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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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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張之洞對和約大綱的意見甚多,因而往返磋商,延到十二月十五日,才有第二次的會議。

     會議的地點,改在英國公使館,廳宇宏敞,并不限制中國方面代表及随員的人數。

    不過,李鴻章不願多帶不相幹的人,除了翻譯以外,随員仍是陳夔龍與那桐。

    兩全權大臣與十一國公使,圍着一張長方會議桌坐定,作為主席的英國公使薩道義起立發言。

     大綱已經中國政府“畫押”,這一次的會議是開始讨論細節。

    第一款派專使赴德國道歉,已經決定派皇帝的胞弟小醇王載沣為“頭等專使大臣”,隻等和約簽定,即可啟程。

    至于在克林德被害地點“樹立銘志之碑”,則連碑文亦已拟就,所以第一款已無再議。

     第二款就是嚴懲禍首。

    薩道義取起面前一張紙,揚了揚:“這是禍首的名單。

    不過,我離開主席的地位,有一個意見,縱容義和團的罪魁禍首,确是端王載漪。

    如果能将載漪從嚴處置,其餘均可不問。

    不知兩位全權的意思如何?” 聽得這話,慶王奕劻不覺驚愕:“端王是皇室懿親,萬難重辦,各國的法律,亦有‘議親’、‘議貴’,得從末減的法條。

    這件事,斷斷乎辦不到。

    ”他略停一下又說:“前兩天我在私邸宴請各位,曾經跟各位已經表明過,當時并無異議,何以此刻又有這個說法?” 薩道義笑了:“我亦知道辦不到,此刻再提,是想給中國政府一個機會,隻要嚴辦了載漪,就可以使好些人免罪。

    現在,”他看着名單說:“我宣布各國根據調查所得,認為應加以懲罰的禍首人名。

    ” 念的當然是英文,但姓名用拼音,而且念得較慢,所以李鴻章與奕劻都能聽得明白,第一名自然是載漪,接下來是董福祥、載勳、載瀾、英年、剛毅、趙舒翹、毓賢、李秉衡、啟秀、徐承煜,這十一個人,除已死者應追革官職,撤消恤典以外,還活着的皆應處死,以謝天下各國。

     奕劻與李鴻章一聽翻譯講完,不約而同地說了一句:“豈有此理!”然後小聲商量了一下,決定由李鴻章發言辯駁。

     “前幾天聽各位談過罪魁,并沒有啟尚書、徐侍郎的名字,今天為什麼又忽然把這兩個人加進去?這是什麼意思?” 李鴻章原以為先抓住了一個明顯的錯處,堵住了對方的嘴,造成先聲奪人的氣勢,下面的話就好說了。

    誰知翻譯未 “我前天到賢良寺奉谒,談起徐侍郎,蒙貴大臣坦誠相告,這樣的人,中國不辦,各國隻好代辦。

    至于啟尚書的罪狀,日本公使已作調查,亦有實據。

    ” 李鴻章沒有想到挨了一悶棍,憤憤說道:“我不過随便一句話,你怎麼可以據以入罪?” 薩爾瓦葛笑笑不答,小村壽太郎便接着發言:“條款内原有‘日後指出’,仍應懲辦的規定。

    這兩個人經過确實調查,不能不認定他們是禍首。

    啟秀以軍機大臣兼總理大臣,曾經說過:‘洋人可以殺盡。

    ’而且有運用他的權力,縱庇拳匪的事實。

    至于徐承煜,凡是他父親徐桐的所言所行,都由于他在暗中指使,與洋人勢不兩立。

    所殺害的忠臣,都是他監斬,也都是他的預謀。

    如果兩位全權大臣不信,我可以書面列舉證據。

    ” 于是李鴻章再回頭從原則辯起,他說:“條款上原說‘分别輕重,盡法嚴懲’,如今一概要求處死,未免矛盾。

    ” “處死就是盡法嚴懲中最輕的。

    ” 小村壽太郎這話似乎強詞奪理,而細細想去,竟無以為駁。

    因為處死如定為“斬立決”,則較此大辟之刑更重的還有,如淩遲、如處死以外抄家,或者本人處死,家人亦連帶判刑等等。

     這樣又隻好個别交涉了,“端王是懿親,礙難加刑。

    ”李鴻章說:“現在朝廷打算将他發遣到新疆監禁,永不釋回,這就等于死罪了。

    ” 于是各國公使略略商量,由薩道義答話:“既然如此,何不予以假死罪的處分?” “何謂假死罪。

    ” “‘斬監候’。

    ”薩道義說:“監禁一、二年以後,再發往新疆。

    ” “這可以考慮。

    ” “莊王、董福祥窮兇極惡,非殺不可!” 李鴻章奉有密旨,知道朝廷的意向,必要時不妨犧牲載勳。

    至于董福祥一時不能嚴辦的苦衷,各國公使早有諒解。

    因此,李鴻章表示,莊王載勳将由西安降旨,賜令自盡,這一重公案便算了結了。

     還有八個人,各國公使堅持原議,不論生死均應以斬決的罪名處置。

    李鴻章逐一分辯,除去毓賢以外,其餘均宜貸其一死,而各國公使隻同意載瀾可比照載漪的例子辦理,此外别無讓步。

    結論是各國公使自行會商,另有照會提出。

     散會之前,德國公使穆默面色凝重地站起來說:“象這樣一件重大的糾紛,禍首隻殺兩個人,各國決不能甘服。

    照目前的情況看,和局難成,八國聯軍亦決不能撤退。

    本席不能不向中國政府提出警告。

    ” 這個警告,當天就電奏西安,很快地來了回電:“懲辦禍首,辯論數月,和約大綱第二款内,載有‘分别輕重’之說,今忽改均應論死,是原定條約,不足為憑,實屬自相矛盾之至!至‘日後’二字,前據電奏,難以劃清界限,但必須實有按據,方可懲辦,今又指出啟秀、徐承煜,均系空言,毫無實據。

    似此有意刁難,是何意見?” 兩全權大臣看罷電文,都是臉色陰沉,默無一語。

    好久,奕劻才說了句:“一派官腔,也不知道是那位大軍機的手筆?” 此時在西安的軍機大臣,以榮祿為首,其次是王文韶,再有一個是鹿傳霖,他是榮祿的嶽父靈桂的門生,當陝西巡撫時,榮祿外調為西安将軍,頗加結納,以此雙重淵源,為榮祿保薦,剛入軍機。

    至于趙舒翹,由于是禍首之一,而且老家在西安,所以閉門侍母,已不到軍機上“行走”。

    所以榮祿在政府中不但當家,實際上是一把抓,而他是決不會打此官腔的。

     “哼!”李鴻章冷笑一聲說:“我算算應該到打官腔的時候了!” 奕劻默喻其意,怕惹是非,不敢接話。

    隻關照李鴻章盡快與幕友商議,如何挽回天聽?希望在年内能有結果。

     ※※※ “過年還有十天!洋人可是不管的,他們的年,已經過過了!”李鴻章将那份電報使勁搖晃着,“想起來教人寒心!那位老太太自己沒事了,就該她發狠了!” 這是指慈禧太後。

    她一直怕惹禍上身,如今已可确定,追究責任至懿親而止,不會波及深宮。

    一旦置身事外,态度便自不同。

    李鴻章可以斷定,電報上的那“一派官腔”,完全是她的意思,因而有此牢騷。

     “咱們也别想過年了。

    不過,行在不是這麼想,元宵以前,不下定死罪的上谕,那一拖下去,洋人肯答應嗎?”李鴻章看着他的幕友說:“無論如何得想個法子,在年内有個确實的了結。

    ” 李鴻章的幕友很多,此時陪坐的,卻隻三個人,一個是楊士骧,另一個也姓楊,就是戊戌政變中很賣過一番氣力的楊崇伊。

    上年外放為陝西漢中府,這是個“沖、繁、疲、難”的要缺,本來很可以展布一番,不想冤家路狹,端方由臬司調補藩司,成了他的頂頭上司。

    端方當京官時,與名士多所往還,而楊崇伊則專門跟名士作對,文廷式就在他手裡栽得好慘。

    度量不寬,而又好用權術、喜作威福的端方,為故交修怨,常找楊崇伊的麻煩,已有不能安于位之勢。

    正好李鴻章調補直督,進京議和,誼屬至親,拜托“老姻長”電調入幕,擺脫了端方的杯葛。

     再有一個叫徐赓陛,字次舟,浙江湖州人,久在廣東當地方官,是個強項令,跟洋人辦交涉,不亢不卑,毫無假借,因而李鴻章特為将他從廣東帶進京,頗為倚重。

     徐赓陛善于折獄,在廣東的傳聞很多,問案定罪,常有出人意表的奇計。

    此際看兩楊相顧不言,便慢吞吞地說道: “局面搞成這個樣子,真該參中堂一本!” 此言一出,二楊色變,李鴻章臉上亦有些不自然,“次舟,”他說:“局面搞成這個樣子,我應該擔什麼責任,請教!你知道的,我這幾年很虛心,隻要說對了,我一定認錯!” “中堂莫認真!”徐赓陛笑道:“聊為驚人之語,破悶而已。

    ” “次舟也是!”楊崇伊埋怨他說:“這個時候還開玩笑!” “倒也不是開玩笑。

    ”徐赓陛正色說道:“若要年内能結這重公案,非用條苦肉計不可。

    倘有人參中堂因循誤國,封奏一達禦前,老太後總不忍心讓中堂替她代過吧?” “好!”李鴻章立刻就明白了,參他“因循誤國”,實在就是指責慈禧太後,這樣旁敲側擊,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實在是個好辦法。

     楊士骧也明白了,“我看這樣,給端陶齋一個密電,請他托一位都老爺放一炮。

    ” 李鴻章點點頭,“可以!”他說:“一客不煩二主,索性就請次舟拟個稿子。

    ” 徐赓陛的筆下很來得,聞言拈筆,一揮而就,内容是托端方代為請一位奏劾李鴻章,道是和議數月,開議兩次,隻為洋人要辦罪魁,而李鴻章壅于上聞,不以實情出奏,因循敷衍,不知和議成為何日。

    帝都蒙塵,宗廟不安,實有誤國之罪。

     這些話罵的是誰,慈禧太後當然明白,尤其是擡出宗廟這頂大帽子,更可以壓倒她。

    所以這封電報一發,李鴻章的心事解消了一半。

     到得第三天,西安尚無電旨,而十一國公使聯銜的照會,已經送到,除了照口頭上提出的辦法懲治禍首以外,并要求派員監視行刑。

    緊接着又有第二個照會,要求将徐用儀、許景澄、袁昶、聯元、立山等五大臣,開複原官,以示昭雪。

     這兩件照會,當然亦是即時電奏西安,而複電除了五大臣開複原官,可以曲從外,其餘一概不允。

    不知道徐赓陛的那條苦肉計,行而不效,還是尚未到見效的時候?而時不我待,竈王爺已經“上天”奏好事去了,“下界”卻猶未能“保平安”,李鴻章隻好耐心等一兩天,再作道理。

     那條苦肉計似乎見效了。

    十二月二十五,西安有一道上谕,第三次懲治禍首,載勳賜死,載漪、載瀾發往新疆,永遠監禁,先行派員看管;毓賢即行正法;剛毅追奪原官;董福祥革職降調;英年、趙舒翹斬監候;徐桐、李秉衡革職,撤消恤典。

    另外又有一道上谕:“啟秀、徐承煜即行革職,所犯罪名由奕劻、李鴻章即行奏明,從嚴懲辦。

    ” 慈禧太後讓步了,讓得不多,原意讨價還價,尚有磋商的餘地。

    誰知各國的觀感,異常惡劣,認為第一、載漪、載瀾二人,已經說明白予以“假死罪”,而連這一點名義上的罪名都不肯承認,足見并無悔禍之意;第二、英年出過懸賞殺洋人的布告,趙舒翹助剛毅縱容拳匪,是盡人皆知的事實,而定罪為“斬監候”,明明有貸其一死之意,對各國是一種欺騙。

     于是,英國公使薩道義派參贊面告李鴻章:“戴漪、載瀾改假死罪,已經從寬,如果中國政府仍舊庇護,禍将及身。

    ” 嚴重的警告以外,還有驚人的舉動,年三十上午德國公使穆默特訪李鴻章,一見面就說:“剛才我從瓦德西将軍那裡來,他已經下了命令,在中國新年的正月初五,親自帶隊出京。

    ” 李鴻章大驚失色,急急問道:“瓦帥帶隊到那裡?” “我知道。

    不過軍事機密,我不能洩露。

    ”穆默又說:“明天各國公使會議,草拟你們第三次懲治禍首的照會。

    不過,會議是形式,實質上并無變化。

    前次照會所提出的要求,已由各國政府批準,不能再改的。

    ” “何必如此?”李鴻章低聲下氣地說:“各國既然願意修好,何不稍微通融?” 穆默笑笑不答,停了一下方說:“今天我來奉訪,是基于友誼;公事不便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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