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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瓦釜雷鳴 第二節 疲民與貴族竟有了憤怒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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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一道道霹靂閃電,新法令震動了秦國的城堡鄉野! 上至栎陽卿大夫,下至隸農村漢,無不認為這是匪夷所思的大變,攪得秦國雞犬不甯,人人别扭。

    就說“什伍連坐法”和“私鬥治罪法”吧,将城堡裡的國人和鄉村裡的農人,一律編為“保”和“亭”,十家一保,五保一亭。

    如果僅僅是這種編民入制,人們說說也就罷了。

    最重要的是連保連坐,使人惶恐不安。

    保内一家犯罪,其餘九家必須立即共同舉發,若不舉發而使罪犯逃匿,則十家同罪連坐,一并懲治。

    如果一保有人違法犯罪,其餘四保也得迅速舉發,否則就是五保連坐!也就是說,五十家内任何一人犯罪,都有可能導緻四十九家連坐懲治。

    人們必須時刻睜大眼睛,注意鄰裡是否違法犯罪,并且得經常相互提醒各種法令規定,以避免陷入連坐災難。

    如此提心吊膽,老秦人如何忍受? 秦國的民風是最令人頭疼的。

    莫說山東六國大搖其頭,就是老秦人,也對自己罵罵咧咧大不以為然。

    可真要動真格改了,老秦人更是罵罵咧咧火冒三丈。

     秦國地處西陲,農牧相雜,尤其是泾水渭水上遊的隴西河谷草原地帶,更是牧業為主。

    就是腹心地帶的關中平原,也有大量從遊牧部族轉化不久的農耕人口。

    自古以來,西部的民間風習便狂野好鬥,動辄為一件小事,便在田間地頭打得頭破血流,進而引起家族鬥毆、村落打鬥,甚或部族仇殺。

    蔓延日久,村落、部族、家族間極少沒有血仇者。

    這些相互仇恨的部族子弟在軍旅中,甚或在戰場上,也經常尋釁私鬥,甯可為了義氣和仇恨幫助私鬥的敵人,也不願在戰場上救援勇敢殺敵的兄弟。

    還有與西部戎狄部族雜居的老秦人,就更是剽悍狂野,隻認熱血義氣,從來不知“規矩律法”為何物?茫茫草原,幽幽河谷,經常為争奪水草耕地打成了世代血仇。

    偶然有仇家子弟在草原落單,便立即會被仇家毫不留情的殺掉。

    這裡的老秦人和戎狄部族都信奉“以血換血,以命換命”的複仇方式,除非強力與戰争,幾乎任何法令都難以伸展到草原河谷的好勇鬥狠之中。

    秦穆公時代,為了防止戎狄作亂,便将臣服于秦國的許多戎狄部族半強制的遷移到地廣人稀的關中,與農耕的老秦人村落雜居。

     大勢是穩定了,但久遠的民風卻是無法改變的。

    戎狄聚居的村落,就象他們在草原争奪水草一樣,與老秦人的村落争奪着水渠,争奪着地界。

    年複一年,非但老秦人與戎狄部族多有仇殺,就是戎狄部族之間,老秦人之間,也有着各種各樣的私鬥血仇。

    一有機會,仇人間便會大打出手,死傷無算。

     在當時的華夏大地上,沒有一個邦國的民風象秦國這樣濃烈的私鬥風習。

    就是同樣被中原輕蔑嘲笑的“南蠻”三國——楚、吳、越,也沒有秦國的民間私鬥這般普遍,這般毒烈。

    秦人自诩“人皆勇士”,可東方列國卻嘲笑秦人“怯于公戰,勇于私鬥,誠為惡習!” 秦國官府對這種民風曆來是“民不告,官不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則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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