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此文,自覺很是難為人解:因為我和他隻有一面之緣,文字上也隻收到過他的一封信劄,這樣的“交誼”,又有什麼可記的呢?然而不然,也該略記一記才是。
我是1935年考入天津南開高中的,入學不久就聽同班的健談者告訴我說:你來晚了,巴金、何其芳都剛走了……其語氣當然是點明這都是名師,該聽他們的課。他還說:巴金姓李……
那時的南開中學果真名不虛傳,簡直像個“小學府”,學生的思想十分清新活潑,校門外書店裡古今中外、期刊雜志,應有盡有。很快來了一批新書,看時,皆是當日名作家的小文集,袖珍軟裝,其中就有何其芳的《畫夢錄》。同學中有注意此書的,提醒了我,我也已見到
報上消息說《畫夢錄》得了獎,心中當然仰慕,于是就買回細讀。
一讀之下,十分傾倒,滿心歡喜!因為那文筆确實很美。難忘的還有幾句話,大意是說:少女們,死了,或者嫁了——你願意聽哪一個消息呢?
這是賈寶玉的語言,讓我“回腸蕩氣”,感歎不勝(shēng)。由此便對何先生有崇拜之心,而且一度用意模仿他的這種美文——記得有一篇刊登在《南開高中》上。這可說是我在翻譯以外的文學寫作的啟端。
但使我同時感到詫異與不快的是他寫出了一句話,那是不點名而明指南開的貶詞:他離開了北方的一所“制造中學生的工廠”!詫異,驚訝,十分不愉快。我不解何以這所名校會使他發生那種想法——難道還有“不制造中學生”的好地方嗎?
此疑蓄于胸中多年。
1954年中央把我調到人民文學出版社,領導要我校訂新版《紅樓夢》時就有何先生的代序,指導讀者如何正确理解此書——也才知道他已是社科院文學所的所長。
我們并無來往。在紅學諸論點上也不一緻,他傾向俞平伯(與助手王佩璋女士)的考證。但是他的代序出版社并未讓我取消。而其時一場激烈争論已延伸到紅學上:“市民說”與“農民說”各執一詞,兩不相下。前一說的代表是李希凡同志,後一說即是何先生的高論了。
李希凡那時少年氣盛,也不知内情,對仍用何序大有意見,以為凡涉《紅》事,皆我之主張,十分不滿。來信向我說:“這個出版社還要看(它表現如何)……”
這倒“罷了”。誰知何先生那一邊的有關人士,又因不明内情而對我産生誤解。
這又是怎麼一個“奧妙”呢?
原來,文學出版社出的書中,把人家文學所的紅學論點說成是“修正主義”,以緻使人家擡不起頭來,壓力很大。——他們又以為是我“支持”另方,“反對”他們,而且用此手段施壓……(所以後來一直“不放”我)
其實呢,那是另位同志寫的,其過程是當時“古典部”負責人王仰晨命孫用撰寫“簡介”式“出版說明”之類那時是傳達了周總理、李先念副總理的指示,書店陳列無書,難對外賓,命速出“四大名著”小說。社方回報說“序言難寫”。李副總理有點兒生氣地說:“你們序寫不出來,不是不要序也就行了嗎?!”這才改寫“簡介”、“說明”之小文以代“表态”。,孫用撰後嫌“政治性不強”,改命另位重撰。撰後還請謝永旺同志看過……
這經過清楚明白,而我卻成了“替罪羊”。
其實我也不必辯解。一次我向蔣和森先生解釋,他為人極和厚,馬上攔我,說“不必解釋”。可是另有些人至今“記”住我,以為我曾暗施手腳。
直到1962年準備紀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大典,中央十分重視,開了無數次會議,一次在讨論“卒年”會上,我才見到了何其芳先生。
出我想象之外,他不是風流潇灑“才子型”,是一位個子不高、腰圍圓粗的四川人。他對我說了幾句話:“還是六三年就先舉行吧——以後還可以讨論再定。”因為“六三”是他們的論點。
後來,收到何先生一封信,小字,拘謹式筆迹,寫得很長,親切而動人的文氣,中心一點是:他的論點“犯了錯誤”,對錯誤應“幫助”,而不要貶到一邊去(比如“打入冷宮”的滋味……)。
情辭動人,我看了十分感慨,知他承受的壓力巨大,非同小可。
如此一位領導人、名作家,向我這個小後生訴說,含有“求援”、“寬容”之意,我心豈安?
我今日以此小文紀念這位未曾“趕上”的中學老師——不知他是否疑心我是用“修正主義”來“制”他們的主角?
世間事,曲折複雜,時出人“智”外,“五百年後”考證家考證“紅學公案史”,會涉及我所遇到的人和事。“考證”是“神通”有限的,常常弄得真實與幼稚颠倒起來。草草記之,以備來哲審判——因為我是他們雙方的“罪人”,誰說我的好話呢?
詩曰:
“紅”事般般奧萬重,可憐雙罪兩無功。
今朝《畫夢》誰猶記?感慨當年彩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