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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瓦釜雷鳴 第六節 兩樣老古董:井田和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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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了大量土地,成為許多諸侯國的新興地主勢力。

    另有一部分大商人也用金錢買得了大量土地與依附奴隸,同時成為新興地主。

    新興地主占有大量土地與人口,日漸主宰了許多諸侯國的政權,便對“王權——井田——奴隸”這種舊的存在方式自然形成了巨大的威脅。

    新興地主要創造出私家政權的基礎,就要不斷擴大自由平民的數量,就要使土地成為可以流動的财富。

    而舊的王權要維持自己存在的基礎,就要使“民不得買賣”的井田制固定下來,使流動的土地重新變成凝固于井田框架的“王土”,否則,天下便不能安甯。

     這種大争奪導緻了長期的大動蕩,導緻了連綿不斷的殺伐征戰,天下大亂了! 于是,許多有識之士便提出了各種救世主張。

    儒家堅定的主張恢複井田制,孔子直到孟子,儒家奔走天下數百年,為此不懈呼籲。

    道家的老子也提出了“小國寡民”、“雞犬之聲相聞,民老死不相往來”的返古主張,事實上也贊同恢複井田制。

     新出現的地主貴族和法家人物,卻極力反對回到古老的井田制時代。

    他們主張廢除井田制和隸農制,建立一種更能激發農人勤奮耕作的新田制,建立一種能夠使新地主依靠财富自由擴大土地的新土地制度,這就是“民得買賣”的土地私有制。

     可是,說歸說,吵歸吵,真正動手實現新田制的,卻隻有魏國李悝變法所推行的半新半舊的“五成田制”。

    李悝隻在自由民耕種的井田和魏國的公室井田上實施了“田得買賣”,廢除了封地隸農。

    對魏國境内舉足輕重的舊貴族的私家井田,仍然保留着封地(私家井田)和隸農。

    其他象楚國、齊國、韓國、趙國或多或少的變法,都沒有超過魏國的限度。

    燕國和秦國兩個老牌諸侯國,更是沒有對舊的田制以任何觸動。

    剩餘的三十多個小諸侯國,更談不上廢除井田制了。

     事實是,直到秦國變法,井田制事實上沒有在任何一個國家真正的徹底的廢除。

     而今,衛鞅要在秦國徹底廢除井田制,随之必然結束隸農制,如何能不引起朝野震動?如何能不引起依靠封地養尊處優的貴族們的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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