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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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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頭;二是型制不合,墓碑無此種形狀。

    從物體本身來考察,隻是京郊民居常見的做蓋房的牆基石或台階石。

    再從石刻看,字的“筆畫”槽内明顯看出是胡亂鑿成的,像“NFDB6(cuò)磨”(盤石)那樣“NFDB6”的字,根本不是刻碑的技術者所為。

     秦公先生也指出了這石面也并無二百多年埋于土中的痕迹,是一件新物(對此,發現人解釋說他曾将石面“磨過一次”)。

    秦先生講後,發言的是我。

    我說,我們應當重視石刻專家的意見,深入探究,以定真僞;此外也要審斷所刻文字的款式合不合乾隆時代的習俗規格。

     秦先生身旁的趙先生,聽我此言後便接着發言,他說:文字款式不合,從未有如此書碑之例。

    比如墓碑一概是某某人“之墓”,無省“之”字的(那實際欠通)。

    再如左側一行書寫年月,一律是頂格大書“皇清乾隆××年(或加歲次甲子、乙醜……幹支)”,這是定例,哪會隻寫幹支“壬午”二字而且寫在最低的下角處?這根本不可能。

     會場一陣寂然。

    主席台上似乎感到情況出乎意外,言詞有些不像開場那麼興緻勃勃了。

    會上沒有出現反駁秦、趙兩位意見的發言。

     我注意到兩份“證明”文件中,一份是退休的本鎮的老支書,他主要表示:一,我不知“曹園”這個地名;二,我當時不在那塊地上,未見那塊石頭;三,我也不知道石頭上寫的什麼字。

     這令我十分詫異:這哪兒是“證明”?老支書是位老實同志,不肯說假話——這其實是“反證明”。

     發現者還講了很多“細節”,例如說那碑初現時是在土中“斜着的”,既非平卧,也非直立。

    他用心良苦,是想表明石本正立,年久傾斜了。

    但這兒破綻分明:若系直立,或需有石槽嵌立,或下端字外有較長的空白石端深插入土,方能直立——而那塊條石的“墓”字緊挨石邊,無一寸留埋之空石端,何也? 其實,既曰“墓碑”,是立于墓前,讓後人知此為何人之墳茔,從無将碑埋入墳内之事——墓内的石刻,那叫“墓志”,字很多,有文有銘,有撰文人,有篆蓋人,皆落款…… 這個破綻弄得相信者不太好辦了,于是不再稱“墓碑”了——心裁獨出,改稱“墓石”了。

     “墓石”之名,絕不見于文獻典籍,是個杜撰的尴尬之名色。

     離張家灣返京之路上,與秦公先生同車,這才“重新認識”。

    他表示了若幹疑點,确言是一塊拙劣的僞造物。

    并雲:“我隻能舉疑點,供研究;若是明言僞造,害怕有人拿刀子捅我!” 事後,北京報端頗有文章讨論、争議。

    秦先生十分重視此事,陸續發表了多篇論文。

    未見有專家能逐一駁難他的論證。

     市文物局不表态,内部個别接觸,得知局方根本不以為真文物,隻因礙着某少數幾位專家的面子,不願公開表态,但不開會,不通報,不宣傳——作為不表之表。

     再事後,方有《北京日報》宗春啟先生發表了重要文章(載《視角》雜志),引錄了知情人的投函揭露,證明年月、地點、當時“平地”的工作方式、分隊分地,一切情況,無一能與“發現者”的言詞有相符之點,全系捏謊編造。

     一場鬧劇,到此謝幕——也“謝墓”了。

     意外一件事:會議結束招待午飯,從會場走向飯廳的路上,于傑先生與我(陪我的有女兒周倫苓)說:患眼神經萎縮症,視力壞極了(與我同病相憐之歎)——而然後接雲:正白旗的那塊牆皮上的字是我發現的——今知是假的,可是已不好再說明了…… “假作真時真亦假”,雪芹的預言,英明極了。

     詩曰: 墓碑墓石費稱名,一塊新镌動北京。

     獨有秦公存正義,臨風懷舊悼先生。

     *秦公先生不久前因病辭世,不勝痛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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