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敗落下來。
這些抄抄寫寫的事情自然可以勝任。
韓幼娘有事可做,又能陪在夫君身邊,自然滿心歡喜。
楊淩‘公私分明’、雖然簽押房人人都知道這是楊師爺的内人,他卻隻說是請來幫忙的,所以薪資照開,隻不過他雇傭的私人就要他來發饷了,于是楊淩入鄉随俗,該由他截留的自然也是一文不差全揣到腰包裡,反正他不要也繳不上去,自會被其他人瓜分了去。
楊淩因為是縣太爺私人聘請,不入品階,故此月俸隻有三石,折合紋銀6錢,這錢是要由縣太爺私人來出的。
縣太爺月俸3兩七錢,養活一家老少是夠了,可是再支付師爺幕僚、家仆轎夫的工資,闵縣令如果一點稅賦不截,那自已一家就要喝西北風了。
官場對這種合理的截留稱之為火耗,按楊淩的理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當初看小說時看到明朝官員貪污白銀六十兩,朱元璋就施以剝皮塞草的酷刑,可是官員貪污卻是屢禁不止,那些官兒前仆後繼一般奔向砍頭台,當時頗不理解,如今自已親自有所體會,他才知道固然真有貪官,但是就算清官有些必要的奉儀也是必須要的。
好在明朝這些官兒這些年下來自已自然形成了一個規程,哪些屬于貪污哪些屬于下官必要的孝敬已經在朝綱之外自成一套體系,上下官員自發遵守,有黃老指點,楊淩也拿得安心。
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或許是由于心情的原因,明明街上還是濕冷的天氣,可是走在街上卻不象平時那般感覺寒冷。
遠遠近近的已有劈哩叭啦的鞭炮聲傳來。
明日縣衙是不必上班的,所以一直忙到很晚,楊淩才處理完手頭的公文和韓幼娘走出縣衙。
家家戶戶已在門口挂起了紅紅的燈籠,縱然平時不舍得這般奢侈的人家,今天也早早挂起了燈籠,燃起了蠟燭。
女人不可以走在丈夫前邊或者和他并肩而行的,所以韓幼娘還是按照規矩退後半步,楊淩看看今晚夜色已黑,不會引起太多人注意,加上韓幼娘穿得男裝,便故意放慢了腳步,趁她不備,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韓幼娘吃了一驚,臉臊得通紅,掙了兩掙沒有掙開,不禁紅着臉低聲嗔道:“相公,你......”。
楊淩回過頭來溫柔地一笑,輕聲說:“明天咱們上街采購些年貨,今晚咱們去酒館兒吃些好的,走吧”。
說着拉着韓幼娘徑奔他頭一次去過的那家小酒店。
楊淩是個念舊的人,去過一次,感覺口味還可以,也就懶得再找一家,想換換胃口時就一直去這家。
韓幼娘雖然有些不安,不過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