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原來,文學出版社出的書中,把人家文學所的紅學論點說成是“修正主義”,以緻使人家擡不起頭來,壓力很大。
——他們又以為是我“支持”另方,“反對”他們,而且用此手段施壓……(所以後來一直“不放”我)
其實呢,那是另位同志寫的,其過程是當時“古典部”負責人王仰晨命孫用撰寫“簡介”式“出版說明”之類那時是傳達了周總理、李先念副總理的指示,書店陳列無書,難對外賓,命速出“四大名著”小說。
社方回報說“序言難寫”。
李副總理有點兒生氣地說:“你們序寫不出來,不是不要序也就行了嗎?!”這才改寫“簡介”、“說明”之小文以代“表态”。
,孫用撰後嫌“政治性不強”,改命另位重撰。
撰後還請謝永旺同志看過……
這經過清楚明白,而我卻成了“替罪羊”。
其實我也不必辯解。
一次我向蔣和森先生解釋,他為人極和厚,馬上攔我,說“不必解釋”。
可是另有些人至今“記”住我,以為我曾暗施手腳。
直到1962年準備紀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大典,中央十分重視,開了無數次會議,一次在讨論“卒年”會上,我才見到了何其芳先生。
出我想象之外,他不是風流潇灑“才子型”,是一位個子不高、腰圍圓粗的四川人。
他對我說了幾句話:“還是六三年就先舉行吧——以後還可以讨論再定。
”因為“六三”是他們的論點。
後來,收到何先生一封信,小字,拘謹式筆迹,寫得很長,親切而動人的文氣,中心一點是:他的論點“犯了錯誤”,對錯誤應“幫助”,而不要貶到一邊去(比如“打入冷宮”的滋味……)。
情辭動人,我看了十分感慨,知他承受的壓力巨大,非同小可。
如此一位領導人、名作家,向我這個小後生訴說,含有“求援”、“寬容”之意,我心豈安?
我今日以此小文紀念這位未曾“趕上”的中學老師——不知他是否疑心我是用“修正主義”來“制”他們的主角?
世間事,曲折複雜,時出人“智”外,“五百年後”考證家考證“紅學公案史”,會涉及我所遇到的人和事。
“考證”是“神通”有限的,常常弄得真實與幼稚颠倒起來。
草草記之,以備來哲審判——因為我是他們雙方的“罪人”,誰說我的好話呢?
詩曰:
“紅”事般般奧萬重,可憐雙罪兩無功。
今朝《畫夢》誰猶記?感慨當年彩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