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朝的曆史,經過海内外學者幾十年的積極研究,已經有了充分的發展。
我寫的一本小書《萬曆十五年》,能夠将16世紀末期的情形,作側面的解剖,即是因為各種文獻,已經大量地翻印傳播,專家的著述,也層出不窮,給我們一種綜合各種資料的機會。
雖然史不厭詳,我們現在對16世紀中國社會的情形,總算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
如果學者不怕文詞粗俗的話,則是這社會形态,有如美國所謂“潛水艇夾肉面包”(submarinesandwich)。
上面是一塊長面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文官集團。
下面也是一塊長面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成萬成千的農民,其組織以純樸雷同為主。
中層機構簡單,傳統社會以“尊卑男女長幼”作法治的基礎,無意增加社會的繁複。
上下的聯系,倚靠科舉制度。
今日我們看來,無法避免它守舊落後的觀感。
但是這種評論是否公允?這是不是因為我們對20世紀的情形不滿意而借題發揮?假使我們認為舊社會亟應改造,那改造的程度應當到達什麼限度?我們既稱革面洗心,是否對中國文化全部否定?如果明朝曆史不對,那麼是否“反明”的思潮和趨向,即可以導我們于正軌?這都是有待于曆史學家解答的問題。
我們也知道,最近二十年來,明代史已被濫用。
指槐罵桑或指桑罵槐是中國文人惡習。
16世紀的人物與言行,一經渲染立即可以改頭換面,成為政治上的工具。
我們既不贊成這樣的學術歪曲事實的辦法,但是如何可以避免别人對我們作同一批評?
這些問題,不能在明代史本身上得到完滿的解答。
最好的辦法,是将我們認作真理的環節,和外間側面的事務印證,要能前後銜接,方為可靠。
有些明史内的問題,其明顯的答案尚不在明代史範圍之内。
這些因素的重要性,卻隻有經常和明史接觸的人,才可以一眼看穿。
這篇文章建議我們互相越界窺察,也希望明史外的專家,向我們作同一提示,因此彼此的研究更和真理接近,庶不緻各造空中樓閣,反以學術上分工合作的辦法當做個人規避責任的張本。
以下是我個人在這程序下嘗試的初步結果。
第一,我們指責明代人事時,不能忘記大明帝國本身是亞洲大陸天候地理的産物。
明史裡有兩點地方,極易引人注意。
在政治史上稱中央集權,非常顯著,全國一千一百多個縣,每個縣令的任免,全由朝廷号令行之。
地方政府的稅收與預算,也不能就地斟酌,而中央政府有很多管理限制的辦法。
在社會史上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