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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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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我要娶你,我們要結婚。

    ” “別說傻話,夢軒。

    ”珮青沮喪的低下頭去。

     “我不是說傻話!”夢軒憤然的掉轉頭來,滿臉被壓抑的怒氣:“我說我要娶你,我要你有合法的身分和地位!我不是說傻話,我是說……”“是的,夢軒,我知道,但是……”珮青擡起頭來,睫毛掩護下的那對眸子清澈照人。

    “但是,這裡面有多少個但是呀!”“哦,珮青!”夢軒頹然的把頭仆在她的肩上,痛苦的左右轉動著,嘴裡低低的、窒息的喊:“我怎麼辦?告訴我,我該怎麼辦?我能怎麼辦?”“你——該怎麼辦?”珮青幽幽的重複著他的句子。

    “你該愛那些愛你的人,保護那些需要你的人。

    不止我一個,還有你的妻子和兒女。

    ”“我給了你保護嗎?我在讓你受欺侮。

    ” “你給了我太多的東西,不止保護。

    至于欺侮,如果我不當作那是欺侮,又有什麼關系?我根本就一笑置之,不放在心裡的。

    ”“你是嗎?”他望著她的眼睛。

     “我——”她沉吟了一下,然後毅然的把長發掠向腦後,大聲說:“我們不談這件事了,行不行?為了他那樣一個電話,我們就這樣不開心,那才是傻瓜呢!來吧!夢軒,我想出去走走,我們到碧潭去劃劃船,好不好?” 他們去了碧潭,但是,這個問題并沒有解決,陰影留在兩個人的心裡。

    問題?他們的問題又何止這一件?三天後的一個晚上,珮青無意間在夢軒的西裝口袋裡發現了一件東西,一件她生平沒有看過的東西——一張控告珮青妨害家庭的狀子!她正站在臥室的壁櫥前面,預備把夢軒丟在床上的西裝上衣挂進櫥裡,這張狀子使她震動得那麼厲害,以緻西服從她手上滑落到地下。

    她兩腿立即軟了,再也站不住,順勢就在床沿上坐了下來。

    捧著那兩張薄薄的紙,她一連看了四五次,才弄清楚那上面的意思。

    美嬋控告她!妨害家庭?她渾身顫栗,四肢冰冷。

    自從和夢軒同居以來,她從沒有想到過自己是觸犯法律的,那麼,連法律對她也是不容的了?她是一個罪犯,對的,她再也無從回避這個宣判了:她是一個罪犯!用手蒙住臉,她呆呆的坐在那兒。

    腦子裡車輪似的轉著許多幻象;法院、法官、陪審員、觀眾、美嬋、律師……許許多多的人,眾手所指,異口同聲,目標都對著她,許珮青!你妨害了別人的家庭!你搶奪了別人的丈夫!你是個罪犯!罪犯!!罪犯!!!多少人在她耳邊吼著;罪犯!罪犯!!罪犯!!!她猝然的放下手,從床沿上直跳了起來,不!不!我不是!她要對誰解釋?她四面環顧,房間裡空無一人,窗簾靜靜的垂著。

    她額上冷汗涔涔,那張狀子已經滑到地毯上。

     好半天,她似乎平靜了一些,俯身拾起了那張狀子,她再看了一遍。

    不錯,律師出面的訴狀,打字打得非常清楚,美嬋要控告她!美嬋有權控告,不必到法院去,不必聽法官的宣判,珮青心裡明白,她內心已經被鎖上了手銬腳鐐——她有罪。

    她對美嬋有罪,她對那兩個無辜的孩子有罪,她逃不掉那場審判!不論是在法院中或是冥冥的天庭裡,她逃不掉。

     但是,這張狀子怎麼會在夢軒的口袋裡?他說服了她?讓她不要告?還是——?珮青想不透。

    美嬋是怎樣一個女人?她居然會去找律師,或者有人幫助她?對了,她的姐夫,陶思賢。

    陶思賢?珮青恍恍惚惚的,彷佛有些明白了。

    夢軒弄到這張狀子,一定付出了相當的代價!這兩張紙絕不會平白的落進他的手中。

    噢,夢軒,夢軒,為什麼你不告訴我? 收起了那兩張紙,珮青竭力穩定住自己的情緒,走進了書房裡。

    夢軒正坐在書桌前面,桌上放著一疊空白的稿紙。

    但是,他并不在寫作,稿紙隻是一種掩飾,他在沉思,沉思某個十分使他困擾的問題。

    桌上的煙灰缸裡,已經聚集了無數的煙蒂,他手指間的香煙仍然燃著,一縷煙霧繚繞在空中。

    看到了珮青,他把自己的思想拉回到眼前,勉強的振作了一下,說:“又在忙著做點心?”“不。

    ”珮青輕聲說,在桌子旁邊坐了下來,用手托著腮,愣愣的看著夢軒。

    “怎麼了?”夢軒盡力想提起自己的興緻來,微笑的說:“你的臉色不好,又不舒服了嗎?” “不,”珮青仍然輕輕的說,一瞬也不瞬的看著夢軒,半晌,才說:“你在做什麼?” “我?在——構思一篇小說。

    ” “是嗎?”珮青的臉上沒有笑容,眉目間有種凝肅和端莊。

    “你沒有,你在想心事,有什麼事讓你煩惱嗎?你說過,我們之間不該有秘密的!”“秘密?”夢軒不安的抽了一口煙,從煙霧後面看著她,那煙霧遮不住他眉端的重重憂慮。

    “我沒有任何秘密,我隻是——在想一件事。

    ”“什麼事?”“是……”夢軒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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