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可治無可奈何,一則是大戰不斷要依賴民衆從軍血戰,無力去細緻的究诘于這些私仇糾紛。
秦國隻有一個鐵的法則:但有兵戎戰事,須得人人争先,一緻對外,否則殺無赦!也就是說,隻要民人不抗賦稅、不拒從戎,官府一般不去理會民間仇殺。
遍訪秦國鄉野,衛鞅對這種私鬥風尚感觸極深。
他把這種現象稱為“強民弱國”。
民風強悍而國家衰弱,根源正在于私鬥。
要肅清這種惡風,将秦人引導到為國家榮譽而死戰的正道上來,就要徹底禁止私鬥,培植一種勇于公戰的庶民精神。
衛鞅為此專門寫了一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國強,民強國弱。
有道之國,務在弱民”的總方略。
所謂弱民,就是使民衆在國家法律面前處于弱小地位,從而不敢觸犯法律。
所謂強民,就是那種蔑視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
要使民弱,就要使民衆厚道樸實。
厚道樸實則民衆守法,刁鑽狂野則敢于亂法。
這就是“樸則弱,淫則強”的道理。
這種深徹的甚至是冰冷的論證,征服了秦孝公,使這個年輕清醒的國君看到了凝聚秦人的希望,決意支持衛鞅從根本上改變秦人的精神風尚。
為此,衛鞅做了精心謀劃,決定變法從治亂立威開始。
他在開府之日頒布的第一批五道法令,全部是圍繞“弱民”治亂展開的。
《私鬥治罪法》,首先嚴厲禁止一切私人鬥毆。
也就是說,一切私人仇殺鬥毆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切糾紛都應通過官府依據法令裁決,而不能私相仇殺解決。
《什伍連坐法》則确保一切私鬥犯罪者不被隐藏、不能逃匿,而得以嚴厲懲處。
《客棧盤查法》則在于防止仇殺犯罪者和東方密探的藏匿。
也就是說,任何罪犯在秦國都将難以藏身。
因為這兩部法令規定“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藏奸者與降敵同罰”。
也就是說,舉發一個犯罪者和在戰場上斬殺一個敵人,功勞一樣,賞爵位一極;藏匿一個犯罪者和投降敵國一樣,都是死罪。
很顯然,國家新法明确的将私鬥犯罪當作大敵,要徹底肅清。
《農耕獎勵法》和《軍功授爵法》則是培植正氣,激勵民衆去争取國家榮譽,辛勤耕耘,奮勇殺敵,建功立業,光宗耀祖。
這五道法令頒布的時機,恰恰在五月大忙之前,既不影響農事,又将對年年夏忙必然發生的村落部族間普遍的為争水争地而引起的大量私鬥仇殺,給以迎頭震懾!衛鞅的法治主張是,頂風立威,新法才能站穩腳跟,法令的尊嚴就是要在治亂中确立。
但是,這五道法令幾乎全部改變了秦人的生活方式。
它等于要人們對既往的恩怨仇恨一概泯滅,走上一條以法律為行動準繩的道路。
無論是城堡國人,還是鄉野農夫,都感到被一條巨大的繩索捆住,渾身不自在。
對鄰裡村人的仇恨不能任意報複了,快意恩仇的日子将不複存在,殺了人不能逃匿,沒有官府的驗身畫像簡,就連客棧也不能住;恩人犯罪要舉發,仇人立功要慶賀;一切糾紛都要告官,弱肉強食要變成公平相處,争水争地要聽憑官府裁決……這一切,對随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