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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宗實錄》中的年終統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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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博士所稱“官僚主義”,非僅官僚作風。既稱主義則必有思想上及信仰上的憑借。筆者根據李老著作及談吐,綜錄這些思想上的因素,約有下列數端:(1)官僚主義自視自然法規,業已被其網羅無餘。如以“褒貶”寫曆史,作為千古定論,墨守“原始的假說”,即出于這種自滿的成分。和古希臘思想家認為自然法規,須不斷地研究,不斷地發現,才能不斷地展開,迥然不同。(2)與中國君主制度不能分離。中國君主制度帶有宗教色彩,和歐美的“政教分離”的宗旨不同。如群臣稱皇帝的文書為“聖旨”,皇帝的面目為“天顔”,發言則為“玉音”。也就是假借自然法規的至美至善,做人間組織的主宰。因之君臣務必合作,融和為一體。強有力的君主,以官僚為其工具;柔弱的君主,則成為群臣的工具而不能自拔。因其如此,文官組織的權威,才有道德的陪襯,官僚的措施,也不容辯駁,相當于自然法規。(以上萬曆與群臣不協,才成為朝代的危機,以緻兩敗俱傷。)(3)此種制度施行時,必借力于思想上假設的成分。例如十歲兒童的皇帝,被耆老重臣稱為“君父”,在明朝亦不設攝政。皇帝為愚頑,群臣仍稱之為睿智,皇帝為暴虐,群臣仍稱之為慈愛。這也就是說:理想的至美至善,盡力使之可能,如真不可能時,則假設其為可能。有時甯可在實質上打折扣,而不放棄其形式。甚至以儀禮代替行政,以表面文章代替實質。(4)這制度總以上級的理想為準則,不以下級實際情形為準則。如實施困難,則由上級向下級施加壓力。因之其整個制度上不盡不實之處,通常經年累月,積滞于下端。其最需要發生作用的地方,反成為頂不實際的地方。有時整個制度因之崩壞。傳統曆史家,慣稱這局勢為“腐化”。其實所列舉證據,多無關大局。有時所列者實為結果,而非原因。其主因則系本身機構設計欠周全,環境變化,上層無法繼續以壓力強迫其下級,掩飾其組織上不合理之處。(5)基于以上條件,中國官僚主義有其獨占性。因在思想上這種制度聲稱“天無二日”,亦即是自然法規的至美至善,不容第二者為表率。而其行政效率,也無力與較為合理的機構競争。因其要保持其“非競争性”(non-competitive)的立場,總是希望能閉關自守,如禁止人民出國,對外接觸則以外夷進貢的方式管制都是見費正清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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