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都受外來的影響,對于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瓷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
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
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裡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裡表兄妹的戀愛悲劇。
男生就隻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
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鑒别力。
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發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者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贊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的說:“怎麼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
《秧歌》裡的人物的确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麼不同,不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
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症結,很有知己之感。
①此言當指“文革”中受“四人幫”及其爪牙控制的文壇狀況。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适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時本來面目。
五六十年了,近來雜志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本書是一群年青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聲慚愧。
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
裡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
——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
——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旬。
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
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
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膠,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
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幹的人寫的。
我非常震動。
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
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裡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着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裡。
“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
《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
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裡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投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緻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
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
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
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①的情趣。
偶遇拂逆,事無大小,隻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我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隻要是真喜歡什麼,确實什麼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
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掼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
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赢得紅樓夢魇名。
(收入《紅樓夢魇》,1977年8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①《羅生門》,日本作家芥川龍之介(1892—1927)的小說,後由日本著名導演黑澤明拍攝成同名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