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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制度,壞制度 四、官員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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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最高的是進士,唐人謂之“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就是說三十歲才考上明經科就太差勁了,五十歲能考中進士則很不容易。

    因為明經科考的是死記硬背的東西,進士科卻考真才實學。

    明清以後,盡罷諸科,隻留進士,考試内容則合并明經、進士兩科。

    這是當年王安石主張的改革方案,到明清算是成了定論。

     其次是考試的嚴格。

    唐宋兩代,“主要的考試隻有一次”,明清卻要從下到上一路考下來。

    先在州縣考,叫“童試”;然後在省裡考,叫“鄉試”;然後在部裡考,叫“會試”;最後在宮裡考,叫“殿試”。

    層層選拔,層層淘汰,過五關,斬六将,才能出人頭地。

    所以很多讀書人,一輩子就耗在考場上了。

     第三是等級的森嚴。

    參加童試的考生,不論年齡大小,一律叫“童生”。

    考中了,就叫“生員”,俗稱“秀才”,算是通過了府、州、縣的“入學考試”。

    是否到縣學府學讀書倒不一定,但有資格到省參加鄉試。

    鄉試三年一次,八月舉行(因此叫“秋闱”),考三場,中試者為“舉人”(因此叫“中舉”),有資格進京參加會試。

    會試次年二月舉行(因此叫“春闱”),由禮部主持(因此又叫“禮闱”),中試者為“進士”。

    進士最後還要由皇帝(或以皇帝的名義)在宮廷裡再考一次,分出一二三甲,這就是殿試。

    殿試中進士的叫“甲榜”,也叫“甲科”,都是“天子門生”,名單用黃绫書寫向全國公布,叫“金榜題名”。

     這就是等級制度了。

    秀才一級,舉人一級,進士又一級,三級。

    進士也分級,最高一級(一甲)三個:狀元、榜眼、探花,叫“賜進士及第”,也叫“鼎甲”(狀元則叫“鼎元”);第二級(二甲)若幹,叫“賜進士出身”;第三級更多一些,叫“賜同進士出身”。

    這又是三級。

    這還不夠。

    中了進士,照例還應該留在京師讀書三年,由朝廷派一位老資格的進士來教,叫“散館”。

    三年以後,再考一次,成績好的就進翰林院,這才算是到了頂,也才有了做大官的資格。

    明清兩代,秀才、舉人,是很難做到大官的;進士、翰林,也很少有隻做小官的。

    不像兩漢唐宋,“任何人都得從小官做起,但人人都有當大官的希望”。

    這就有點像魏晉南北朝,“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都講“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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