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挂在鬧市,供衆人參觀,以為後世警戒。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
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記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不過他并不是最後一個。
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
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态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隻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并不多。
與這種群衆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
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甚至有的貪官今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并将他抓回論罪。
其效率不可謂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為應該絕迹,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象的那麼簡單。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刑罰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這五種刑罰,客觀來說,在封建社會這些刑罰并不算重。
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刑罰過重而做出的一種改進。
但朱元璋并不是個按規矩出牌的人,在對付貪官污吏和反對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絕不是這幾招。
在他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于淩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術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據說最高紀錄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還沒死。
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顧名思義)、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杆(用鐵鈎把人吊起風幹)、閹割、挖膝蓋等等。
然而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污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