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行品。
佛在員彌城北屍舍波村。
說四大教者。
從佛聞。
從和合僧聞。
從衆多比丘聞。
從一比丘聞。
是名四大教。
月燈三昧經第六。
明四種修多羅。
謂諸行。
呵責。
煩惱。
清淨。
私釋會之。
諸行是三藏教。
呵責即通教。
煩惱者别教。
清淨名圓教(已上頂法師玄/義第十卷文)今三論破雲。
汝宗四教。
所依不成。
何者。
長阿含經是小乘也。
所依既小。
四教何大。
若長阿含。
不小乘者。
汝何得言四阿含小。
又彼阿含。
及月燈文。
何是四教。
彼經。
直雲諸行呵責煩惱清淨。
何言四教。
不足征破。
止而不論。
又花嚴師。
種種引文。
配釋五教。
而無相的。
說五教名之經論。
文義推玄耳。
新宗三時。
三論二藏。
名字顯出。
在經論。
叵以疑滞。
天台華嚴。
四教五教。
無文而立。
誰以準的。
若言汝責我宗所立四教五教。
于經論中。
無名字者。
汝所立三種法輪。
名字何出。
無文既等。
雲何汝自隐于己過。
而名我宗。
此亦不然。
汝未得悟三論義意。
嘉祥法師。
正以十門。
統攝聖教。
如宗義釋。
于彼二藏。
開出三輪。
此一途耳。
非是攝教之正意也。
次排江南大乘師所立五時教宗。
道場寺慧觀法師立五時雲。
略判佛教。
凡有三稱。
一謂頓教。
即華嚴經。
二謂漸教。
始從鹿苑。
終竟鹄林。
自淺之深。
名之曰漸。
三不定教。
非頓漸揚。
故稱不定。
即央掘摩羅。
勝鬘。
金光明等是。
于漸教中。
分為五時。
一有相教(亦名三/乘别教)即四阿含。
二無相教(亦名三/乘通教)即大品等。
三抑揚教。
即淨名等。
四同歸教。
法華等是。
五常住教。
涅槃經是。
南土群匠。
偕于觀公。
今破析雲五時之說。
非但無文。
亦複害理。
何者。
四阿含中。
既說二空。
二空無相。
何名有相。
亦三乘同觀于四谛理。
雲何得言四谛教名三乘别教。
汝言般若。
明空蕩相。
未明佛性及以常住。
是故名無相。
此義不爾。
涅槃經雲。
佛性亦名般若。
般若即佛性。
佛性即妙有。
又般若即是智德之有也。
汝何得言明空蕩相。
名無相教。
又大論雲。
般若不屬于二乘人。
但屬菩薩。
汝何得名三乘通教。
大品經雲。
二乘智慧。
猶如螢火。
菩薩智慧。
猶如日光。
又雲。
二乘猶如廢犬。
若爾大品。
亦應抑揚。
汝何獨名維摩思益。
而為抑揚。
汝言法華未明常住。
此義甚謬。
壽量品。
明過去過塵沙。
未來倍上數。
非常住何乎。
尋夫。
涅槃常與無常。
是涅槃用。
談乎其體。
非常無常。
汝言常住。
但得用耳。
未及其深體。
又涅槃前既說常住。
何涅槃稱常住耶。
又央掘摩經。
十大弟子。
并文殊等。
皆與央掘。
被呵責也。
所呵之衆。
既次第教之。
所為人。
能呵之教。
盍漸教耶。
汝何偏斷金光明經亦别。
十大弟子等。
何不漸教。
五時過咎。
略述如是。
恐繁不廣。
說不說诤論第十
就此诤論。
初述自義。
後破他執。
言自義。
泛談佛身。
有三種身。
一正法法身(亦名理/法身亦名自性身/亦名法佛)二修成法身(亦名智法身。
亦名自受用/身亦報佛亦名内應身)三應化身(此應與化合為一身若開出時應身化身/然其應亦名外應身亦名他受用身彼化身者亦名變化身同/利他用故合一身)于此三身說不說。
凡有二門。
謂差别無差别門(亦名二/不二門)無差别差别門(亦名不/二二門)若據初門。
凡有三義。
謂三身但說也。
三身不說也。
一說不說也。
若約後門但有一義。
謂一說。
一不說矣。
問。
且就不二門。
三義若為。
答。
據二不二門而言之。
彼應化身。
是有色聲。
有诠辨用。
故名說法。
應他色聲。
是修成用。
修成之體。
是用之體。
體即是用故。
體說法。
正法法身。
本來寂滅。
未曾色聲。
是不色聲。
是色聲之不色聲故。
是不色聲即是色聲。
是故正法法身說法。
由是義故。
三身俱說。
正法法身。
本無二相。
何說不說。
修成法身。
無有色聲。
應用即體。
是故三身俱不說法。
正法法身。
修成法身。
俱是體也。
應化是用。
體是不說。
用即說法(此二門于不二門不取此義但/為欲顯不二門義故舉二門)體之不說。
是說不說。
不說即說。
用之說法。
不說之說。
說即不說。
故用不說。
由是義故言一說一不說。
問。
不二二門之義意那。
答。
若約不二二門。
而為論之。
二種法身。
是本體故。
不可得言色聲及以不色聲故。
故不說法。
應化是用。
有化色聲诠辨用故。
名為說法。
問。
且據二門。
何故用之應化說法。
而體法身不說法耶。
若有二義故。
法身不說。
一無所化故。
謂佛所化。
雖有無量。
束而論之。
不過五乘。
人天二乘。
化身所化。
若菩薩乘。
外應化之。
彼法身佛。
唯佛能見。
十地不見。
無所化故。
不得說法。
二絕名相故。
謂法身佛本性寂滅名相斯絕。
何有音聲說法之事。
如是等事是應化故。
問。
法身不說法。
何用法身為。
答。
法身是為化物之本。
若無本身用何所為。
是故法身是有大用(上來略述/自宗義耳)。
問。
修成報佛為當有實音聲诠辨之用以不答。
有也。
問。
有實音聲诠辨之用法身為是體用。
為二門之法身耶。
為是體用不二門之法身耶。
答。
兩是何妨。
問。
若言為二門法身者。
即有多難。
一叵垂應化難。
謂報佛如來自德圓滿。
唯佛能見因位絕分。
是故垂示乎應化用以為引攝。
若法身佛專化導者。
一何更起利他用耶。
二體用混亂難。
謂體也寂而照之。
用也動而涉之。
可謂。
體之與用殊。
而今四智動涉八音振雷。
與應用若為異乎。
三應無所化難。
謂地前難衆化佛利攝。
地上高士他受統領。
自受所化為是誰乎。
四體依方處難。
說法利生要須方處。
若赴緣而吐教。
豈稱遍法界哉。
五應無結集難。
謂大小修多羅歡喜之所集。
若智身說法者。
阿難何由得聽之。
既不得聽。
若為結集耶。
若謂佛與佛互為說聽聽伴号菩薩說主稱法身。
此亦不爾。
夫考乎吐出之指也。
意在息患悟道矣。
三覺如來。
以為聽伴。
是有何利益耶。
彼此齊覺。
何更說為。
汝若救謂齊覺法身為其聽伴而轉傳下位者。
傳說之時。
若以實體而為說。
若起化用而為傳。
若言智體義。
則不可。
因位之人。
不應見故。
若言起化。
何由說主不起化用。
而聽伴猶有斯能乎。
又此法身。
将彼法身而為聽伴出在何經論。
然智度論雲。
法身為菩薩說法。
嘉祥法師釋雲。
望華台舍那丈六釋迦而為法身耳。
若望究竟法身猶屬迹身。
若不爾者。
何言法身化菩薩。
十地菩薩不能見故。
毗盧舍那經雲。
毗盧舍那說法等。
準向嘉祥釋應思。
又是不二門義而已矣(上來一條問者三/論答者真言天台)惟向來群哲機。
辨拔密融。
神悟侔什肇。
邊地之庸愚。
誰敢淘汰乎。
風聞。
由旬之月識寸指。
洪鐘之響發尺槌。
夫然則靡借诤論兮。
何因曉至趣。
莫據廗談。
而孰興法響。
是以朋翼二先之真典。
傍影師弟之經論。
而斟酌彼己之汪源。
撰綴自他之诤論。
庶寄近談而敞遠歸。
借短辭以興長響欤。
诤論之意。
唯在紹隆。
得失之評。
非以指南。
攬者詳焉。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第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