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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結構的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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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家亡”一脈,是絲毫沒有責任的。

    那麼,相應的必然另有一個提着“家亡”主脈的綱的人,那又是誰呢?答:鳳姐。

     這一點請勿誤會,以為是指鳳姐負着傾覆賈府的全部責任,是家亡的禍首罪魁。

    不是這個意思。

    她倒是自從秦氏“夢囑”之後加倍力支大廈之人,莫要冤屈了她(但書裡的事情,正寫她是個頭号被屈枉的人,她一生做了些錯事壞事,貪小利,缺大識,但家亡之慘局非她之過)。

    請看第五回詠她的曲文: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

    家富人甯——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枉費了,意憖憖(據楊繼振本原文,不是“懸懸”)半世心。

    好一似,蕩悠悠三更夢。

    忽刺刺如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将盡盡!呀,一場歡喜忽悲辛。

    歎人世,終難定。

     這支曲,脂硯的評語是: 見得到,是極。

    過未人睹此,甯不放聲一哭! 請你平心體察(勿受程、高僞續的歪曲影響),定會有新的感受:這兒并沒有責難譏諷之音,全是一片嗟惜之深情。

    她竭力支撐了半世,憖憖(龂龂)而與命争,然而一切枉費,終于家亡人散!——這是“人世”的“難定”,是指那個家族所無法擺脫的政局的風雲險惡之牽連擺布。

     這就可以歸結到《紅樓》藝術結構學上的一大法則:全書真正主角二人,男女各一,男是玉兄,女即鳳姐。

    她們姊弟二人看似各居一處,叔嫂有分,關系不大實際是呼吸相通,利害一緻,甚至可說是一種“相依為命”的暗勢。

    她保護寶玉的生命、物質、精神,她與要害他的一黨針鋒相對,生死搏鬥,因此,趙姨娘請來了馬道婆的“魔法”,害的不是别人,就是她嫂叔兩個! 脂硯透露:到後文賈府事敗獲罪,有獄神廟一回書,那一處系獄的是誰?還是鳳姐寶玉。

     由此方悟:書的開頭序幕,甯府宴請鳳姐,是她嫂叔二人同赴。

    再次探望可卿之病,仍然是二人同往。

    及至睡中驚醒,噩耗傳來,同到甯府哭吊的,還是她們二人先往。

    再到送殡,到村舍“下處”(此為暫寓之所的一個專稱)同住的,竟然還是她們兩個! 這是偶然嗎?這是章法結構中的大關目。

    如不懂得,便隻覺一切莫名其妙,“拉拉雜雜”,“全無主次”了。

     除此而外,也還要領會雪芹的結構學上的“時間”或“季節”推移流轉的章法規律。

     中華文化的一種高雅的審美情趣與心靈愛護,總是把名花與美人相互為喻。

    雪芹既也把衆女子喻以群芳了,自然就發生了花的時序節令的榮落之大問題。

    雪芹是把四月芒種節算做百花凋盡的界線,而以春喻盛,以秋喻衰。

    全書大結構,可以說成是“春秋”花譜。

     而且,雪芹又是以元宵節作為春的标記,以中秋節作為秋的代表。

    全書是如此,就連開卷甄士隐一段“小榮枯”的故事,與賈雨村的交往,也還是以元宵與中秋二節作為主眼。

    所謂“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裡頭實包有多層涵義。

     隻看那兩次元宵的正寫,何等盛況而“秋窗風雨”“凹晶聯句”,便又何等凄涼寂寞。

    無待繁詞,悉能感受。

     由此規律,即又可推衍,書到後半部,春與秋的節序,仍然是标領群芳命運的綱索。

     這兒,再補說幾句關于“後文”、“後半部”的話。

     那位看過雪芹全稿的總評者不時地提到“後文”、“後回“、“後半部”,所引情事、回目以及一言半語的原文,今皆不傳,是以在研究界引發了“探佚”專學。

    但這個“半部”,究為多少回佚稿?說者不一。

    幸而總評者又說了一句“後之三十回”(見前章所引。

    一本作“後之卅回”,義同),這才使我們明白那“半”是個很随便的泛詞用語。

    這樣,自然有人以為現存八十回後原有三十回書,應共得“百十回”。

    如此,莫非我前文所說的一百零八回,又不對了嗎?一百零八回之說倘若錯了,那就連“九回一單元”的節奏也落空了?這是講《紅樓》藝術結構必須解答的一問。

     原來,那位總批者雖見過全書,但他提筆總評時,所用的卻是個七十八回本——書到《芙蓉女兒诔》,即缺下文。

    因此,七十八加上三十回佚書,恰好是一百零八回,分毫不曾差錯。

     哪兒又來的七十八回本呢?證據何在? 現存的戚序本這一系統的古鈔本,第七十八回,文字到了《诔》文一完,便戛然而止,其下再無一個字了,此其一例。

    再有,楊繼振舊藏鈔本(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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