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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腐敗 七、并非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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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效仿。

    因為民間是一點權力都沒有的,或者隻有微不足道的一點權力(比如老子可以打兒子)。

    就連這麼一點權力,也要受制于官方。

    在一個權力至上的社會裡,沒有權力就寸步難行。

    因此民間比官場更需要贖買權力。

    在這方面,中國的老百姓大都無師自通。

    我們畢竟是一個講究禮數的國度,請客送禮從來就是每個人必修的功課。

    “千裡送鵝毛,禮輕情義重”,這道理誰都知道。

    現在要做的,隻不過把“鵝毛”換成“紅包”而已。

     現在我們已經大緻上弄清非典型腐敗的來龍去脈了――腐敗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權力可以贖買;非典型腐敗之所以盛行,是因為權力的贖買成了習慣;權力的贖買之所以成了習慣,是因為社會生活中到處都是權力關系;社會生活中之所以到處都是權力關系,則因為我們有兩千多年專制主義傳統,有兩千多年權力社會曆史,以及兩千多年來由這個制度和這種社會培養造就的文化心理和行為習慣,即國民性。

    盡管現在已不再是帝國的時代,但任何一個新制度,都無法割斷它和舊制度在文化上的聯系,總會多少接受一些諸如此類的“文化遺産”。

    任何運動着的事物都有它的慣性。

    百足之蟲,尚且死而不僵,何況是千年之病毒?自然難免沉渣泛起,死灰複燃。

    好在自辛亥革命以後,帝國制度已一命歸西。

    除昙花一現的洪憲稱帝和張勳複辟以外,無論是誰執政,也無論是大陸、台灣,還是港澳,都贊成民主,反對專制,贊成共和,反對君主或君憲。

    這是兩岸和平統一的政治基礎,也是根治腐敗的政治基礎。

    因此,非典型腐敗既不是什麼疑難雜症,也不是什麼不治之症,隻不過治療期會比較長,而且還要對症下藥。

     所謂“對症下藥”,也無非是兩條。

    一是杜絕權力的贖買,二是将權力社會改造為非權力社會。

    也就是說,不能讓可贖買的權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不能讓原本通過正常渠道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也要進行權力的贖買,不能讓一些原本正常的人際交往也具有權力贖買的性質,不能讓權力的贖買成為人們的習慣。

    這當然都非一日之功,也許需要幾代人的努力。

    但有些事也可以先做起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淡化權力關系和權力意識。

    比如由政府行政部門組織和主持的各類學術評審(評獎、評職稱、評博導、評博士點、評重點學科、評國家社科基金)就應該盡快取消。

    關于這一點,我另有文章讨論,這裡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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