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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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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作者真實的自叙。

    绛珠即血淚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應該這樣,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謂“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會說這都是批者的話,作者自己似乎不曾這樣說。

    他有血淚,林黛玉亦有血淚,但他幾時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塊呢?不錯,這是批者的話。

    但這樣的話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淚”跟“绛珠”合起來看,決不算胡拉扯,這姑且都丢開。

    實在,作者自己也這樣說了。

    如上引“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已是作者的話,尤值得注意的是上邊的兩句詩: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這分明上一句說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

    翻成白話,即“莫說美人愛哭,情癡的人亦複如此”。

    雪芹自己既這樣說了,那“甲午八月”的評稱為“淚盡而逝”,不管是脂硯還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

    若雪芹沒有這樣的意思,沒有這樣說過,則脂硯、畸笏之流如何能把書中的女子來比雪芹呢? 上文曆曆證明“的确已如此”,下文說“為什麼要如此”,這樣寫法有什麼意義。

    我認為這問題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還淚”之說本是寓言,作者借此發發牢騷而已,既非真有那麼一回事,依小說裡情事來講也很不通的。

    據書上說,绛珠要報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淚來還他。

    但還了淚,神瑛有什麼好處呢?沒有。

    像《紅樓夢》裡林黛玉這樣的哭哭啼啼,寶玉是非常的糟心。

    最後她“淚盡夭亡”,當然更糟。

    以之報恩,無乃颠倒。

    可是這非但是神話,且是虛而又虛之筆,用筆雖虛,感慨卻是真實的。

    主要的意思畢竟隻是: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謾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癡抱恨長。

    字字看來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

     即另一脂評所謂: 以頑石草木為偶,實曆盡風月波瀾,嘗遍情緣滋味,至無可如何,始結此木石因果,以洩胸中悒郁。

    古人雲,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語不笑能留人,此之謂耶。

     這裡說明“木石因果”并屬他自己而言。

    石既如此,木亦當然。

    雪芹以黛玉自寓隻在這一點上,不過“奪他人的酒杯澆自己的壘塊”,并非處處肉肉麻麻将美人來比自己,像後來才子佳人鴛鴦蝴蝶派的小說一般。

    這一點我最後必須鄭重說明的。

    不然,才脫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個迷魂陣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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