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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紅樓夢》的回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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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叙次先後颠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後。

    本文呢,先叙迎春将嫁,寶玉感慨賦詩,後碰見香菱,說出薛蟠娶親一事,其叙述程序恰好先後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說明,大都出于我個人的看法,本節完全依據庚辰本“脂評”,且有作者自評之可能。

    原文抄寫訛誤極多,略以意校正,引錄如下: 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工(緻)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呆夫妻是副。

    賓主次序嚴肅之至。

    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隻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這文大體上還算明白。

    我想有些問題大家會提出的,既然正文的“賓主次序嚴肅之至”,那末回目為什麼颠倒叙次呢?是否把這賓主次序搞亂了呢?若作“賈迎春誤嫁中山狼,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豈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對了麼?這些疑問,如不細看本書也很難回答。

    我以為回目應當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據本事而來,不能改寫。

    按本回的故事雖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後;但金桂河東獅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見大凡,而七十九回書上于迎春隻言其将嫁,未言其已嫁,更别提誤嫁什麼中山狼了。

    其事見于第八十回。

    事實既先河東獅而後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無所謂錯誤。

     第二,脂評所謂“賓主”,雖從次序說,也并不限于次序,更有文章風格的關系,所謂“工緻細膩寫來”。

    用這樣的風格來表示“主位正傳”,并非先主後賓這形式所能束縛的。

    既然這樣,回目的先薛蟠而後迎春,并不會搞亂這賓主關系可知。

     第三,就回目說,上下句法的先後排列,非即重輕的區分。

    以本書而論,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點均在下一句。

    此外,還有重點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輕重平列的。

    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輕重”,自亦無關于“賓主”了。

     以上說明,回目正文雖次序互倒,而意不相違。

    脂評裡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話,稍費解釋。

    如曰: 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

     按“中山狼”事不見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連類書之,故曰“偏連”。

    “偏連”者,本不連而把它連起來也。

    何謂倒裝?“倒裝”者,無論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誤嫁事均在後,今卻将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将娶以前,故曰倒裝。

    此外還有一句: 隻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順,意卻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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