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有“存十一于千百”之似乎?恐不可得也。
書名與書之距離,即可窺見寫法之迥異尋常。
況此諸名,為涵義蘊殆借以表示來源之複雜,尚非一書多名之謂乎。
人名詭異,不減書名。
著作人三而名四。
四名之中,三幻而一真,曹雪芹是也。
以著作權歸諸曹氏也宜。
一如東坡《喜雨亭記》之“吾以名吾亭”也。
雖然歸諸曹雪芹矣,烏有先生亡是公之徒又胡為乎來哉!(甲戌本尚多一吳玉峰)假托之名字異于實有其人,亦必有一種含義,蓋與本書之來曆有關。
今雖不能遽知,而大意可識,穿鑿求之固然,視若無睹,亦未必是也。
作者起草時是一張有字的稿紙,而非素紙一幅,此可以想見者。
讀《紅樓夢》,遇有困惑,憶及此點,未必無助也。
其尤足異者,諸假名字間,二名一組,三位一體。
道士變為和尚,又與孔子家連文,大有“三教一家”氣象。
宜今人之視同糟粕也。
然須有正當之解釋與批判。
若徑斥逐之,徒滋後人之惑,或誤認為遺珠也。
三名之後,結之以“曹雪芹于悼紅軒中披閱”雲雲,在著作人名單上亦成為真假對峙之局,遙應開端兩段之文,渾然一體。
由此視之,楔子中主要文字中,紅學之雛形已具,足以構成後來聚訟之基礎,況加以大量又混亂之脂批,一似烈火烹油也。
若問:“紅學何來?”答曰:“從《紅樓夢》裡來。
”無《紅樓夢》,即無紅學矣。
或疑是小兒語。
對曰:“然。
”
其第二問似曰:“紅學又如何?”今不能對,其理顯明。
紅學顯學,煙墨茫茫,豈孩提所能辨,耄荒所能辨乎。
非無成效也,而矛盾夥頤,有如各派間矛盾,各說間矛盾,諸家立說與《紅樓夢》間矛盾,而《紅樓夢》本身亦相矛盾。
紅學本是從矛盾中發展壯大起來的,固不足為病。
但廣大讀者自外觀之,隻覺煙塵滾滾,殺氣迷漫,不知其得失之所在。
勝負所由分,而靡所适從焉。
昔一九六三年有吊曹雪芹一詩,附錄以結篇:
豔傳外史說紅樓,半記風流得似不。
脂硯芹溪難并論,蔡書王證半胡謅。
商謎客自争先手,彈駁人皆願後休。
何處青山埋玉骨,漫将卮酒為君酬。
一九七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