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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外孫賈母惜孤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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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損健康,拟在後園門裡為她們單獨設廚弄飯。

    這個顯然是鳳姐的建議,得到了賈母和王夫人的支持。

    鳳姐還特别強調:“就便多費些事,小姑娘們冷風朔氣的,别人還可,第一林妹妹如何禁得住?就連寶兄弟也禁不住,何況衆位姑娘。

    ”而薛寶钗是在梨香院與母、兄單獨開夥的。

    王熙鳳對林黛玉的格外關心,由此亦可見一斑。

     說到抄檢大觀園不抄寶钗,卻偏偏抄黛玉,那也是情有可原的。

    鳳姐講得很清楚,“要抄檢隻抄檢咱們家的人”,連王善保家的都明白此理:“這個自然,豈有抄起親戚家來。

    ”所以隻抄自家人的決定體現了前述中國傳統禮法與習俗中的内外有别、客人享受的禮遇應當高于自己人的原則,決非對寶钗法外施恩,隻要看看寶玉屋裡都未能幸免就明白了。

    在實際抄檢時,鳳姐的态度也能證明她對黛玉的友善:當時黛玉已睡下,“才要起來,隻見鳳姐已走進來,忙按住她不許起來,隻說,‘睡罷,我們就走。

    ’這邊且說些閑話”。

    當王善保家的“從紫鵑房中抄出兩副寶玉常換下來的寄名符兒”等物,十分“得意”,想要發難,王熙鳳笑道:“這自然是寶玉的舊東西”,要她“撂下再往别處去”,弄得那婆子很是沒趣,“隻得罷了”。

    她對黛玉的親切與保護是很明顯的。

    值得深思的是,抄檢大觀園已經是七十四回,是前八十回中王熙鳳和林黛玉之間直接接觸的最後一次。

    也就是說,在現存曹雪芹親自寫的稿子中,王熙鳳是一直十分喜歡和愛護林黛玉的,不僅從來沒有傷害過她,而且确實是希望黛玉成為寶玉的妻子的。

    賈府的下人都認為寶黛将來必定結合——六十六回興兒對尤二姐、尤三姐說“(寶玉之妻)将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就是一例——其中恐怕就有平日愛開玩笑的鳳姐的影響。

    換句話說,曹雪芹筆下的王熙鳳絕不是破壞寶黛婚姻的人。

    高鹗續書中王熙鳳策劃調包計,黛玉焚稿,寶黛悲劇被推向高潮。

    對于這個結局,紅學界的看法分歧很大。

    我認為,總的說來寫得還是好的,完成了小說最重要的一個悲劇,至少它提供了一個與前八十回相對比較合榫(sǔn)的結果,比沒有好,比那些污七八糟的結尾更好。

    但是,它畢竟不是曹雪芹原來設計的結局,而且包括王熙鳳在内的一些重要人物後來都走了樣。

    它的主要問題在于,前面已經提到,王熙鳳實際上是不可能以設計調包計來促使薛寶钗成為賈寶玉的妻子。

    我之所以還是基本肯定,是着眼于整個小說與寶黛愛情悲劇的完整性得以完成,有助于作品的流傳。

     綜上所述,林黛玉在賈府所受的“壓迫”與她和賈府長輩的“對立”,不是子虛烏有,就是被極大地誇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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