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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舊版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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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上海文藝出版社編印《新文學大系》(第二個十年),在《小說專集》中收入我的《家》,他們一定要根據一九三三年開明書店的初版本排印,花了不少功夫居然找到了印數很少的初版本。

    他們這樣做,大概是為了保存作品的最初的面目。

    但是我的情況不同,作品最初的印數不多,我又不斷地修改,讀者們得到的大多是各種各樣的改訂本,初版本倒并不為讀者所熟悉,而且我自己也不願意再拿初版的《家》同讀者見面,我很想堅持一下不讓初版本入選,但是後來我還是讓了步。

    我想:“不要給别人增加麻煩吧,它既然存在過,就讓它留下去吧,用不着替自己遮醜,反正我是邊寫邊學的,而且《新文學大系》又不是給一般讀者閱讀的普通讀物。

    ”作品給選進《新文學大系》,戴上“文學”的帽子,當然要受“體例”等等框框的限制。

     但是現在由自己編輯出版單行本,丢開“文學”的頭銜,我便感到自由自在了。

    我希望有一天新的改訂本會淘汰掉那些盜印本和“租型本”。

     在改訂本中最先印出來的不用說就是《激流三部曲》。

    關于它,我還想講幾句話。

    也許有人認為我已經講得夠多了,但話總是講不完的。

    有人批評我“反封建不徹底”,有人斷定《家》早已“過時”,可是我今天還看見各式各樣的高老太爺在我四周“徘徊”。

    在我還是一個“懂事的”小孩的時候,我就對當時存在的種種等級抱有反感。

    我父親是四川廣元縣的縣官,他下面有各種小官,他上面有各樣大官,級别劃分十分清楚,誰的官大,就由誰說了算。

    我“旁聽”過父親審訊案件,老百姓糊裡糊塗地挨了闆子還要向“青天大老爺”叩頭謝恩。

    這真是記憶猶新啊! 我當初寫《家》,矛頭就針對父母包辦婚姻、幹涉子女自由等等封建流毒,絕沒有想到《家》發表後五十三年,又輪到我來寫批判“買賣婚姻”的随想。

    有一件事情我實在想不明白,近來常從新聞報道、廣播宣傳中聽到關于“紅娘”的消息,好像許多地方都有“紅娘”在做好事。

    我們從小就熟悉《西廂》的故事:隻知道“門當戶對”的老夫人違背了自己的諾言,使有情人成不了眷屬。

    小丫環紅娘才挺身出來,傳書帶信,巧計安排,讓這一對青年男女實現他們的心願。

    紅娘能夠發揮她的作用,正因為她生活在“男女授受不親”的時代,上面還有一位昏聩、專橫的老夫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毒素又深入人心,她“穿針引線”,不顧這一切,她是“反封建”的“戰士”,決不是一個媒人。

    倘使活到今天,她也不會聽從老夫人的吩咐,給莺莺小姐介紹“門當戶對”的對象。

    難道在我們這個社會裡,男女青年間或者大年齡的男女青年間就沒有正常的社交活動,就不能自由戀愛,不能依照婚姻法自由結合,必須求助于“父母”和“媒妁”嗎? 不管相信不相信,今天還有不少的崔老夫人和高老太爺,“門當戶對”至今還是他們決定子女婚姻的一個标準。

    聽話的孩子總是好孩子。

    為了“婚姻自主”多少青年還在進行鬥争。

     十載“文革”期間,有人批評《激流》毒害青年,說我的小說是殺人不見血的軟刀子。

    多麼大的罪名!今天我仍然要說我喜歡這個三部曲的主題:青春是無限的美麗。

    未來永遠屬于年輕人,青年是人類的希望,也是我們祖國的希望。

    這是我的牢固的信念,它決不會“過時”。

    我相信一切封建的流毒都會給年輕人徹底反掉! 其他,我不想講下去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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