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尊封皇太後,應由禮部具奏,陳明一切儀典。
恭王傳旨,雖非文宗本意,但皇帝如擯拒禮部請尊封皇太後的奏章,則将鬧成大笑話,所以不得不依奏。
而恭王的“傳旨”,起于誤會,終同挾制,文宗自然要懊惱。
《清史稿·文宗本紀》鹹豐五年秋七月壬戌朔:“尊皇貴太妃為康慈皇太後”。
到七月庚午(初九),皇太後崩,十一天以後,恭王以“辦理皇太後喪儀疏略”的“原因”,奉旨退出軍機,回上書房讀書。
所謂“自此遠王同諸王”的“諸王”,指惇郡王奕淙、醇郡王奕澴、鐘郡王奕诒、孚郡王奕漁E等四人,這就是說,文宗從此看待奕-與其他異母弟并無區别,不複如“親昆弟”。
而康慈的撫育之恩,也算在尊封太後一事中報答過了。
據《清史稿禮志》康慈太後崩,“帝持服百日如制”。
所謂“減殺太後喪儀”,最主要的是谥法有異,《清史稿·後妃傳》康慈崩後,“上谥曰‘孝靜康慈弼天輔聖皇後’,不系宣宗谥,不袝廟”。
按:封後而不系帝谥,起于明憲宗生母孝肅太後,《明史·後妃傳》“孝肅周太後,英宗妃、憲宗生母也。
……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太後并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後,不系帝祀,以别嫡庶,其後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鹹遵用其制。
”但在清朝,上谥太後,并無此前例。
文宗不以家法而沿用前朝故事,一方面表示,孝靜太後撫育有恩,侍奉如生母,一方面亦表示嫡庶究竟有别。
緻憾之深,可以想見。
以後到了鹹豐七年,奕-複起,受命為都統,其時肅順已開始得寵,為固位計,不免對奕-有所中傷。
英法聯軍,進逼京師,文宗以“秋狝木蘭”為名,倉皇避往熱河,命奕-留京“辦理撫局”,則由于肅順的制造空氣及守舊派的推波助瀾,相率以為奕-将借洋人的勢力,重演“土木之變”的故事,甚至連惇親王奕淙亦相信奕-要謀反。
于是文宗與恭親王手足之間,猜忌愈深。
總之,如無牢不可解的心病,則以兄弟之親,讒言不入,文宗末命的顧命八大臣,當以奕-為首。
“祖制重顧命”,以恭王的才具,執行尊嚴的家法,慈禧決不可能取得任何政治上的權力。
照這樣看,清文宗與恭親王的手足參商,不過便宜了慈禧一個人而已。
曆史的因果關系,有時奇妙難測,此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