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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創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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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多月沒有寫“随想”,原因仍然是寫字困難,雜事不少,既無精力,又無時間。

    幾位老朋友看見我這麼久不發表文章,以為我要擱筆,擔心我心上那點餘燼已經冷卻。

    有一位在晚報社工作的朋友來信問我是不是“找不到題目”。

    他的用意我很理解,倘使要我說真話,那麼根據我目前的健康情況,我似乎應當“擱筆”了。

    我從來不“找題目”做文章,隻是有話才說,但我也有避開擺在面前的題目不聲不響的時候。

    因為有病,經常心煩意亂、思想不易集中,抓住題目講不清楚,不如不寫,沉默對養病的确有好處。

    不過為了報答朋友們的關心,表示火種猶在,我又帶病執筆,無論如何我總要完成一百五十篇“随想”的計劃。

     前些時候大家興奮地談論“創作自由”,确實熱鬧了一陣子。

    大半年過去了,現在人們又在議論怎樣加強作家的社會責任感。

    可能還要談一年半載吧。

    能夠談出一個名堂來,倒也是好事。

    免得像小道消息傳播的那樣,一提到“創作自由”,有人就想起這一段時期發生的大大小小的壞事,擔心又出現了什麼“自由化”的問題。

    有位朋友開玩笑說,“創作自由”好像一把懸挂在達摩克利斯頭上的寶劍,你想着它拿起筆就有千萬斤重。

    我勸他不必提心吊膽,我說:“不會有人打小闆子了。

    ”我從小看慣了大老爺升堂打大、小闆子,因此在我的腦子裡小闆子比外國的寶劍更具體,更可怕。

     我這一生和“創作”的關系不能說不密切。

    根據幾十年的經驗,我寫任何作品,譬如我在巴黎拉丁區外國窮學生住的公寓小房間裡寫頭一本小說《滅亡》,或者在貴陽和北碚的小客棧中寫《憩園》,或者在重慶和上海兩地斷斷續續地寫《寒夜》,并沒有人來看我如何下筆,或者指導我怎樣寫作,我自己也從未想到我有沒有這樣或那樣寫下去的權利或自由。

    我隻顧照自己的想法寫下去,寫了又改,改了又寫。

    我就這樣寫出了一部又一部的作品,其中有好有壞,我把它們全交給讀者去評判。

    讀者願意花錢買我的書,我才能夠靠稿費生活下去。

    我通過長期的創作實踐,懂得一些寫作的甘苦,可是我并沒有花費時間考慮過“創作自由”。

    “創作自由”就在我的腦子裡,我用不着乞求别人的恩賜,也不怕有人将它奪走(後來我在自己的腦子裡設置了不少框框條條,到處堆放石子,弄得舉步艱難,那又當别論了)。

    我下筆之前從來不曾想好完整的、不會變更的小說情節,我是邊寫邊想的,因此我沒有對任何人講過我的寫作計劃(腹稿),也沒有人告訴過我應當寫什麼或者不寫什麼。

    我始終相信那一句老話:生活是創作的惟一的源泉,我寫我熟悉的生活。

    我執筆的時候從來不問自己:為什麼寫作?我活着總是希望對我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有所作為,有所貢獻,換句話說就是要盡我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我不能“白吃幹飯”,而且别人也不讓我“白吃幹飯”。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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