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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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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輕易就騙過了老奴。

     老奴到了屋前,遞給他一支蠟燭,然後說道:“呶,屯田文書就全在這間屋子,取好後趕緊出來,小心火燭。

    ” “多謝了。

    ” 馬谡接過蠟燭,謝過老奴後,轉身走進大屋。

    這間屋子有平常屋子的三倍那麼大,裡面擺放的都是曆年來過往漢中的文書與檔案,三分之二的空間都被這些卷帙充滿,散發着一股陳舊的蠹味。

    以前馬谡曾經來過這裡找文件,不過他那時并沒想到自己竟然會以這樣的身份和形象再次到來。

     他看看四周無人,越過屯田類屬的文書架,來到了刑獄類的架子前。

    借着蠟燭的光芒,他開始一卷一卷地翻檢,希望能找到街亭調查文書和相關人員的口供。

     但是很可惜的是,馬谡仔細翻了一圈,都沒有找到相關的資料。

    看來那些文書屬于保密級别,直接被丞相府的專員密藏,而沒有轉存到隻保管普通檔案的書佐台來,馬谡失望地歎了口氣,這個結果他估計到了,但沒想到如此徹底,連一點都查不到。

     就在這時候,馬谡忽然看到一份文書有些奇怪,他連忙把那卷東西抽出來,轉身鋪開到桌子上,小心地用手籠住燭光,俯下身子仔細去看。

     做為前參丞相府軍事,馬谡熟知蜀漢那一套官僚運作模式,也了解文書的歸檔方式,眼前這一份普通的文書,在他眼裡卻隐藏着很多信息。

     這是一份發給地方郡縣的緝捕告令,時間是馬谡第一次逃亡的那天,内容是饬令捉拿逃犯馬谡。

    真正令馬谡懷疑的是這封文書的擡頭:文書第一句寫的是“令勉縣縣令并都尉”,這個說法非常奇怪;因為馬谡逃跑的時候,南鄭并不清楚他的逃跑路線,因此發出的緝捕令應該是送交所有漢中郡縣,擡頭該寫的是“令漢中諸郡縣太守縣令并都尉”。

    而這一份文書中明确地指出了“勉縣”,說明起草的人一定知道馬谡逃亡的落腳處就是勉縣,所以才發出如此有指向性的明确命令。

     而文書内容裡更寫到:“逃犯馬谡于近日或抵勉縣,着該縣太守并都尉嚴以防範,勤巡南鄭方向邊隘路口,不得有誤。

    ”口氣簡直就象是算準了馬谡會去那裡一樣。

     按照蜀漢習慣,這類緝捕文書的命令雖然以五兵曹的名義發布,但實際上卻是出自丞相府。

    因此在文件落款處除蓋有五兵曹的印章以外,還要有丞相府朱筆簽押,由主薄書佐以火漆點封以示重要。

    而這一封文書,有丞相府的朱筆簽押,封口卻沒有火漆點封,說明這是密送五兵曹的文書,而有權力這麼做的除了諸葛丞相本人,就隻有擁有副印的費褘而已。

    馬谡記得在兵獄曹的監獄裡費褘為他錄完口供,就是拿的這方印按在後面。

     換句話說,導緻馬谡第一次逃亡失敗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份費褘親自發出的緝捕令。

     這怎麼可能! 馬谡在心裡大叫,這太荒謬了,他的逃亡明明就是費褘本人策劃的,脫獄的策劃者怎麼可能又會去協助追捕? 但是那卷文書就擺在那裡,而且是真實存在的事實。

     這時候,老奴在外面扣了扣門,叫道:“還沒查完嗎?”馬谡趕緊收回混亂的思緒,手忙腳亂地把這卷緝捕令揣到懷裡,然後從屯田文書裡随便抽出幾卷捧到懷裡,走出門去。

     大概是這裡存放的都是無關緊要的東西,老奴也沒懷疑馬谡私藏了文卷,隻是簡單清點了一下他手裡捧的卷數,就讓他出去了。

     他離開了書佐台,外面已經完全黑了下來。

    隻見頭頂月朗星明,風清雲澹,南鄭全城溶于夜帷之中,偶爾有幾點燭影閃過,幾聲梆子響,更襯出其靜谧幽寂,恍若無人。

     馬谡知道南鄭落日後一個時辰就會實行宵禁,平民未經許可不得随意走動;如果現在他被巡邏隊撞到就麻煩了,搞不好會被當成魏國的間諜抓起來。

    正在他想自己該去哪裡落腳才好的時候,忽然聽到前方拐角處傳來一陣哭聲。

     哭聲是自前面兩棟房屋之間的巷道裡傳來的。

    馬谡走過去一看,原來是個小孩子蹲在地上哭泣。

    那個小孩子大約五、六模樣,頭上還梳着兩個發髻,懷裡抱着一根竹馬;他聽到有人走近連忙擡頭來看,馬谡的大麻臉吓了他一跳,一時間竟然不哭了。

     “你是誰家的孩子,怎麼在這裡不回家?” 馬谡問道,小孩子緊張地看着這個麻臉漢子,不敢說話,兩隻手死命鉸在一起,端在胸前。

    馬谡呵呵一笑,把聲音放緩,又問道:“不要害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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