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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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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我出席了亞非作家緊急會議,送走外賓後,參加作家協會的學習會,幾張大字報就定了我的罪,沒有什麼根據就抄了我的家。

    随便什麼人都可以到我家裡來對我訓話。

    可笑的是我竟相信自己犯了滔天大罪,而且恭恭順順地當衆自報罪行;可笑的是我也認為人權是資産階級的東西,我們“牛鬼蛇神”沒有資格享受它。

    但當時度日如年,哪有笑的心思?在那段時間裡,我常常失眠,做怪夢,遊地獄;在“牛棚”裡走路不敢擡頭,整天忍氣吞聲,痛罵自己。

     十年中間情況有一些變化,我的生活狀況也有變化。

    一反一複,時松時緊。

    但學習、批判會卻是不會少的。

    還有所謂“遊鬥”,好些人享受過這種特殊待遇,我也是其中之一。

    當時隻要得到我們單位的同意,别的單位都可以把我帶去開會批鬥。

    我起初很害怕給揪到新的單位去、頸項下面挂着牌子接受批判,我不願意在生人面前出洋相。

    但是開了一次會,我聽見的全是空話和假話,我的膽子自然而然地大了起來,我明白連講話的人也不相信他們自己的話,何況聽衆?以後我也就不害怕了。

    用開會的形式推廣空話、假話,不可能把什麼人搞臭,隻是擴大空話、假話的市場,鼓勵人們互相欺騙。

    好像有個西方的什麼宣傳家說過:假話講了多少次就成了真話。

    根據我國古代的傳說,“曾參殺人”,聽見第三個人來報信,連他母親也相信了謠言。

    有人随意編造謊言,流傳出去,後來傳到自己耳邊,他居然信以為真。

     我不想多提十年的浩劫,但是在那段黑暗的時期中我們染上了不少的壞習慣,“不講真話”就是其中之一。

    在當時誰敢說這是“壞習慣”?!人們理直氣壯地打着“維護真理”的招牌販賣謊言。

    我經常有這樣的感覺:在街上,在單位裡,在會場内,人們全戴着假面具,我也一樣。

     到“四人幫”下台以後,我實在憋不住了,在《随想》中我大喊: “人隻有講真話,才能夠認真地活下去。

    ” 我喊過了,我寫過了兩篇論“說真話”的文章。

    朋友們都鼓勵我“說真話”。

    隻有在這之後我才看出來:說真話并不容易,不說假話更加困難。

    我常常為此感到苦惱。

    有位朋友是有名的雜文家,他來信說: 對于自己過去信以為真的假話,我是不願認賬的,我勸你也不必為此折磨自己。

    至于有些違心之論,自己寫時也很難過……我在回想,隻怪我自己當時沒有勇氣,應當自劾。

    ……今後誰能保證自己不再寫這類文章呢?……我卻不敢開支票。

     我沒有得到同意就引用他信裡的話,應當請求原諒。

    但是我要說像他那樣坦率地解剖自己,很值得我學習。

    我也一樣,“當時沒有勇氣”,是不是今後就會有勇氣呢?他坦白地說:“不敢開支票。

    ”難道我就開得出支票嗎?難道說了這樣的老實話,就可以不折磨自己嗎?我辦不到,我想他也辦不到。

     任何事情都有始有終。

    混也好,拖也好,挨也好,總有結束的時候;說空話也好,說假話也好,也總有收場的一天。

    那麼就由自己做起吧。

    折磨就是折磨嘛,對自己要求嚴格點,總不會有害處。

    我想起了吳天湘的一幅手迹。

    吳天湘是谌容小說中某個外國文學研究室的主任、一個改正的右派,他是惟一的在會上講真話的人。

    他在發言的前夕,在一張宣紙上為自己寫下兩句座右銘: 願聽逆耳之言, 不作違心之論。

     這是極普通的老話。

    拿它們作為我們奮鬥的目标,會不會要求過高呢?我相信那位寫雜文的老友會回答我:“不高,不高。

    ” 《真真假假》是《人到中年》作者的另一部好作品。

    她有說真話的勇氣。

    在小說中我看到好些熟人,也看到了我自己。

    讀完小說,我不能不掩卷深思。

    但是我思考的不是作品,不是文學,而是生活。

    我在想我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我想來想去,總離不開上面那兩句座右銘。

     難道我就開得出支票?我真想和雜文家打一次賭。

     三月十二日 本篇最初連續發表于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至二十二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①見《收獲》雙月刊一九八二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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