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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藝出版社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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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一位在上海文藝出版社主持工作的朋友來看我。

    他知道我有病,坐下就說明來意:希望我為出版社成立三十年講幾句話。

    我道歉說,我行動不便,少出門,不能到會祝賀。

    他便說你寫三五百字鼓勵鼓勵吧。

    交談起來我才想起文藝出版社最初還是由幾家小出版社合并起來組成的,那些小出版社中有兩家同我有關系,那就是文化生活出版社和平明出版社,有一個時期我還是這兩家出版社的總編輯(我為平明出版社工作的時間短,還不到兩年),雖然沒有拿過工資、印過“名片”,但實際上我卻做了十幾年編輯和校對的工作,所以朋友 一提到這件事,我就明白他的意思:這裡面也有你十幾年的甘苦和心血,你總得講兩句。

     他的話像頭一樣打中了我的要害,我本來決定不寫什麼,但是想到了自己過去的工作就有點坐立不安,不能沉默下去了。

    那麼想到什麼就寫點什麼吧。

     我想先從自己談起。

    現在再沒有人“勒令”我寫“思想彙報”和“檢查交代”了。

    可是每次回憶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我總想寫一點“檢讨”之類的東西。

    倘使拿我要求别人的标準來要求自己,我每樣工作都做得很不夠。

    我當初搞出版工作,也是如此。

    我沒有計劃,更沒有所謂雄心壯志。

    朋友們試辦出版社,約我參加工作,我認為自己可以做點事情,就答應下來。

    那時文藝書銷路差,翻譯小說更少人看,一本書的印數很少,不過一兩千冊,花不了多少成本。

    朋友們積了一筆錢,雖然不多,但幾本書的印刷費總夠支付,其餘的則靠個人的義務勞動,出版社就這樣地辦了起來。

    從幾本書到幾十本書,幾百本書,出版社遭遇了大大小小的災難,一位有才華的散文家甚至為它遭到日本憲兵隊的毒手,獻出了生命。

    我在文化生活出版社工作了十四年,寫稿、看稿、編輯、校對,甚至補書,不是為了報酬,是因為人活着需要多做工作,需要發散、消耗自己的精力。

    我一生始終保持着這樣一個信念:生命的意義在于付出、在于給與,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所以做補書的工作我也感到樂趣,能夠拿幾本新出的書送給朋友,獻給讀者,我認為是莫大的快樂。

     但是這樣的解釋并不能掩蓋我工作的缺點。

    我當時年輕膽大,把任何工作都看得十分簡單,對編輯、出版的事也是這樣看待。

    不用設想,不用考慮,拿到什麼稿子就出什麼書。

    不管會與不會,隻要有工作就做。

    當時做事情勁頭大,印一本書好像并不費事。

    我還記得為了改正《草原故事》(高爾基原著)中的錯字,我到華文印刷所去找排字工人求他當場改好。

    那個年輕工人因為下班後同女朋友有約會,顯得很不耐煩,但是我纏住他不放,又講了不少好話,終于達到了目的。

     我這一生發排過不少的書稿,我自己的譯著大部分都是我批了格式後發排的。

    我做這個工作從來粗心草率。

    抗戰初期我看見茅盾同志批改過的稿件,才感到做一個責任編輯應當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心血。

    近幾年偶爾見到别人發排的書稿,我不禁大吃一驚,那樣整齊,那樣清楚,那樣幹淨!我見過一些西方作家的手稿,有人甚至把校樣也改得一塌糊塗,我自己也有過這樣的事情。

    我慚愧地想:倘使我晚生幾十年,不但搞不了編輯的工作,恐怕連作家也當不成。

    我見過不少魯迅、茅盾的手稿,它們都是優美的藝術品。

    而我的手稿,甚至今天寄出去的手稿,還是歪歪斜斜,字字出格,連小學生的課卷也比不上。

    我承認作為十全十美的作家我太不夠資格,不僅拿出手稿展覽我感到臉紅,遇到有人找上門來要求題字,我更感到痛悔,悔恨當初不曾練就一筆好字,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變成“社會名流”。

     話題扯得太遠了,還是簡單化好些。

    工作做得仔細,稿子抄得工整,有什麼不好?!不過從著作人的立場看來,出版一本書花費的時間似乎長了一些。

    一本不到十萬字的書稿,我送到一家大出版社快一年半了,還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可以跟讀者見面。

    這些年同某些出版社打交道,我有一種不應有的感覺:對方好像是衙門。

    在這方面我有敏感,總覺得不知從什麼時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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