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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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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上奏裁定,北洋不準再增兵添饷,既則多方逼迫,非要他丢人現眼不可!總而言之一句話,是成心跟他過不去。

     當然,他不獨恨翁同龢,也遷怒于翁門子弟,而尤不滿于文廷式。

    于是楊崇伊便在他的授意之下,利用珍妃恰好大失所寵的機會,上奏嚴劾,“翰林院侍讀學士文廷式,遇事生風,常在松筠庵廣集同類,互相标榜,議論時政,聯名入奏,并有與太監文姓結為兄弟情事,請立予罷黜。

    ”結果,文廷式丢官被逐,永不叙用。

    在楊崇伊,自是出了胸頭一口惡氣,但也從此不齒于士林了。

     聽端方細談了這段往事,瑞澂才知道他的用意是要讨好江南的士大夫,可是他不知道,端方也是借此要報複李家,李鴻章的小兒子經邁,在端方是視作冤家的。

     那是兩年前的事。

    端方随載澤出洋考察憲政,李經邁正出使奧國,歡宴席上,端方認為奧國供應不周,頗表不滿。

    而言外之意,又仿佛責怪李經邁聯絡未妥,以緻奧國才會慢客。

     李經邁以貴公子出身,自然不受他這話,反唇相譏,說他的官是“大使之級”,但所奉的使命不是,不能怪奧國不以禮待,當場鬧得不歡而散。

     事後李經邁頗有警覺,深知端方氣量狹隘,回國之後可能會“告禦狀”,因而先将經過情形,函陳外務部有所解釋。

    果然,不久接得外務部會辦大臣那桐的複信,這是端方曾經提到此事,不意為李經邁搶了個原告,大為沮喪。

    可想而知的,冤家結成了。

     第二年李經邁回國,奉調江蘇臬司,這時端方在當兩江總督,李經邁怕他還念着舊怨,特意寫了一封措詞很恭敬的信,先行緻意。

    誰知端方竟置之不理!見此光景,李經邁這個江蘇臬司做不得,在召見時,将與端方結怨的經過細細奏明,請慈禧太後作主。

     “他敢?”慈禧太後這樣說。

    不過第二天還是作了安排,将李經邁調為河南臬司。

     說也奇怪,上谕一下,立刻就接到端方的賀電,情詞十分懇摯。

    過了幾天,李經邁才知道他前倨後恭的道理。

     原來端方的胞弟端錦,是河南候補的直隸州知州,現充陝州鹽厘局總辦。

    河南不出鹽,仰給于兩淮、長蘆、河東,尤其是河東的潞鹽,以河南為主要的引地,入境先在陝州抽厘,稅收極旺。

    所以端錦的這個差使,号稱“通省第一差”。

     不過,他的這個好差使快要當不成了!端錦嗣母亡故,丁憂照例開去差缺,端錦苦戀不舍,請他老兄設法。

    漢軍原可照旗人的規矩,隻穿孝百日,不必守三年之喪,但穿孝是穿孝,做官是做官,即令隻有百日,亦須離差。

    而況漢軍畢竟仍是漢人,辦不能全照旗人的規矩,端方自為封疆大吏,何能公然緻函河南的巡撫與藩司,為胞弟作此貪祿忘親的幹求? 正當此時,李經邁改調河南,端方認為這是個好機會。

    因為第一,自覺李經邁有對不起他的地方,應能借此補報;其次,以新到省的監司大員,為端錦說話,巡撫、藩司總不好意思頭一次就不給面子。

    所以緊接在賀電以後,寫了封很懇切的信,托李經邁代為斡旋,讓端錦能夠“奪情”留任。

    信中又說:他在兩江,開支甚大,所以養家全靠端錦此差,每年有八千兩銀子的收入。

    這話看似坦誠,其實虛僞,若說做到兩江總督,還要兄弟替他養家,那是誰也不會相信的事。

     “奪情”非禮,李經邁何能為力?因此端方跟他的怨結得更深了。

    如今遷怒到李家的至親,楊崇伊便越發“罪孽深重”了! “莘儒!”端方從抽屜裡取出一張紙來,“你這個申詳的稿子,前面鋪叙事實,不錯,後面輕描淡寫,變成頭重腳輕,很不妥當。

    你看看這個稿子!” 端方已請幕友為他重拟詳文:“本司查楊紳崇伊,身為道員,又當守制,乃于登堂妓女,插身幹預,複敢兩次尋釁,帶領家丁,夤夜持槍滋事,實屬目無法紀,不顧名譽。

    且在省會之地,竟敢如此肆惡,是其在常熟原籍,遇事生風,鄉人側目,人言亦屬可信。

    雖吳紳韶生年老畏事,不願深求,本司查得既詳,未敢玩法容隐,專案詳請奏參。

    ” 說是說得重了一點,但既有總督作主,瑞澂覺得就得罪了楊崇伊亦不要緊。

    當時點點頭說:“很好,很好!” “那麼,我就據你的原詳,跟陳中丞會銜出奏。

    稿子就請你帝了去。

    ” 當天晚上,端方請瑞澂吃飯,筵間便将會奏的稿子交了出去。

    在照叙原文之後,緊接着寫道:“臣等查搶奪婦女,乃系棍徒惡習,該道楊崇伊聲名本劣,此次橫行不法,竟與地痞流氓無異。

    當倉皇抵禦之際,即使被毆受傷,亦屬咎由自取,無足顧惜。

    且據司詳,并聞王阿松有許送二千兩,托其包攬情事,如果屬實,尤為卑污無恥!不惟滋害鄉裡,且贻羞朝廷,此而不懲,必将日益兇橫,無惡不作。

    相應請旨将丁憂在籍,前浙江候補道楊崇伊,即行革職,永不叙用,不準逗留省城,交常熟地方官,嚴加管束。

    如再不收斂,及幹預地方一切事務,即按所犯劣迹,從嚴究辦,以懲兇悍,而保治安。

    所有參劾在籍道員緣由,謹具折會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

    ” 瑞澂看完,吐一吐舌頭,心想端方的手段好辣!不過事,不關己,不必多事,所以一無表示地将稿子折攏,放入口袋。

     “莘儒,”端方鄭重叮囑:“守口如瓶,密意如城,尤其不可讓新聞紙的訪員知道!倘或一見了報,事情就壞了。

    ” 瑞澂辦事不行,做官的訣竅,卻很精通,心裡思量,端方的花樣甚多,不要雷聲大,雨點小,他自己翻雲覆雨,出爾反爾,有意洩露給報館,而嫁禍于人,這卻不能不防。

     于是他想了一下說:“大帥,在我手裡是決不會洩露的,不過交到陳中丞手裡,會了稿再送回兩江來拜折,中間要經過好幾道手。

    倘或出了毛病,責任就辨不清了。

    不如大帥就把這個稿子,電達蘇州,知會了陳中丞,立刻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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