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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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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藝術家,我隻能說是文藝的愛好者。

    其實嚴格地說,我也不能算是作家,說我是寫家倒更恰當些。

    “寫家”這兩個字是老舍同志在重慶時經常使用的字眼,那個時候還沒有見過“作家”這個詞組。

    我們曾被稱為“小說家”。

    記得一九三三年上海《東方雜志》征文欄發表了老舍同志和我的書面意見,兩個人的名字上都加了“小說家”的頭銜。

    老舍同志不用“小說家”的稱呼而自稱“寫家”,隻能說是他很謙虛。

    我稱自己為寫家,也有我的想法,一句話,我隻是寫寫罷了。

    對于寫作之道和文學原理等等,我是說不清楚的。

    最近有幾位法國漢學家到我家裡做客,閑談起來,一位年輕的客人知道我就要着手寫一部長篇小說,他問我倘使寫成它将是一部什麼主義的作品。

    我回答說我寫小說連提綱也沒有,從來沒有想過我要寫什麼主義的作品,我隻想反映我熟悉的生活,傾吐我真摯的感情。

    至于我的小說屬于什麼主義:現實主義?浪漫主義?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批判的現實主義?或者革命現實主義和革命浪漫主義的結合?應當由讀者和評論家來講話。

    作為“寫家”,我講不出什麼。

    但作為讀者,我還是有發言權,對自己的作品也好,對别人的作品也好。

    因此對寫作的事情,對具體的作品,我還是有自己的意見。

    我并不敢說自己的看法正确,但有時候我也要發表自己的意見,即使它們和評論家甚至“長官”的高見不同,我也會保留自己的看法。

     前兩年有一兩位過去在《上海文學》或《收獲》做過編輯的朋友對我說,張春橋在上海“做官”的時候,對他們罵過我。

    我又想起在批鬥我的會上有人“揭發”刊物編輯用了我的稿子受到張春橋的責備。

    當時張春橋是被認為“無産階級革命左派”,是“好人”,他罵了我就說明我是“反動派”,是“壞人”。

    在“四人幫”及其爪牙的心目中,文藝也好,作家也好,都應當是他們的馴服工具。

    他們随便胡說什麼,都有人吹捧,而且要人們照辦。

    我記得一九七五年徐某某忽然心血來潮,說出版社的首要任務是“出人”。

    出版社不出書,卻出人,那麼學校幹什麼呢?可是徐某某是“長官”,大家都要學習他的“新的提法”。

    本來是胡說,一下子就變成了“發展”。

    “三突出”、“三陪襯”等等的“三字經”不也是這一類的胡說嗎?想想看,一個從事創作的人發明了種種的創作方法來限制自己,等于在自己的周圍安置了種種障礙,除了使自己“行路難”之外,還會有什麼樣的效果呢?又如張春橋過去大吹“寫十三年”①的“高見”,北京有人剛剛表示懷疑,他就大發脾氣。

    他在上海的時候,你要反對“大寫十三年”,那可不得了。

    其實誰也知道這種“高見”并不高明,也無非使自己的路越走越窄而已。

    我還記得還有一位主張“寫十三年”的“長官”,有人請他看話劇,他問,“是不是寫十三年的?寫十三年的,我就去看。

    ”不幸那出戲偏偏比十三年多兩三個月。

    他一本正經地說:“不是寫十三年的,我不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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