中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史學家司馬遷。
太史公不僅為“俠”立傳,而且第一次指出俠者的使命:“救人于厄,振人不贍,仁者有乎”,“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
司馬遷通過塑造郭解、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這些文學形象,來歌頌至高無上的俠義精神。
盡管小說不被重視,但有人愛讀,有人愛寫。
從漢代的《吳越春秋》到六朝的《搜神記》《拾遺記》《世說新語》,這些小說中刻畫了越女、李寄、無名客、戴淵、周處等古代俠客的形象,這可說是中國武俠小說的雛形。
唐傳奇的出現,标志着中國武俠小說的日趨成熟。
李公佐的《謝小娥傳》,許堯佐的《柳氏傳》,</PGN0003.TXT/PGN>裴铏的《昆侖奴》《聶隐娘》,袁郊的《紅線傳》,杜光庭的《虬髯客傳》..使俠的概念得以延伸與擴大。
女俠、怪俠、義俠、儒俠的個性越來越豐滿,不僅顯示其行蹤不定、以武除惡的俠義行為,還進一步運用文學手段去表現他們放蕩不羁、光明磊落、視死如歸的個性。
明代白話武俠小說的誕生,為清代武俠小說掀起狂瀾創造了條件。
清代俠義公案小說的大量出現,又為民國武俠小說高潮的形成提供了條件。
由此可見,民國時期出現平江不肖生、趙煥亭、顧明道、白羽、還珠樓主、姚民哀、鄭證因、王度廬、朱貞木等一批傑出的武俠小說家,決非偶然。
舊派武俠小說發展到民國,終于蔚為大觀,使武俠小說成為中國文學史上的一朵奇葩。
四
舊派武俠小說盛況空前的可喜局面,以及它擁有如此之多的讀者,都足以證明它具有強大的吸引力。
盡管有人貶低它,但從事隔半世紀,它們的重新出版仍能赢得廣大讀者的熱烈歡迎這一點上,可見武俠小說的功績不可一筆抹煞。
不過,舊派武俠小說确實存在其本身的弱點,以文學性而言,舊派武俠小說的語言不夠活潑,結構不夠嚴謹,尤其是表現人物的心理活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