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也是一個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讀書過目不忘,作文動筆如飛。
憑着自己的真才實學和滿腹經綸,他在二十二歲那年,即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從此踏上仕途。
與衆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沒有得意忘形,也沒有飛黃騰達,更沒有上竄下跳結交權貴,為自己謀取高位。
從宋仁宗慶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間王安石一直在關注和思考着國家的命運與前途,《宋史?王安石傳》說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
這個志向和這些思考曾促使他給仁宗皇帝上過萬言書。
史家認為,這份萬言書其實就是他後來實施變法的綱領性文件(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萬言書交上去以後就沒有了下文。
王安石明白,改革時機未到。
于是,他一次次謝絕了朝廷的任命,繼續在地方官任上韬光養晦,并種他的試驗田。
王安石謝絕這些任命也并不容易。
因為當時的輿論,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執政為屈”。
朝廷也屢屢“欲俾以美官”,隻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
有一次,官府派人将委任狀送上門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隻好跪下來求他。
王安石躲進廁所裡,送信人則将委任狀放在桌上就走,卻又被王安石追上退還。
在王安石看來,做不做官,以及做什麼官,都并不要緊,要緊的是能不能做事。
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甯肯在地方上做一個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繼大統之前,王安石确實更願意做地方官。
他考中進士以後,曾分配到淮南當判官。
照規矩,任期期滿後,可以通過提交論文的方式,在京師謀一個體面的官職(許獻文求試館職)。
王安石卻不這樣做(安石獨否),又調任鄞縣當縣長。
在鄞縣任上,他“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實實在在地為民辦事。
更重要的是,他還“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這其實就是他後來變法的預演了。
這樣一來,當改革變法時機成熟時,王安石就已經有了足夠的思想、理論和實踐準備。
正因為如此,當王安石與宋神宗君臣相遇時,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談了。
熙甯元年四月,神宗問王安石,要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