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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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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得前後矛盾,讀者也莫名其妙。

    關于我們老家的花園,隻有覺新窗外那一段“外門”的景物是真實的,從覺新寫字台前望窗外就看得見那口井和井旁的松樹。

    我們的花園并不大,其餘的大部分,也就是從“内門”進去的那一部分,我也寫在另一部小說《憩園》裡了。

    所以我對最近訪問過成都的日本朋友樋口進先生說:“您不用在成都尋訪我的故居,您把《激流》裡的住房同《憩園》裡的花園拼在一起,那就是我的老家。

    ” 我離家以後過了十八年,第一次回到成都。

    一個傍晚,我走到那條熟悉的街,去找尋我幼年時期的腳迹。

    舊時的伴侶不知道全消失在什麼地方。

    巍峨的門牆無情地立在我的面前。

    守門的衛兵用懷疑的眼光打量我。

    大門開了,白色照壁上現出一個圓形圖案,圖案中嵌着四個绛色篆文大字“長宜子孫”。

    這照壁還是十八年前的東西,我無法再看到别的什麼了。

    據說這裡是當時的保安處長劉兆藜的住宅,門牆上有兩個大字“藜閣”。

    我幾次走過“藜閣”門前,想起從前的事情,後來寫了一篇散文《愛爾克的燈光》。

    那是一九四一年年初的事。

     一九四二年我回成都治牙,住了三個月光景,不曾到過正通順街。

    我想,以後不會再到那裡去了。

     解放後一九五六年十二月我第三次回成都,聽說我的老家正空着沒有人住,有一天和李宗林同志閑談起來,他當時還挂名成都市市長,他問我:“你要不要去看看?”我說:“看看也好。

    ”過了一天他就坐車到招待所來約我同去正通順街,我的一個侄女正在我那裡聊天,也就一起去了。

     還是“藜閣”那樣的門面,大門内有彩色玻璃門,“長宜子孫”的照壁不見了。

    整個花園沒有了。

    二門還在,大廳還在,中門還在,堂屋還在,上房還在,我大哥的住房還在,後面桂堂還在,還有兩株桂樹和一棵香椿,桂堂後面的竹林仿佛還是我離家時那個樣子。

    然後我又從小門轉出來,經過三姐住房的窗下,走出過道,順着大哥房外的台階,走到一間裝玻璃窗的小屋子。

    在《激流》中玻璃小屋是不存在的。

    在我們老家本來沒有這樣的小屋。

    我還記得為了大哥結婚,我父親把我們叫做“簽押房”的左邊廂房改裝成三個房間,其中連接的兩間門開在通入裡院的過道上,給大哥住;還有一間離拐門很近,房門開向内天井,給三哥和我兩個住。

    到了我離家的前兩三年,大哥有了兒女,房子不夠住,我們家又把中門内台階上左右兩塊空地改裝成兩間有上下方格子玻璃窗的小屋,讓我和三哥搬到左邊的那間去,右邊的一間就讓它空着。

    小屋雖小,冬天還是相當冷,因為向内天井的一面是玻璃窗,對面就是中門的邊門,窗有窗縫,門有門縫,還有一面緊靠花園。

    中門是面對堂屋的一道門,除中間一道正門外,還有左右兩道邊門。

    關于中門,小說《家》描寫高老太爺做壽的場面中有這樣的話:“中門内正對着堂屋的那塊地方,以門檻為界,布置了一個精緻的戲台……門檻外大廳上用藍布帷圍出了一塊地方,作演員們的化裝間。

    ”以後的玻璃小屋就在這“戲台”的左右兩邊。

     我仿佛做了一場大夢。

    我居然回到了我十幾歲時住過的小屋,我還記得深夜我在這裡聽見大廳上大哥摸索進轎子打碎玻璃,我絕望地拿起筆寫一些憤怒的字句,捏緊拳頭在桌上擦來擦去,我發誓要向封建制度報仇。

    好像大哥還在這裡向我哭訴什麼;好像祖父咳嗽着從右上房穿過堂屋走出來;好像我一位嬸娘牽着孩子的手不停地咒罵着走進了上房;好像從什麼地方又傳來太太的打罵和丫頭的哭叫。

    ……好像我花了十年時間寫成的三本小說在我的眼前活了起來。

     李宗林同志讓同來的人給我拍攝了一些照片:我站在玻璃小屋的窗前;我從堂屋出來;我在祖父房間的窗下……等等,等等。

    我同他們談話,我穿過那些空蕩蕩的房間,我走過一個一個的天井,我仿佛還聽見舊時代的聲音,還看見舊時代的影子。

    天色暗淡起來,我沒有在門房裡停留,也不曾找到我少年時期常去的馬房,我匆匆地離開了這個把夢和真、過去和現實混淆在一起的老家,我想,以後我還會再來。

    說實話,對這個地方我不能沒有留戀,對我來說,它是多麼大的一座記憶的墳墓!我要好好地挖開它! 然而太遲了。

    一九六○年我第四次回成都,再去正通順街,連“藜閣”也找不到了。

    這一次我住的時間長一些,早晨經常散步到那條街,在一個部隊文工團的宿舍門前徘徊,據說這就是在我老家的廢墟上建造起來的。

    找不到舊日的腳迹我并不傷感。

    枯樹必須連根挖掉。

    可是我對封建制度的控訴,我對封建主義流毒的揭露,決不會跟着舊時代的被埋葬以及老家的被拆毀而消亡。

     二月六日 本篇最初連續發表于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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