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人家過年,牆上貼着:“擡頭見喜”與“童言無忌”的紅紙條。
這裡我用“童言無忌”來做題目,并沒有什麼犯忌諱的話,急欲一吐為快,不過打算說說自己的事罷了。
小學生下學回來,興奮地叙述他的見聞,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遲到,和他合坐一張闆凳的同學如何被扣一分因為不整潔,說個無了無休,大人雖懶于搭碴,也由着他說。
我小時候大約感到了這種現象之悲哀,從此對于自說自話有了一種禁忌。
直到現在,和人談話,如果是人家說我聽,我總是愉快的。
如果是我說人家聽,那我過後思量,總覺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煩了。
當真憋了一肚子的話沒處說,惟有一個辦法,走出去幹點驚天動地的大事業,然後寫本自傳,不怕沒人理會。
這原是幼稚的夢想,現在漸漸知道了,要做個舉世矚目的大人物,寫個人手一冊的自傳,希望是很渺茫,還是随時随地把自己的事寫點出來,免得壓抑過甚,到年老的時候,一發不可複制,一定比誰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邊文學是要挨罵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書上看到兩句話,借來罵那種對于自己過分感到興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當:“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并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眼看。
”我這算不算肚臍眼展覽,我有點疑心,但也還是寫了。
錢
不知道“抓周”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
我周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裡揀選一件東西,以蔔将來志向所趨。
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
我姑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
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
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
這種一塵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過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外,隻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裡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裡從來沒有錢。
因為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
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裡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欲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裡的汽車夫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為老是記不得家裡汽車的号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裡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
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着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于情感。
對于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為我所有的,因為我較别人更會享受它,因為它給我無比的喜悅。
眠思夢想地計劃着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着,那考慮的過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悅。
錢太多了,就用不着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着考慮了。
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于小資産階級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
關于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
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
”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負氣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充分享受着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為這于我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
我立在煙鋪眼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
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着母親住了。
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着我母親的。
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
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
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
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着,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着,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
“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着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買雜志的大衆。
不是拍大衆的馬屁的話——大衆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複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為了你的一點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