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的小說、劇本,凡寫及男女之間傳達心意、締結姻緣的,很多是要運用“表記”這個手段。
表記者何?就是一件表意的物品。
這個,好像屬于“舊套”範圍,但一細思,則饒有意味。
這就是中華文化當中禮與情的“矛盾”與“調和”的微妙“處置”之方,純粹表現了中華人的美好的風度與心靈。
何以言此?比如在西方道德傳統上,少年男女互表“傾慕”之心(魯迅語。
他不用什麼“愛情”,這本身便充分說明了東方的風格),那洋青年們用不着“麻煩”,甚至就是直白了當地說出一聲“Iloveyou!”就行了。
誰也不以為“怪”的。
在我中華,這卻“使不得”,人聽了會大感肉麻而乏味,“愛情”的産生、發展、傳遞、接納……哪裡可以是這麼簡單而淺浮的事?就在《紅樓》書中,你也可以看見:少女一提“說親”、“媒人”、“婆家”、“相看(前一字重讀,後一字輕讀,特指締姻前的觀察對方男女的相貌儀容)”,就要面紅腮暈,羞得不能擡頭,遑論其它?因此,才發生了“表記”之事。
表記原是在“禮”的範圍内設法以傳“情”的,而還有一個“私相傳遞”的問題會構成罪名的呢。
所以在小說、劇本中運用“表記”,中含文化深層的意理,也不能全以“窠臼”視之。
比如,“江臯解珮”,就是一個古老的美麗的“表記故典”。
蘇東坡的《天際烏雲帖》中,記下了落入“樂籍”(官妓)的才女幸得長官準她脫籍自便時,題了“解珮暫酬交甫意,濯纓還作武陵人”之句(交甫,姓鄭,即受江妃解珮的士了),真令人誦之味之無盡,這就是中華文化的迥然超邁庸俗的一種最好的例證。
大約正因此故,雪芹書中,也采用了它,而不以為“落套”。
數一數,不僅小紅的帕子,賈琏的漢玉九龍珮,潘又安的繡春囊,都在其内,就連多姑娘的一縷青絲美發,也是此類。
但是,另一性質、形式都不盡同的“表記”,還包括着并不是“傳遞”而各自佩戴的飾物,其間竟也暗寓了姻緣的線索聯系。
在寶玉身上,可以說是有三重“表記”意味的事物。
一件是他大承笞撻以後讓晴雯送與黛玉的舊帕一件是自己有的是玉而寶钗有的是金(鎖)一件則是最後又得了一個“雄”金麒麟——而湘雲卻早自佩有一枚比這略小的“雌”麟〔1〕!
第一件,黛玉見了初不明何意,旋即大悟,深為感動,雖慮“私相傳遞”,卻又“不避嫌疑”,在其上題詩三首(都是說“淚”,因“鲛絹”是貯淚之物)。
當然,早先她給寶玉做的精緻的針線活計,因吵嘴賭氣剪斷了的,也早含表記意味,茲不多說。
但應指出那已是不吉之兆了。
第二件,寶玉自己并無意為“玉”尋配,那“金”乃“癫頭和尚”支使所造,所以後來薛蟠在生氣時一口道破了“要有玉的才配”,所以這實與寶玉本人的意向無關。
那麼,剩下來的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金麟了。
雪芹寫這枚金麟的來龍去脈,真是精采出常,妙不可喻!那是在清虛觀,衆道友為要見識見識那聞名的通靈玉,才引出了衆多賀敬之儀,而寶玉單單挑上了那枚金麟。
賈母見了,說恍惚記得誰家孩子有這麼一件東西,寶钗立刻回答說湘雲帶着一個。
黛玉當下尖刺寶钗對佩物特别留心!寶玉聽說湘雲有之,忙揣起來——又怕人看出來,哪知别人不知理會,又單單黛玉“表态示意”,早知其心!這使寶玉很不好意思,又掏出來,假言這東西有趣,我替你收着,回家給你帶上。
黛玉說:“我不希罕”(北方話,後一字重讀,義為“愛惜”“珍視”,作動詞,隻用于反語,口氣極輕蔑)!寶玉聞如此說,這才不得已又揣起來——決意隻留與湘雲了!
你看,這一幕情景,真是“九曲”,妙趣橫生,說筆能生花,一點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