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作者真實的自叙。
绛珠即血淚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應該這樣,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謂“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會說這都是批者的話,作者自己似乎不曾這樣說。
他有血淚,林黛玉亦有血淚,但他幾時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塊呢?不錯,這是批者的話。
但這樣的話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淚”跟“绛珠”合起來看,決不算胡拉扯,這姑且都丢開。
實在,作者自己也這樣說了。
如上引“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已是作者的話,尤值得注意的是上邊的兩句詩: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這分明上一句說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
翻成白話,即“莫說美人愛哭,情癡的人亦複如此”。
雪芹自己既這樣說了,那“甲午八月”的評稱為“淚盡而逝”,不管是脂硯還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
若雪芹沒有這樣的意思,沒有這樣說過,則脂硯、畸笏之流如何能把書中的女子來比雪芹呢?
上文曆曆證明“的确已如此”,下文說“為什麼要如此”,這樣寫法有什麼意義。
我認為這問題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還淚”之說本是寓言,作者借此發發牢騷而已,既非真有那麼一回事,依小說裡情事來講也很不通的。
據書上說,绛珠要報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淚來還他。
但還了淚,神瑛有什麼好處呢?沒有。
像《紅樓夢》裡林黛玉這樣的哭哭啼啼,寶玉是非常的糟心。
最後她“淚盡夭亡”,當然更糟。
以之報恩,無乃颠倒。
可是這非但是神話,且是虛而又虛之筆,用筆雖虛,感慨卻是真實的。
主要的意思畢竟隻是: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即另一脂評所謂:
以頑石草木為偶,實曆盡風月波瀾,嘗遍情緣滋味,至無可如何,始結此木石因果,以洩胸中悒郁。
古人雲,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語不笑能留人,此之謂耶。
這裡說明“木石因果”并屬他自己而言。
石既如此,木亦當然。
雪芹以黛玉自寓隻在這一點上,不過“奪他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壘塊”,并非處處肉肉麻麻将美人來比自己,像後來才子佳人鴛鴦蝴蝶派的小說一般。
這一點我最後必須鄭重說明的。
不然,才脫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個迷魂陣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