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過徒然地勞民傷财而已。
第三個錯誤,是政策不好。
晁錯認為,但凡軍民人等甘願堅守戰鬥到死也不投降敗退的(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計為之也):要麼是因為“戰勝守固”能獲得封賞,要麼是因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這才赴湯蹈火視死如歸(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
可是,秦代的戍卒隻有千難萬險(有萬死之害),沒有半點好處(無铢兩之報)。
一個人戰死之後,他的家人連減免一百二十錢賦稅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複),誰還肯前赴後繼?所以秦代的軍民,無不視疆場如刑場,視戍邊為送死(秦民見行,如往棄市),還沒走到半路就準備叛變了,陳勝就是例子。
這是秦的錯誤。
匈奴的特點,則是流動性強。
他們就像野生動物一樣,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如飛鳥走獸于廣野)。
條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則止),條件不好就搬走(草盡水竭則移);一會兒在這裡,一會兒在那裡(往來轉徙);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時至時去)。
這是他們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業),也是我們難以對付的原因。
試想,匈奴人來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邊民絕望而有降敵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點,則我們的部隊還沒到,匈奴人就跑得無影無蹤。
還有,派去的部隊,是留下呢還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資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來。
連年如此,中國就又窮又苦又不安甯了。
因此,晁錯主張改革邊防軍“一歲而更”(一年輪換一次)的制度,用免稅、賜爵、贖罪等辦法,鼓勵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難的人向邊疆移民,安營紮寨,屯墾戍邊。
這些内地移民以他鄉作故鄉,視衛國為保家,必能“邑裡相救助,赴胡不避死”。
因為國家利益和他們的個人利益已聯為一體,而且也沒有敵情不明、水土不服的問題。
移民解決了生計,國家節約了軍費,邊防得到了鞏固,人民得到了安甯,豈非兩全其美?
這是一個好主意,因此被采納(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
言“勸農力本”的主張也被采納,其他如“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等則被拒絕(孝文不聽)。
不過文帝還是很欣賞他的才華(奇其材),調他做了中大夫。
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屬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級别一樣,但職責不同,是“掌論議”。
晁錯終于如願以償,參與朝政了。
這也正是他的宿命。
他這個人,是不甘寂寞的;而曆史選擇他來唱削藩這場大戲的主角,也絕非偶然。
可惜,曆史選錯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